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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樓市雙辣招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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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 周六 2月 23, 2013 11:25 am

第一招:
雙倍住宅印花稅。樓價200萬元或以下第二層樓印花稅,由100元上調至交易額的1.5%;樓價200萬元以上的印花稅將會倍增,以目前最高的印花稅率4.25%為例,會調整至8.5%。

第二招:
非住宅物業(商舖、辦公室、車位、工廈等)簽訂買賣協議後,即時繳交印花稅,而非於轉契後繳交,做法與住宅物業看齊,增加買賣非住宅物業成本。連同第一招,新措施今日凌晨生效

金管局及按證公司新措施
‧工商物業按揭貸款借貸比率,由原本最高借貸5成,一律降至4成
‧車位按揭成數一律定為4成上限,以及貸款年上限15年
‧按證公司接受最高9成按揭之物業,由原來價值600萬元或以下,降至400萬元或以下
‧銀行為按揭申請人還款能力進行壓力測試時,由假設利率上升2厘,改至假設上升3厘

新印花稅受影響範圍
本港永久居民(買樓須繳舊稅或新稅)
首次置業或已沒持有物業(按舊稅計徵稅)
跟另一永久性居民共同買樓(雙方均沒持物業,按舊稅計)
僅持一住宅,以先買後賣換樓(新單位先新稅計,6個月內沽舊單位,可獲退還稅款)
以信託人身份為持物業人買樓(按新稅計)
跟非永久性居民近親共同買樓(雙方均沒持物業,按舊稅計)
只持有境外物業(按舊稅計徵稅)
一份買賣協議購入多個單位(未持有物業,按舊稅計)
近親之間買賣或轉讓(按舊稅計徵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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