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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長假黑店劏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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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長假黑店劏客 - 頁 5 Empty 零團費內地購物團

發表 由 Xian 周五 五月 14, 2010 11:38 am

主題回顧 :

曾經嚴重破壞香港旅遊形象的強迫內地團友購物事件,再度出現。一行約 50人的雲南農民旅行團,前日到港後立即被帶到珠寶店購物,不買不准走,團友被困五小時始獲釋。團友又被迫買紀念品,不買不准上車。至於觀光行程,只安排遊覽山頂和海洋公園。香港旅遊業議會承諾徹查,呼籲團友舉報。

據團友在港的親友廖文浩說,這批團友在內地報名參加昆明風情旅遊公司的四天港澳遊,留港兩天,團費人民幣 3,800元(約港幣 4,480元)。前天早上抵港,由本港一間旅遊公司接待,早上 8時,團友被帶到紅磡崇安街陽光廣場地下一間珠寶店購物。

團友投訴,導遊下令所有團友必須購物才准離開。在店內五小時,團友沒地方坐,變相罰企。有老人家頭暈不適,一樣不准走。結果團友就範,每人無奈買了 1,000至 3,000元不等的珠寶手錶,還要逐個向導遊展示珠寶店購物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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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旅遊團一行約 50人來港後被迫購物,昨晚眾人在酒店說起不愉快經歷仍感不平。
李偉民攝

導遊稱沒有錢就別來香港
導遊又要團友購買旅遊巴士上的紀念品,每盒 100元,紀念品只是不值錢的襟章。導遊說明,不買紀念品,不准坐車返酒店,不會獲得安排用膳。團友引述導遊辱罵他們說:「沒有錢就別來香港,香港是資本主義社會,認錢不認人。」豬仔團的兩天行程,只獲安排遊覽兩個景點,都是在首天下午,到山頂和海洋公園分別逗留不足一小時。第二天行程全是自由活動,今天第三天於上午離港。

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說,只要團友或他們在港的親友提出投訴,議會必定跟進。他說,有些內地團指明是購物團,不知是否旅客與導遊或旅行社之間有誤會。議會若查明導遊強迫旅客購物,必定不會姑息,旅客亦會獲得百分百退款。

香港旅遊業在 07年被揭發多宗劏客醜聞,有旅行團以零團費招徠,團友到港後被迫購物,而且物非所值。連中央電視台也跟蹤報道過香港導遊的無良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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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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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長假黑店劏客 - 頁 5 Empty 損港聲譽「衰過阿珍」

發表 由 Golf 周日 8月 22, 2010 3:09 pm

海味藥材店「劏客」事件時有發生,立法會旅遊界議員謝偉俊認為,這類欺騙手法「衰過阿珍」,嚴重打擊香港購物天堂的美譽,促請執法部門加強打擊,並呼籲受影響的旅客挺身報警。旅遊發展局發言人則提醒旅客,購物時無論使用信用卡或現金,付款前後均應檢查清楚貨品及單據金額。

簽帳時要睇清楚
消費者委員會發言人亦呼籲旅客,前往有商譽的商店購物,減低風險,購物前應了解市價,一旦售價偏低便要小心。消委會今年上半年接獲六百五十二宗內地客消費投訴,主要關於攝影器材、鐘錶、珠寶等產品。

海味雜貨商會主席麥澄波坦言,本港存在不良海味藥材店,對於有內地旅客疑在碌卡時被騙,他提醒顧客在簽帳時應看清楚,因即時揭發會較容易處理,他建議今次個案事主可向包括消委會、海關等部門投訴。

以往亦曾發生多宗海味黑店「劏客」事件,政府於去年三月實施新修訂商品說明條例予以打擊,警方及海關其後搜查彌敦道一帶海味店,揭發有九店涉嫌違例。據悉,黑店的不良手法,包括有混淆斤両,及在「碌卡」時暗中加大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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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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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長假黑店劏客 - 頁 5 Empty I HATE HONGKONG

發表 由 Charlie 周三 9月 01, 2010 10:27 am

http://ihatehongkong.wordpress.com/

I was trying to think of some that describe the actual reality of this place.

Hong Kong – Asia’s most overrated city
Hong Kong – Spitting distance from Chinese
Hong Kong – The World’s Economic Whore
Hong Kong – I’m having difficulty controlling THE VOLUME OF MY VOICE
Hong Kong – First World City, Third World Citizens
Hong Kong – One Country, Two Names
Hong Kong – Where apartments come to die
Hong Kong – Is it food or pig slop?
Hong Kong – Money doesn’t buy class
Hong Kong – Aroma of the Masses
Hong Kong – Hygiene-free
Hong Kong – Self-preservation, inconsideration, and the pursuit of money
Hong Kong – Reach out and touch at least five people
Hong Kong – Don’t wear your nice clothes outdoors
Hong Kong – You can trust us, really
Hong Kong – National pastime: Shopping
Hong Kong – Honor among thieves
Hong Kong – SARS means “So Awesome, Really Spectacular”
Hong Kong – Taxi driver, take me to Lan Kwai Fong
Hong Kong – Completely devoid of art, culture, music
Hong Kong – 90% off your next visit, please come back
Hong Kong – Where nobody knows your name, nor wants to
Hong Kong – Culinary delicacy or random animal entrails?
Hong Kong – Domestic help wanted
Hong Kong – Pick your nose, clean your ears, clip your nails – anywhere!
Hong Kong – Disease free since 2003 2009

Submissions are welcome.

P.S. True story: Hong Kong’s actual tourism slogan used to be “Hong Kong will take your breath away!” Then SARS came along, killed 30 people and infected over 1,000, and the Hong Kong Tourism Board quickly changed it to “There’s no place like Hong K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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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l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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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長假黑店劏客 - 頁 5 Empty 海關搜連鎖店17舖檢四千多件冒牌皮革製品

發表 由 Travels 周三 9月 01, 2010 3:46 pm

(商台)2010年9月1日 星期三 13:04
海關搜查 Polo-Santa Roberta 連鎖店的十七間店舖,檢獲四千多件冒牌的皮革製品,總值五百多萬元,行動中拘捕二十多人。

有連鎖店的分店,中午後如常營業。有職員說,問題可能涉及其中一個系列的產品,又說海關昨日曾經派人到連鎖店帶走貨品;公司已經找律師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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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v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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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長假黑店劏客 - 頁 5 Empty 連鎖店賣冒牌Burberry袋

發表 由 ultra 周四 9月 02, 2010 11:25 am

海關在多個地區進行掃蕩冒牌貨品行動,搜查兩間公司共十七間店舖,檢獲合共約四千五百件涉嫌侵犯名牌「Burberry」註冊商標的皮革手袋及銀包等,總值五百萬元。行動中海關共拘捕三男廿三女,年齡介乎十九至四十五歲,包括公司董事、店舖經理及職員。海關指涉案公司以連鎖店形式運作已有數年,又曾向顧客訛稱產品在英國製造。海關數月前接獲商標持有人舉報後,才展開調查行動。

五‧一長假黑店劏客 - 頁 5 0902-00176-065b1
官漢銓指,侵權貨品(左)的品質及價錢均與真品(右)相差一截。 (鍾麗珊攝)

檢獲的皮革用品來自兩個品牌,採用了與類似「Burberry」著名的格仔商標設計,部分款式亦有相似的騎馬標誌。以款式類似的手袋比較,模仿品的售價由數百元至二千元不等,只是真品的三分之一左右。海關商標調查組指揮官官漢銓指,數月前接獲商標持有人舉報後展開調查,確定有商人未經授權使用該商標於其產品上,海關遂於前日派出逾一百名人員採取搜查及拘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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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指涉嫌侵權的公司以租用臨時舖方式,在遊客區開舖吸客。

官漢銓續稱,調查期間發現店員向客人推銷皮革產品時,訛稱生產地在英國。海關經初步調查,相信有關產品來自內地,而非英國及其他歐洲國家。贗品的品質亦明顯較正貨粗劣,調查人員發現有顧客因手袋拉鏈損壞或爆線口,返回店舖要求退換。

嘜高定價再標三折吸客
他指出,涉嫌冒牌的兩間公司選在旺角、灣仔、銅鑼灣、北角、尖沙咀、油麻地及佐敦等人流旺盛的購物熱點,以租用臨時舖方式開舖,容易「搬洞」。公司又為每件貨品定價為數千元,再標三、四折的價錢吸引顧客。

海關已從涉案公司檢走單據、電腦資料及文件作跟進調查,初步顯示兩間公司並無關連。據其中一間公司的市場經理莫先生回應說,已找律師跟進,今日向海關發律師信解釋事件。莫先生說,海關行動中只到了該公司一間店舖搜查,認為打擊目標並非該公司,該公司只是不幸被殃及池魚。莫先生強調,該公司早於二○○七年已就產品的外觀及商標註冊,可能有人誤解了該公司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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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長假黑店劏客 - 頁 5 Empty 國產貨扮Burberry 海關搜短租連鎖店

發表 由 ultra 周四 9月 02, 2010 11:27 am

【明報專訊】海關數月前收到英國著名時裝品牌Burberry投訴,指本港有連鎖店產品侵犯其已註冊為商標的格仔圖案設計。海關搜查兩間連鎖店Polo Santa Roberta及Polo Marco Hiuui,在17間分店及辦事處檢獲約4500件涉嫌侵犯Burberry商標的皮具,共值約500萬元,相信該批被店員說成是英國產品的皮具其實是在內地製造,行動中拘捕3男23女,包括其中一間公司的董事。

檢500萬元皮具 拘26人

海關商標調查組指揮官官漢銓表示,前日共出動超過100人搜查位於油尖旺、銅鑼灣、北角等區的店舖。官漢銓說,這次是海關首次發現有店舖以連鎖模式銷售冒牌產品,他指涉案的店舖全為短期租約,相信是不法分子為增加顧客信心而「開多幾間」。

格仔圖案已註冊 名稱不同亦侵權

冒牌皮具主要為手袋及銀包,產品上的格仔圖案與Burberry的樣式十分相似,但商標名稱並非Burberry,而是標上兩間連鎖店的名稱Polo Santa Roberta及Polo Marco Hiuui,此兩個品牌名稱均類似另一著名品牌Polo Ralph Lauren。官漢銓指出,Burberry的橫直間構成的格仔圖案款式早已註冊成為商標,即使品牌名稱不同亦屬侵權。

行動中檢獲的冒牌皮具售價介乎數百元至數千元,約為正牌貨品的三成價錢。官漢銓說,店舖以大減價吸引顧客,初步調查後相信產品在內地製造,現正追查貨源,但探員偵查時發現售貨員向顧客訛稱產品是英國出品。

質料手工粗劣 店員訛稱英國製

官漢銓指出,雖然冒牌貨在外觀上與正牌很相似,但其質料、手工卻「相當粗劣」,拉鏈亦容易壞掉,「有不少該店舖的顧客因為拉鏈有問題而退貨」。另外,冒牌產品上的馬匹圖案與Burberry商標上的馬匹圖案形態完全不同,若仔細檢查便不難分辨。

記者昨日查看Polo Santa Roberta的網頁,發現公司標榜其品牌來自英國,並聲稱產品上的蘇格蘭格子圖案已於全球30多個國家及地區註冊專利。Polo Santa Roberta的分店昨日照常營業,店舖內已不見售賣類似Burberry格仔的手袋,但卻仍有售賣與Polo Ralph Lauren款式相似的綠色格仔手袋。官漢銓回應時指出,Burberry的格仔圖案在很多年前已經註冊成商標,其他人不可能成功註冊,而另外綠色直格圖案,海關未發現有人為上述兩款圖案註冊成商標,故未有觸犯法例。

本報昨午曾致電Polo Santa Roberta港澳區的總代理查詢,職員表示負責人不在,著記者留下電話,但至截稿時仍沒有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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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o Santa Roberta於栢麗大道的分店昨日如常營業。昨日仍有不少顧客到分店選購手袋。(樊銳昌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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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長假黑店劏客 - 頁 5 Empty 旅遊業議會聆訊李巧珍事件

發表 由 Travels 周六 9月 04, 2010 11:32 am

(星島)2010年9月4日 星期六 10:08
謾罵內地遊客以強逼購物的本港導遊「阿珍」,連同所屬的金凱國際旅遊今日「定生死」。旅遊業議會今早將召開規條委員會聆訊,金凱涉及另外數宗投訴亦將一併處理,兩者最高處分可被釘牌。

旅遊業議會今早召開會議,討論辱罵內地旅客的導遊李巧珍,及其屬的旅行社是否違規,要接受處分。

旅遊業議會規條委員會將會討論導遊李巧珍被指辱罵團友及強逼購物,以及所屬的金凱國際旅遊公司有否違反導遊操守及旅行社守則。如果裁定指控成立,最高處分是吊銷執業牌照。

旅遊業議會表示,李巧珍與旅行社代表今日沒有出席聆訊,如果他們不服判決,14日內可以提出上訴。

惡言「這輩子不還,下輩子也要還出來」的本港導遊李巧珍「阿珍」,今年3月帶一個安徽旅行團時,不滿團友購物不多而謾罵團友,被旅遊車上的團友王先生拍下惡行放上網,同團24人又聯署,一併投訴阿珍和另一名導遊態度欠佳。

由於所屬的金凱國際旅遊又涉及另外一些投訴個案,待各方向旅遊業議會交齊報告,今早才召開規條委員會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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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長假黑店劏客 - 頁 5 Empty 旅遊業議會指李巧珍無明顯改善必須嚴懲

發表 由 Travels 周六 9月 04, 2010 3:00 pm

(商台)2010年9月4日 星期六 13:06
旅遊業議會規條委員會,一致裁定,強迫內地旅客購物的李巧珍,嚴重違規,即時取消她的導遊執照。議會總幹事董耀中說,李巧珍零六年亦曾被投訴而罰停牌一個月,但事件顯示她明顯無改善,必須嚴懲。至於她所屬的金凱國際旅遊,由於監管不力、無提供足夠資料,罰款四萬七千元。

委員會今早就李巧珍辱罵內地旅客,以及另一宗涉嫌強迫購物事件作出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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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長假黑店劏客 - 頁 5 Empty 導遊李巧珍罵客 釘牌嚴懲

發表 由 Travels 周六 9月 04, 2010 3:11 pm

(明報)2010年9月4日 星期六 13:45
導遊李巧珍惡罵內地遊客事件,旅遊業議會規條委員會指她嚴重違規,決定吊銷李巧珍的導遊證,即時執行。

旅遊業議會今早召開規條委員會聆訊,決定如何懲處李巧珍和她所屬的金凱國際旅遊。李巧珍及旅行社代表都沒有出席聆訊。

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指,規條委員會今早翻看了李巧珍罵人的短片,一致裁定,李巧珍強逼遊客購物,包括威脅團友不給他們吃和住,是嚴重違規。

此外,李巧珍也曾在2006年有過非常類似的違規行為,當時已罰停牌一個月。所以委員會決定今次以吊銷導遊證嚴懲,即時執行。她可以有14天上訴。

至於金凱國際旅遊公司,則判罰4.75萬港元,但不會取消旅行社會籍。

事發於今年三月,李巧珍被指負責帶一個安徽旅行團時,強迫內地遊客購物,並因不滿團友購物不多,而謾罵團友。

她謾罵團友的過程被團友拍下,並放上網,至今年7月因內地電視台熱播其短片,而廣惹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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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長假黑店劏客 - 頁 5 Empty 亞珍所屬旅行社罰四萬餘元

發表 由 Travels 周六 9月 04, 2010 3:13 pm

(明報)2010年9月4日 星期六 13:45
旅遊業議會規條委員會認為,導遊李巧珍所屬的金凱國際旅遊有三點違規,罰款4.75萬元。

總幹事董耀中指出,規條委員會認為金凱有三大缺失:

一、未有向旅遊業議會登記行程;

二、未有盡責確保導遊李巧珍遵守議會的規則;

三、金凱聘請的導遊李巧珍同時聘請了另一位助手帶團,但金凱對此毫不知情,事後辯稱那是李巧珍私下聘請。委員會對此解釋不能接受,認為反映旅行社未能確保所聘用的導遊照顧好團友。

鑑於旅行社有要求導遊遵守規則,所以沒有判以最高的懲罰,即取消旅行社會籍。不過,委員會認為旅行社的做法不足,決定罰款4.75萬元。金凱可以在14天內,就裁決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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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長假黑店劏客 - 頁 5 Empty 旅遊業議會大細超 釘死惡導遊阿珍 放生旅行社

發表 由 Travels 周日 9月 05, 2010 1:09 pm

以一句「你這輩子不還,下輩子還是要還出來」而惡名揚天下的香港導遊李巧珍,昨日被旅遊業議會重判即時吊銷導遊證,成為首位因強迫旅客購物而被釘牌的導遊,但僱用阿珍的旅行社金凱國際,只被罰款 47,500元,仍可繼續營業。立法會議員及投訴阿珍的安徽旅客都批評議會「釘死」阿珍,但就放生旅行社是「大細超」。事件主角阿珍形容被釘牌是意料之外,會上訴到底。
記者:林浚川、翁煜雄

阿珍形容知悉被釘牌後感到很難受,「對我哋香港嘅 TIC(旅議會)係非常之失望,我一定會上訴」。對於是否覺得旅議會放生旅行社,她說:「旅行社嗰度我唔理啦,對我個人係不公平。」阿珍目前身在境外,明日返港後會詳細回應事件並正式上訴。

工會:旅行社是主謀
旅遊業議會轄下規條委員會昨日就這宗投訴事件聆訊超過 3小時,會後總幹事董耀中表示,李巧珍以冒犯語言責難並威嚇旅客,藉以強迫購物,違反導遊專業操守,嚴重損害香港旅遊業形象,委員會一致決定撤銷其導遊證。董耀中補充:「李小姐 06年已經試過一次因同類投訴,被判罰停牌一個月,今次佢再犯,我哋覺得好嚴重,一定要嚴懲。」

至於指委派阿珍接待該內地團的金凱國際旅遊有限公司,規條委員會認為它沒有履行保障旅客責任,判罰款 47,500元。被問到為何發生「激死旅客」事件的永盛旅遊被吊銷牌照,金凱卻罰款了事,董耀中說:「永盛連邊個導遊帶團都講唔出,金凱至少講得出係阿珍。」不過,有指阿珍帶團時,曾有兩名助理「幫 guide」合力強迫旅客消費,董耀中承認金凱同樣沒有提供確切資料,但否認「放生」金凱,只稱金凱與永盛個案性質不同。

除阿珍個案,金凱又因另一名女導遊強迫旅客購物,昨日另被議會判罰 21,000元。金凱過去一年曾先後 5次,因為沒有登記團隊確認書和沒有派發行程表等問題,被議會判罰款 1,000至 3,000元不等。

金凱不良紀錄比阿珍多好幾倍,但每次都只被罰款,導遊總工會理事長黃嘉毅批評判決不公平,形容阿珍只是代罪羔羊,「如果導遊係殺手,旅行社就係主謀,主謀逍遙法外,對改變零、負團費現象唔會有任何正面作用。」

拍片投訴阿珍的安徽旅客王先生也替阿珍不值,「終身停牌處罰過重,應該給她一個改過機會」。他批評旅行社罰得太輕,沒有從根本解決強迫購物團問題,「如果香港繼續有強迫購物團和惡導遊,我肯定不會再去的」。一直協助阿珍的旅遊界立法會議員謝偉俊表示:「罰係無可厚非,但係咪要永久停牌,佢只係講錯嘢,冇團友真正受到損害。」

阿珍 14天內可提上訴
立法會議員李華明認為旅議會以阿珍「祭旗」,但「放生」旅行社,反映議會「自己人管自己人」起不到監管作用,「關鍵係有本地旅遊公司勾結內地旅遊公司,推出呢啲購物團,所以應該吊銷金凱牌照,至可以殺一儆百」。金凱國際表示,仍未接獲判罰正式通知,暫不評論。旅議會表示,李巧珍和金凱均可於 14天內提出上訴,而阿珍被釘牌後可再次申請導遊證,由議會按程序審批。今年 7月,安徽旅客王先生將遊港期間被阿珍強迫購物和公開辱罵的片段上網,引起中港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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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長假黑店劏客 - 頁 5 Empty 金凱國際旅遊另一導遊辱客「好狗不攔路」

發表 由 Travels 周日 9月 05, 2010 1:22 pm

金凱國際旅遊的導遊屢被投訴強迫購物,旅遊業議會昨日除處理阿珍的個案外,亦審議另一宗涉金凱的旅客投訴,揭發金凱另一名姓李女導遊,因上海旅客消費不足而大罵:「好狗不攔路,好人不擋財」,狠辣程度直逼阿珍,但該導遊因初犯只被罰停牌三個月,金凱因此事被額外罰款二萬一千元。

據了解,被罰的姓李女導遊○四年考取導遊證,是內地新移民。她今年四月廿三日,負責接待一批參加港澳五天團的上海旅客。其後有團友投訴,在港期間遭導遊謾罵消費不足,有人更說「甚麼人都可以找藉口(不購物),但上海人出來旅遊就不要找藉口。」旅客更呈上聲稱有導遊罵人片段的錄音帶,規條委員會認為李姓導遊違規,但因初犯只罰停牌三個月。

懲處過輕 屢禁不止
據知該導遊承認有帶該團,但她向議會解釋時,仍「死撐」旅客參加了購物團就要購物,她也是搵食艱難;又指旅客在雞蛋裏挑骨頭,她願意就無傷大雅的玩笑致歉。

旅遊業議會又踢爆金凱除昨日受罰之外,由去年七月至今年八月一年之間,亦五次因違規被罰款一千至三千多元,涉無登記行程表及團隊確認書等。

香港導遊總工會主席黃嘉毅批評,導遊劏客現象多年來無法杜絕,阿珍事件曝光後,仍有劏客及罵客事件,政府應該檢討及正視,立法會議員謝偉俊認為旅議會對旅行社的懲處過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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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長假黑店劏客 - 頁 5 Empty 姓李惡導遊罵上海客語錄

發表 由 Travels 周日 9月 05, 2010 1:23 pm

好狗不攔路,好人不擋財,就算你不購物,也不要影響別人。

你說我丟香港人的臉,我說你們(旅客)才丟香港人的臉。

你們的合同寫得很清楚,要有購物行程……但如果沒有消費,就沒說一定要有吃有住。

甚麼人都可以找藉口(不購物),河南人、湖南人都可以找藉口,但上海人出來旅遊就不要找藉口。

全中國最有錢就是上海人,但你們的團費卻是全中國最低,你們來旅遊當然可以,但一定要補夠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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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長假黑店劏客 - 頁 5 Empty 「一導遊帶到底」阻刀手劏客

發表 由 Travels 周日 9月 05, 2010 1:56 pm

導遊請導遊,內有乾坤。全港 5,000名導遊,當中約有 100人是專劏內地客的「刀手」,不足以「宰割」每日數百個內地團,故會另聘「幫 guide」,自己抽身到其他團劏客。旅遊業專責委員會本月底向政府提交報告,擬每團須由同一導遊帶隊,減少刀手的殺傷力。

消息稱,政府因應內地團出問題而成立的委員會,與旅遊業議會及業界開會後發現內地團與其他團最大分別,是一團由多名導遊提供服務,「四天團隨時四日唔同導遊」。

倡扣分制屢犯可停牌
委員會建議,日後所有團須「一個導遊帶到底」,以打擊刀手。現時旅行社接待零團費需靠購物幫補,故此詞鋒厲害的導遊負責威逼購物,但「人才」難求,刀手不足百人,難招呼每日數百內地團,故刀手只在行程購物日現身,其餘日子另聘「幫 guide」帶團,自己跑到其他團割客。消息承認,新安排刀手仍可帶團劏客,但收入必定大減;委員會又建議引入旅行社及導遊扣分制,就算犯小過,屢犯也可被停牌。

此外,本地接待社總推卸是內地旅行,以賤價賣團來港,但委員會發現不少接待社主動以低價向內地旅行社買團。委員會建議接待社須與內地旅行社簽合同,不得以低於成本價接待內地團。所有建議本月底公佈,之後諮詢業界,冀盡快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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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長假黑店劏客 - 頁 5 Empty 港百刀手導遊專劏內地客 專責帶團逼購物 旅議會4招堵漏

發表 由 Travels 周日 9月 05, 2010 2:45 pm

VERY FUNNY, 最近至發現......HA HA HA

【明報專訊】旅遊業議會昨重判辱罵旅客女導遊李巧珍「釘牌」後,初步定出4招建議,堵塞旅客被迫購物。旅議會專責小組又發現,零負團費源頭為本港部分不良業界為「爭客」所提出,為彌補收入,這些旅行社與100名行內俗稱「刀手」的導遊合作,由刀手天天「跳團」,即每日帶不同旅行團到指定店舖購物,盡其所能迫使旅客解囊,令旅行社及自己都有利可圖,其餘的行程則由一般導遊負責。

為杜絕流弊,專責小組研究規定「一團一導遊」的做法,減低刀手的接觸面。
明報記者 張岳弢

外界常以為,低團費是源於內地,層層外判到港後,令本港接待社須以零負團費接待。不過,專責小組發現,源頭實是本港20多間接待旅行社

本地旅社主動提出零團費

消息稱,是本港旅行社主動向內地組團社提出以零團費、甚至負團費接待內地客。為賺回成本,本港旅行社須倚靠購物店舖的回佣;若要有利可圖,則須借助導遊以各種方式引導遊客購物。雖然本港註冊導遊6000多人,但具這種「特別銷售技巧」的僅約100人,行內稱之為「刀手」。

以目前每天200個內地團來港、每團留港3天計,即同一時間在港有600團,由於約有六成是低負團費,故100名刀手不足以接待它們。故此,刀手必須以「跳團」方式帶客,即今日帶A團,明日帶B團,每團只帶1天甚至大半天,只負責購物行程,其餘2天的日程則由普通導遊負責,俗稱「花女」,負責接團、送團,所以每團都有2、3名導遊服務。

「每日至少500團無事」

小組初步定出4招堵塞被迫購物情况,包括,一、禁止刀手跳團,規定每團只有一名導遊負責,「刀手只得100個,600個團中,至少有500團會無事」。消息又說,當刀手接觸旅客的機會減少,刀手與旅行社的回佣收入便會大減,變相逼令旅行社上調接待費;二、研究向旅行社及導遊引入扣分制,每次違規都扣分,累積扣滿一定分數便停牌;三、由於國家旅遊局已要求旅行社釐清合同,小組考慮要求本地旅行社,分別與內地組團社及導遊簽定清楚合同;四、鼓勵業界加入「Q嘜」計劃。

推一團一導遊月入2萬不難

專責小組上周剛就上述監管方向諮詢店舖、旅行社及導遊,它們對限制每團只准一名導遊反響最大,揚言不排除罷工。消息表示,小組會同時訂清楚每名導遊收入,如每日可從每個旅客處取得25元小費,3天團可獲75元,以每團30人、每月帶6團計算,基本收入已有1.35萬元,加上正常購物回佣,月薪2萬元並不難,相信大部分正規導遊會支持。

旅遊事務署發言人表示,小組會在本月底前向政府提交報告,政府收到報告,會仔細研究有關建議,並於適當時候公布規管內地來港旅行團的加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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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長假黑店劏客 - 頁 5 Empty 上訴判決前 永盛股權變

發表 由 Travels 周日 9月 05, 2010 2:56 pm

永盛旅遊的個案明日有上訴裁決,不過,原來永盛在事發後公司已起變化,據公司註冊紀錄,當日佔三成股權的黎漢樑,已不是永盛的股東及董事,只剩下曾明珠(又即曾明輝)及傅梅紅兩人。

另外,本報早前發現,曾明珠有股權的「JW 珠寶店」、「歐陸名錶坊」、「巧克力專門店」等,因同時是旅遊業議會 登記店舖,故若安排永盛團友到這3店購物,等於「暗中把團友購物的利潤全放進旅行社口袋」,有利益衝突之嫌。

不過,記者昨日再翻查公司註冊處紀錄,曾明珠目前不再持有這些店舖,全改由一名叫曾藹瑜的人持有,她同時是一間巴士公司及投資公司的董事。有業界人士透露,這名姓曾的女士,是曾明珠的親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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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長假黑店劏客 - 頁 5 Empty 工會撐阿珍促公開聆訊

發表 由 Travels 周二 9月 07, 2010 4:44 pm

謾罵內地旅客遭旅遊業議會撤銷導遊證的導遊李巧珍,揚言昨日開記者會公布提上訴,但卻沒有露面。立法會議員謝偉俊表示,阿珍因心情欠佳,故押後開記招。香港導遊總工會昨致函旅議會,對阿珍事件的判決表示憤慨,並以公眾有知情權為由,要求公開審訊事件,又批評旅議會重罰阿珍,卻輕判旅行社,助長強迫購物的毒瘤滋長。

香港導遊總工會理事長黃嘉毅在信中批評旅議會重判導遊阿珍,對金凱旅行社只罰款了事,工會對此不公平、不公正、不公開的判決表示極大憤慨,信中又重申強迫購物的主謀是旅行社,導遊只是旅行社僱員,但卻成為代罪羔羊被「祭旗」。工會指公眾有知情權,應該公開審訊。

旅議會暫未接上訴
對於金凱旅遊只被判罰款,旅議會總幹事董耀中昨解釋,金凱能夠提供導遊阿珍資料,證明阿珍曾簽署承諾書提供優質服務及遵守守則,但資料略嫌不足才判罰款。他表示,旅議會日內會將違規通知書送達給李巧珍,故該會暫未接獲阿珍的上訴,他又指阿珍雖被撤銷導遊證,但可於六個月後再申請牌照,卻要提交足夠證據證明可提供優質服務,但委員會過往並無處理過有關復牌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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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長假黑店劏客 - 頁 5 Empty 80%個人遊滿意在港購物

發表 由 Travels 周二 9月 07, 2010 4:45 pm

導遊阿珍大罵團友事件,影響內地人對本港旅遊業印象。一項調查發現,雖然有八成內地個人遊旅客對在港購物的經驗感到滿意,但部分旅客卻認為服務員歧視大陸人或效率太差,有人甚至曾經被騙或買了假貨,對在港購物感不滿。

香港捷思市場研究及顧問公司自今年三月起,展開一項有關個人遊旅客在港消費的長期調查研究項目,每月訪問四百至五百名旅客。報告顯示近八成個人遊旅客來自廣東,幾乎所有人聲稱來港的主要目的之一是購物。

部分怨效率差受歧視
報告發現,雖然約八成人對在港購物表示滿意,但認為經驗一般的亦佔一成六,表明不滿意的則佔百分之三。旅客表示不滿意的原因,主要認為人太多、很亂,服務員沒時間招呼及效率差。有旅客亦質疑,服務員態度有問題,甚至歧視大陸人。有受訪者又認為港人的普通話不好,部分人更曾經被騙。

儘管有旅客不滿在港購物經驗,但每名個人遊旅客在港購物平均仍花費逾一萬元,花費最多是護膚或化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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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長假黑店劏客 - 頁 5 Empty 扣滿30分 旅社毒瘤即叮走

發表 由 Kit 周四 9月 09, 2010 11:24 am

搞埋咁多小動作, 有用?
唔肯規管 零/負 團的本地接待社, 已註定失敗!


本港導遊激死遊客及阿珍謾罵事件,引爆業內種種黑暗內幕,旅遊業專責小組本月底將提交報告,提出整頓業界措施。據了解,為免證據不足而放生違規旅行社及導遊,將設立旅行社及導遊扣分制,由小錯的忘記派行程表,到嚴重的強逼購物,都會定出扣分準則,違規者最高可被一鋪扣滿三十分,有機會即時撤銷旅行社會籍或導遊證。

  記者:吳雋妍

  近期「阿珍事件」,旅遊業議會被指釘死阿珍,但放生旅行社金凱國際旅遊。旅遊業專責小組正計畫月底提交改革報告,據悉已定出多個規管方向。消息指,其中引入旅行社及導遊扣分制,正可堵塞這類未能以單一投訴,便有足夠證據釘死該違規單位的問題,日後可以累積扣分制,懲處這類「僥倖」個案。

  小錯扣五分 大錯可一鋪清

  據了解,為公平起見,旅行社和導遊兩邊都會效法現行的登記店鋪扣分制,以三十分為扣分上限,專責小組正研究扣分細節,由小錯扣五分,到大錯「一鋪清」扣足三十分。所扣分數兩年後「洗底」,到時重新計算。

  據悉,輕微過失例如導遊忘記向遊客派行程表,可輕判只發警告信至扣五分;如未有向遊客讀出旅客需知,或導遊不讓巡查員上旅遊車核查,可各扣五分;若導遊語帶恐嚇強逼旅客購物,或要扣十五分;一旦揭發導遊「判上判」請助理帶團,違者可能一次過扣二十分。消息指,現時仍在斟酌扣分細節,或再作調整,但不排除嚴重違規,並影響本港旅遊業聲譽的個案,可終極即扣三十分。

  兩年後「洗底」重新計算

  至於扣滿分是否即時釘牌,消息指,旅行社和導遊仍有「走棧」空間。如導遊只因累積多次輕微過錯,例如多次無派行程表而被扣滿分,就未必被撤銷導遊證,或考慮停牌數月;但若該導遊「惡貫滿盈」,扣滿分就要釘牌,但仍有上訴機會。而旅行社違規扣滿分,同樣視乎情況,被暫停會籍或永久撤銷旅遊會籍,即被釘牌。

  坦承「借屍還魂」難打擊

  專責小組亦考慮過會否有即將被扣滿分的旅行社「借屍還魂」,將顧客轉到另一新開旅行社或親屬開設的旅行。消息人士承認,現時只能打擊同一公司董事再開設另一旅行社,要禁止他們的親友開公司,則有困難,但旅議會會特別留意這類公司的運作。

  報告又擬規定每個旅行團要一個導遊帶到底,打擊刀手劏客機會;又加強巡查導遊及登記店鋪,嚴防強逼購物;另外又設定組團社及本港接待社簽定合同,團費不能低過接待價。另外又研究導遊與旅行社要簽訂合同,指明旅行社要給予導遊基本收入,例如是小費,讓導遊不再依賴購物佣金維生。

  由於報告還要定出生效日期,料難以趕及「十•一」黃金周期間執行,但議會或首次派員到內地「放蛇」參加旅行團,抽出問題旅行社和導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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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長假黑店劏客 - 頁 5 Empty 釘牌心情未復 阿珍仍想上訴

發表 由 Tianya 周日 9月 12, 2010 1:11 pm

因謾罵內地遊客而被釘牌的導遊李巧珍,最遲須於本周六前向旅遊業議會提出上訴,不過阿珍昨日向本報表示心情尚未平復,仍在考慮上訴事宜,本周會作決定。

身為單親媽媽的阿珍,一直以當導遊維生,並要供養女兒出外留學。現在手停口停,阿珍說沒有考慮轉行,被問及究竟還想不想當導遊,她肯定地答道:「梗係想啦!」但至於會否上訴及聘律師代表,她說還未決定:「依家仲諗緊……未決定,或者過多兩日先。」她坦言始終未接受釘牌一事,心情仍未平復。

另,旅議會昨日發出通告,公布兩名導遊因被裁定違規,遭停牌一至兩個月。兩名導遊分別是翟芝及陸志芳,前者由本月八日停牌至十一月七日,後者由本月九日停牌至十月八日。據了解,有關導遊涉及強迫購物,被裁定違規後無提出上訴,由於是初犯,故只輕判停牌一至兩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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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長假黑店劏客 - 頁 5 Empty 李巧珍就撤銷導遊證提上訴

發表 由 Travels 周四 9月 16, 2010 2:38 pm

(明報)2010年9月16日 星期四 11:35
強迫內地旅客購物和辱罵旅客的導遊李巧珍,就撤銷導遊證處分,向旅遊業議會提出上訴和求情。

阿珍於上訴書內求情,指仍希望能繼續為香港旅遊業服務,又承認自己犯下過錯,表示願意接受處分。

她又說,此次事件可以成為同業警惕,盼旅遊業議會能體諒,希望可以減輕判決。

她對事件表示後悔,認為對本港旅遊業聲譽有很大影響,是自己的過失,再次向港人及內地旅客致歉。

她又指出,事件令她承受很大壓力,幾個月來都無工開及無收入,已承受惡果,她希望公眾給她一個改過自新機會,並承諾日後會提供良好導遊服務。

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說,會盡快開會討論李巧珍的上訴。

李巧珍迫客購物的視頻片段,被放上互聯網上震驚全國,她以「這輩子不還,下輩子也要還」尖酸用語辱客,令本港旅遊業聲譽嚴重受損,引起港府及旅遊業界震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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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長假黑店劏客 - 頁 5 Empty 斷正 - 大陸來港 零/負 費旅行團 - 去片

發表 由 Travels 周五 9月 17, 2010 1:50 am

2010.09.16 - 零團費
播出日期: 2010.09.16 (四) 7:00PM

導遊阿珍辱罵旅客事件後,以零團費作招徠的購物表面上消聲匿跡,取而代之的是一個個低價團的冒起。記者安排內地人,由上海跟隨一個五日四夜港澳團來港,發覺旅行社亂收費,導遊催迫團友購物,已成經營慣例。業內人士認為,零團費或低團費是結構性問題,一環緊扣一環,不單涉及香港地接社,也與內地旅行社轉售旅客的做法直接有關,有沒有解決方法?

Part - 1


Part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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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長假黑店劏客 - 頁 5 Empty 「香港之恥」

發表 由 Travels 周五 9月 17, 2010 12:10 pm

再有旅客在港購物發生不愉快事件。一名台灣旅客本月初來港旅遊,在尖沙咀一間藥房以六十八元購買一支藥膏,其後發現藥膏比其他藥店市價貴三倍,兩天後折返理論竟遭店員恐嚇及推撞,有人聲稱「讓你們以後來不到香港!」旅客將片段上載互聯網,迅即被台灣電視台報道,網民直斥是「香港之恥」。

「讓你們以後來不到香港」
該段片名為「香港商家打人」,至今有逾二千人次瀏覽。片段所見,一間藥房內幾名男子不斷出言恐嚇拿着攝錄機拍攝的旅客,其後有人衝出店外推撞旅客,更聲稱「讓你們以後來不到香港!」錄像清楚拍到藥房名稱,背景是尖沙咀海防道。

將片段上載的旅客稱,混亂中被人抓傷,同行友人代為報警,雖然店員透過警方指願意道歉,但他決定追究到底,並說「很不開心,沒想到那麼大的店家做生意如此不老實。」

五‧一長假黑店劏客 - 頁 5 0917-00176-029b1
藥房職員對旅客惡言相向,後面的男子更拿起盒子作勢擲人。

有網民批評「真是敗壞香港旅遊品質」,有人甚至直斥「香港之恥」。旅遊發展局關注旅客在港遇到不快事件,並指涉事藥房並非優質旅遊服務計劃商戶。優質旅遊服務協會副主席李應生表示,不希望見到這種事情發生。他說,本港零售商店都有責任維護香港購物天堂形象,出現任何同類事件足以毀壞業界艱辛建立的形象及地位。

五‧一長假黑店劏客 - 頁 5 0917-00176-029b2



origin...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1758992&p=1
各位大大好,因為我從來沒有在01上註冊過,所以借表姊夫的帳號。自從同事幫我PO到Youtube之後,各大媒體關心及詢問不斷,所以在這把來龍去脈跟大家說清楚:

2010年09月06日晚上和同事從深圳進香港,到達飯店chik in完,天色以黑,時間也晚了(大約晚上11點多)旁邊店家都以拉下鐵門,同事因不舒服,想買藥膏,至此店(海港大藥房, 尖沙嘴海防道上)家買了喉糖和一隻藥膏,一開始他拿了擦香港腳的藥膏 (HK68塊),但我同事說明了不是要這藥膏,換了對的藥膏,便詢問店家要多少?他們回答:一樣的價錢!我們還執疑了一下,問他要HK68塊呀?! 他回我說: 沒錯的!不騙人的,我們也表明了是外地來的顧客,當下就沒多想的,便買了藥回飯店休息,洗好澡時發現他沒給收據,當時因時間以晚了也沒注意到><

2010年09月07日大伙一行人四處逛逛遊玩,「不易樂乎」,無意逛到了香港的屈臣氏,想說順便看看昨晚買的藥膏價錢,不看還好,沒想到一看價差了3 倍,剎那間有種被騙的fu,想立即去找店家理論,但當天行程沒有多的時間去,就想說明天在去找店家說說,很不開心,沒想到那麼大的店家作生意如此不老實。

2010年09月08日,吃中餐後,時間約3:15PM,就想說去找店家評理(當天我們是有豐富行程要走的,不過為了一口氣,行程是可以放棄的,這就是台灣人的志氣啦 ),為何賣那麼貴,分明是欺騙觀光客 ?但沒想到收到的回應態度很不好,回我們說:要賣多少是他們(店家)的自由,聽到他們如此這樣說,非常的生氣!先聲明這種成藥軟膏本身就是”公價”的,如果貴個三塊五塊的我或許覺的他們店家也是要作生意~就當是我們吃悶虧,但一貴就貴了HK40塊,讓我無法接受,況且還是用如此差的態度回應,我自己也是作服務業的,難到待客之道,隔了一個海就相差了十萬八千里?我同事這時就到旁邊的商家詢問此藥膏的售價?(約HK20~HK22不等),那這事情就非常的清楚明白了,在回頭看店家是否有誠心解決此事,但因他們態度極為不好,我擔心會有事發生就拿起了相機錄影,以便等警察來時作為依據,沒想到店家的反應真的是讓人感到非常的厭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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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長假黑店劏客 - 頁 5 Empty 警拘捕涉毆打台灣旅客店員

發表 由 Travels 周六 9月 18, 2010 12:38 am

(明報)2010年9月17日 星期五 22:35
一名台灣遊客上周於尖沙嘴一間藥房購買藥膏,之後因價錢問題與店員爭執,兩名店員嫌打人被捕,現獲准保釋。

台灣一名遊客在網上討論區發文,指在9月6日到尖沙嘴一間藥房買藥膏,售價68元。其後他在附近的連鎖店發現只賣廿多元。他在9月8日回店理論,他指受到毆打,事後要到醫院驗傷,他已經報警。他把事件過程拍下,把片段放上網。(即時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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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長假黑店劏客 - 頁 5 Empty 一支藥膏賣貴$40

發表 由 Travels 周六 9月 18, 2010 1:35 am

香港以禮待人的購物天堂美譽再受挑戰,一名台灣遊客日前於尖沙嘴一間藥房購買藥膏後,發現價格比正常高,遂返回藥房要求退錢,但雙方發生爭執,其間台灣旅客報稱受傷, 2名店員涉嫌打人,被警方拘捕。

該名遊客拍整過程拍下,並上載上網,而涉案的藥房位於尖沙嘴海防道,負責人指,當日該名遊客購賣的藥膏售價為 68元,較毗鄰的藥房貴 40元,但這是公司的定價,沒有騙人,加上懷疑該藥膏已被打開。

負責人續指,已將 40元退給該名遊客,而涉嫌打人的職員已經被解僱,但現場所見,當日有份責罵台灣遊客的職員仍在上班

警方證實,事件發生於上周三,一名 26歲姓曾台灣遊客報警,在尖沙嘴一間藥房與店員爭執及遇襲,警方之後拘捕了 2名店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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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遊客投訴店內購買的一支藥膏,較正常價高 40元。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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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長假黑店劏客 - 頁 5 Empty 惡藥房涉無牌經營

發表 由 Travels 周六 9月 18, 2010 12:52 pm

海港大藥房以不良手法銷售中西藥材前科纍纍,還涉無牌經營,商業登記署資料顯示,該藥房的商業登記牌照早於今年 5月結束,但至今仍打開門做生意。

5月已停牌多次屈客
商業登記署資料顯示,海港大藥房以一間名為冠宇影視有限公司登記, 09年 11月 10日成立,註冊地址為尖沙嘴海防道 35至 37號 A舖。羅真善及黃勝歡為該公司股東,羅身兼董事。但該公司早於今年 5月 5日結束營業,有關商業登記已無效。

本報昨日致電藥房查詢是否無牌經營,職員回應說有牌,着記者到商業登記署查冊。當記者指署方資料顯示藥房已停牌,對方立即掛斷電話。海港大藥房以不良銷售手法經營屢遭投訴,消費者委員會今年接獲多宗投訴。有巿民指年初到該藥店買胃藥,職員主動為他配藥,將佛手參磨成藥粉,索價萬八元。另有遊客買佛手參,每両標價 408元,埋單每両變成 1,408元,強收 3萬多元。

律師黃國桐表示,海港大藥房商業登記早於 5月無效,涉無牌經營,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三年及罰款三萬元,「間舖涉無牌經營,又焗啲客買嘢,有企圖欺騙成份涉及刑事案件,警方應跟進調查」。

修例漏洞 法例不監管賣貴貨

台灣旅客以貴三倍價錢購買藥膏,大部份網民都指藥店不老實,但亦有小部份網民認為旅客「戇居」沒有格價,要負部份責任。本身是律師的旅遊界立法會議員謝偉俊認為,藥膏是日常用品,並非珠寶古董等無價寶,商店理應合理定價,但他亦承認香港沒有法例監管「賣貴貨」。


只可針對賣假貨執法
藥材舖和影音店經常被指向遊客出售超高價貨品,損害香港購物天堂名聲。 04年警方首次採取行動,拘捕尖沙嘴一間影音店店員,指他涉嫌誇大產品功能,以 11,500元高價向遊客出售只值 5,000元數碼相機,但法庭以兩名外籍證人證供矛盾,加上無第三者在場佐證,判被告無罪。

07年旅發局主席田北俊上任時,適逢「零團費」內地團在港購物被騙,當時田北俊承認海關只可以針對賣假貨執法,對「賣貴貨」束手無策,他曾表示會研究修例堵塞漏洞,但到今日問題仍未解決。

雖然政府正就修訂《商品說明條例》進行諮詢,但內容只是建議將不良銷售手法列為刑事罪行,同樣對「賣貴貨」沒有約束力,謝偉俊說:「一支藥膏賣貴三倍,肯定係商店唔老實,唔係中招嘅人戇居,但我哋可以做嘅只係鼓勵商店明碼實價。」

為 40元打遊客 香港形象破產
繼惡導遊阿珍重創香港旅遊業形象後,尖沙嘴一間藥房公然打罵台灣旅客,更令香港購物天堂美譽雪上加霜。該藥房先以貴市價三倍價錢出售貨品懷疑「搵笨」,又出手打傷要求退款的台灣旅客,過程被拍下短片上網,觸發台灣網民群起聲討。被打傷的台灣旅客曾先生和朋友誓言來港追究到底,「無論花多少錢,都要透過法律制裁這些人!」警方表示已拘捕兩名涉案男店員。
記者:林浚川 蔡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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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沙嘴海港大藥房職員打罵台灣旅客,被指影衰香港人。陳亮華攝

被打傷的 26歲台灣旅客曾先生昨日委託同行朋友沈先生向本報講述經過。他表示月初和兩男一女同事共四人來港旅遊, 9月 6日晚上女同事因皮膚不適,到位於海防道的海港大藥房購買名為「嫡護霜」的藥膏,「我們給店員一百元,他只找回三十,女同事覺得奇怪,因為她買過,不會那麼貴,店員於是又多給我們兩元,就說是市場價」。

「讓你們以後來不到香港」
結果他們以 68元買下這支藥膏,但其後發現該藥膏在其他商店只售廿多元,兩日後遂回到海港理論,沈說:「店員堅持售價合理,我們就在海防道(其他藥房)買了三支給他看,最便宜一支只需 22元,他們就開始罵髒話。」沈先生同事曾先生正是此時以手機拍下短片。

片段中海港店員不停以普通話指罵:「照甚麼相!照相!他 X的!是不是要 X死你!你有病!」其後店員更衝出馬路企圖制止拍攝,有台灣旅客說:「你不要動手。」但有人不停推撞,更一邊說:「我就是要動手!我就是要動手!」又有人說:「讓你們以後來不到香港!」最後警員到場調查,台灣旅客曾先生報稱受傷,送院檢查。

曾先生回台灣後將短片放上 YouTube,名為「香港商家打人」,又在討論區講述感受:「回國後,想起宣傳香港的影片說,『買東西,吃東西,買東西,吃東西』,但這樣子店家真讓人感到心寒。」事件引起台灣網民群起聲討,有人說:「台灣也不歡迎香港人!」也有人說:「我也是蠻討厭香港人的!」有香港網民到台灣討論區支持:「對於有遊客在香港遇上黑店被騙,身為香港人感到十分羞愧無奈,因為政府監管不力,所以類似事件將會不斷重演!」

警拘兩店員控以襲擊罪
海港大藥房莫經理昨日就事件道歉,又表示已即時解僱兩名涉嫌毆客員工,但否認「呃遊客」,「你去便利店買支水,一間賣四蚊,一間賣八蚊都得」。沈先生表明不接受道歉:「當晚他們在警局也要求和解,但只是一直問我們要多少錢,毫無誠意。」他又對港府無力監管黑店感到非常失望,「如果在台灣敢這樣騙人,被投訴後不到一星期就要關門!」

旅遊發展局發言人表示,已接獲該台灣遊客電郵投訴信件,局方十分關注並會跟進事件。旅遊業議會主席胡兆英表示,藥房職員使用武力做法離譜,嚴重影響本港旅遊業形象。截至今年 8月,消費者委員會收到 43宗旅客針對藥物及健康食品的投訴,發言人表示消費者投訴售價不合理,要視乎店員有否誤導。

警方表示已經拘捕兩名分別 22歲姓吳及 59歲姓洪男店員,控以普通襲擊罪,獲准現金保釋,下月 6日再到警署報到。

沈先生指今次旅程是由公司安排,老闆經費上全力支持曾先生到港追究事件,「無論要來多少次,我們都會來,要讓他們知道台灣人不好欺侮,也要他們接受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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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先生事後在海防道不同店舖,多買三支同款藥膏作證,其中一支只需 22元。曾先生提供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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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員追出阻止拍攝,與曾先生一行人一度在馬路發生推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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