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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封閉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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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Aston Martin 周五 3月 21, 2014 1:21 am

申訴專員黎年任內最後一份報告,狠評政府部門在執行《公開資料守則》時欠缺監察,患上官僚系統少做少錯的病症,喜歡便向公眾披露資料,怕麻煩時,就在條例鑽空子,求其找個原因拒絕市民索取資料的要求,影響公眾利益。我認為,如果說政府封閉資訊,斷送了香港的創新能力,絲毫不誇張。

香港無資訊自由法和檔案法,市民沒有法定權力獲取政府資料,政府亦無保留政府文件、書信、會議紀錄的法律責任。公眾只能利用港英年代成立的《公開資料守則》作為依據,迫政府披露更多資料,不過,政府部門隨時可拒絕公眾要求,400多家公營機構也毋須理會守則。

黎年昨日批評,各部門執行《公開資料守則》時疏漏百出的問題,老早被學術界、傳媒詬病。港大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教授葉兆輝,執掌的港大防止自殺研究中心,就曾經向醫管局索取意圖自殺個案的地區分佈數據,研究香港哪些地區是高危自殺區,希望醫療資源能更有效運用,交涉了半年,卻不得要領。

澳紐、英國、美國、加拿大等國家早已訂立《資訊自由法》,顧問公司Capgemini去年為22個國家及地區的政府資料開放程度評分,香港無論在公開資訊的數量,或者在公開資訊應用方便程度,都遠遠被美加等國家拋離,只是好過阿聯酋,沙地阿拉伯、愛沙尼亞等國家。在公開資訊應用方便程度指標方面,香港更落後於新加坡。

要知道大數據(Big Data)是近年炙手可熱的課題。這些大數據不單是互聯網及手機網絡蒐集所得的資料,也包含政府歷年來收集的浩瀚資訊。在公務員眼中,是得物無所用的塵封檔案,但數據如交到創新者手上,隨時能成為重大的社會改善工程的鑰匙,是發現新服務、新技術應用的關鍵。

顧問公司麥肯錫去年10月的一份報告指出,隨着美國政府逐步開放各種各樣的官方數據,每年在七大市場如教育、交通、零售消費、電力、燃油、醫療、金融等,可解封1.1萬億美元的潛在經濟價值。麥肯錫解釋,商業機構掌握政府資訊,往往能更好調整產品及服務,顧客掌握更多資訊時,下決定會更明智,節省了不必要開支。

例如是Google主席Eric Schmidt有份投資的手機程式BillGuard,向美國消費者金融保護局(Consumer Financial Protection Bureau)收集客戶各種各樣的隱形信用卡收費、錯誤收費和詐騙,將巨大數據庫連結服務。BillGuard會掃描用戶登記信用卡的過數資料,與數據庫對比,出現可疑情況時,手機程式會即時通知用戶確證收費,避免用戶被濫收費用。

類似利用政府大數據開發的應用軟件,在美國推陳出新,涉及醫療、建築、金融等B2C、B2B用途。藉公開資訊扶植產業,其實不是甚麼新鮮事,美國政府80年代將原本軍用GPS(全球定位系統)向民間及商界開放,造就GPS今天成行成市。

港府經常高舉自由經濟旗幟,更應該以促進資訊自由為已任,好好利用政府已有資訊,幫助企業家掘金。政府固然要平衡保障私隱,但絕不能用此做擋箭牌,迴避向外界披露資料。

記得梁振英競選特首時,笑咪咪簽署記協的《新聞自由約章》,承諾積極推動制定資訊自由法,但上任不久,就燒毀7萬呎政府檔案,資訊自由法立法了無進展,開放資訊的取態,與國際水平越走越遠。梁振英促進中港融合時,積極推崇香港速度,怕就怕連香港資訊自由程度,都被中國融合掉。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finance/20140320/52304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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