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揭生促局12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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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揭生促局12宗罪
1. 亂加、亂發花紅、亂改合約:把花紅發放上限由40萬,大加十一倍至490萬元,但發放準則卻非與每年實際營業額掛鈎;總裁的薪酬調整與公務員脫鈎,但未經理事會批准,理事會主席卻與總裁簽合約補編、續約時把約滿酬金比率由12.5%調高至15%,卻無交代背景
2. 提供雙重福利津貼:讓三名曾領取政府或公營機構房屋津貼的職員,領取非實報實銷的現金津貼。但按規定,公職人員若已曾獲房屋津貼,若再領取生促局的房屋福利,要受到限制
3. 酬酢無監管:去年調高酬酢開支14%-108%,但調高限額的理據卻沒有記錄在案;05年4月至07年10月期間,曾有13宗開支超出限額的酬酢個案,只有2宗已於事前獲得總裁特別批准,有7宗更屬總裁自批自己的個案
4. 無妥善管理物資:合共有逾9000件物品無法找到,包括8726件不同物品、109部桌上電腦和筆記簿型電腦等,遺失物品總額逾五千六百萬元
5. 賤賣固定資產:把過剩的公家物資以低價讓員工進行內部競投,但有舊手提電話定價竟低至一角至一百元不等,遠低於市面的二手價
6. 物非所值:以15,000元年費與一家鄰近生促局大樓的私人會所簽訂協議,讓職級為顧問或以上的員工使用作公務酬酢,但在上年度的408次公務酬酢中,只有29次、即百分之七在有關會所進行,使用率極低
7. 未有善用辦公大樓:逾萬平方呎辦公室空置,其中5200呎更空置逾年,以市值計,空置的辦公室用地年租可達540萬元
8. 營運虧損:內地開設的三間附屬公司,有兩間累積虧損五成及兩成二
9. 袒護附屬公司:由生促局營運的附屬公司負責生產力大樓的管理服務,雖然生促局曾邀請其他外判公司提交建議書,並發現外判公司的人手與附屬公司相若,但開支明顯較附屬公司為低,但生促局無再檢討是否把大樓管理服務外判
10. 理事出席率低:負責管治生促局的理事會有一名主席和22名成員,有6名理事的出席率低至33%或以下,但其中2人竟然仍獲再度委任;委員又未有如期作出利益申報,部分延誤時間由5天至39天不等
11. 追討顧問費不力:有45個完成或中止的項目收不到顧問費,但未有採取相應行動
12. 開辦課程市場評估不足:最少有20個課程收生人數不足而要取消
2. 提供雙重福利津貼:讓三名曾領取政府或公營機構房屋津貼的職員,領取非實報實銷的現金津貼。但按規定,公職人員若已曾獲房屋津貼,若再領取生促局的房屋福利,要受到限制
3. 酬酢無監管:去年調高酬酢開支14%-108%,但調高限額的理據卻沒有記錄在案;05年4月至07年10月期間,曾有13宗開支超出限額的酬酢個案,只有2宗已於事前獲得總裁特別批准,有7宗更屬總裁自批自己的個案
4. 無妥善管理物資:合共有逾9000件物品無法找到,包括8726件不同物品、109部桌上電腦和筆記簿型電腦等,遺失物品總額逾五千六百萬元
5. 賤賣固定資產:把過剩的公家物資以低價讓員工進行內部競投,但有舊手提電話定價竟低至一角至一百元不等,遠低於市面的二手價
6. 物非所值:以15,000元年費與一家鄰近生促局大樓的私人會所簽訂協議,讓職級為顧問或以上的員工使用作公務酬酢,但在上年度的408次公務酬酢中,只有29次、即百分之七在有關會所進行,使用率極低
7. 未有善用辦公大樓:逾萬平方呎辦公室空置,其中5200呎更空置逾年,以市值計,空置的辦公室用地年租可達540萬元
8. 營運虧損:內地開設的三間附屬公司,有兩間累積虧損五成及兩成二
9. 袒護附屬公司:由生促局營運的附屬公司負責生產力大樓的管理服務,雖然生促局曾邀請其他外判公司提交建議書,並發現外判公司的人手與附屬公司相若,但開支明顯較附屬公司為低,但生促局無再檢討是否把大樓管理服務外判
10. 理事出席率低:負責管治生促局的理事會有一名主席和22名成員,有6名理事的出席率低至33%或以下,但其中2人竟然仍獲再度委任;委員又未有如期作出利益申報,部分延誤時間由5天至39天不等
11. 追討顧問費不力:有45個完成或中止的項目收不到顧問費,但未有採取相應行動
12. 開辦課程市場評估不足:最少有20個課程收生人數不足而要取消
George H- 訪客
私隱專員公署八宗罪
1.無制訂有系統的策略規劃程序
‧沒有就公署制訂未來三至五年具前瞻性按年修訂計劃
‧個人資料(私隱)諮詢委員會仍未編訂會議程序正式規則,導致每年開會次數不等、與會人數每次不同、遲遲未發會議紀錄
2.投訴個案管理不善
‧截至今年六月,案齡超過一百八十天的逾期個案有三十三宗,平均案齡達四百二十六天
‧專員未能對三成九不獲受理的投訴個案,依時在四十五天期限內送達拒絕通知書予投訴人
3.推廣活動大花筒
‧兩項大型推廣活動遞交預算開支不合程序,最終活動超支,公署亦沒有規定機構傳訊部提交開支報告以及解釋差異
‧某項活動採用高成本選擇,如在酒店舉行午餐會及聘請藝人到場,個別藝人一次酬金達三萬五千元
‧公署內已有傳訊部,但仍花費五萬五千元聘請娛樂公司籌辦活動
‧同一項活動,兩年的會場背幕製作費相差近十倍,貴者費用要近二萬一千元
‧為酒店業保障私人活動的兩項比賽設四萬五千元現金獎
4.外訪開支大花筒
‧現任專員吳斌○六年訪英,但沒有入住活動主辦單位提供的免費住宿,而用近萬元公帑自行租住酒店;又錯誤計算現金津貼,向吳斌多付了六百七十元
‧吳斌○七年到訪加拿大後,取得較規定多兩日的補假
5.款待開支大花筒
‧分別於○一年及○五年,以公帑為兩名離任專員劉嘉敏及鄧爾邦舉行餞別宴,兩次開支分別為二萬四千及二萬三千多元,人均開支分別達六百五十及七百五十元
‧過去三個年度,公署人員獲邀以公務身份出席其他團體宴會時,曾六次攜酒送禮,其中一次購買了兩瓶總值八百多元的酒,公署更形容該種為慣常做法
‧舉行款待午餐,被揭發費用超出內部指引的每人二百五十元限額,但公署卻全數發還款項
6.租用超大辦公室
‧公署現以月租逾三十九萬元租用的灣仔辦事處,但簽租約前並無進行全面評估,結果超出政府辦公地方分配標準五成八,多出面積月租約十四萬多元,截至兩份租約期滿時,公署將較標準多花逾七百五十萬元的租金
‧公署○八年開始才逐步獲准開設八個新職位,但一年前已經偷步簽約,租用足夠供十六個新職位使用的新辦公地方
7.公署車輛疑被公器私用及自把自為買新車
‧行車紀錄無法明確指出當中約三千二百次車程是否符合用車指引,公車常在午膳期間被使用,部分更是為接載專員往返住所及辦事處
‧公署漠視政府當局的反對意見,自把自為落訂買新車,即使得悉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決定不支持調撥款項買車後,亦繼續完成交易,並以公署的經常資助金支付車價
8.遲遲沒有為未用撥款設登記計劃
‧公署保留撥作安裝電腦用的五百萬元餘額,以預留供實施登記計劃之用,但登記計劃至今年七月仍未實施,但未用餘額卻日漸減少
‧沒有就公署制訂未來三至五年具前瞻性按年修訂計劃
‧個人資料(私隱)諮詢委員會仍未編訂會議程序正式規則,導致每年開會次數不等、與會人數每次不同、遲遲未發會議紀錄
2.投訴個案管理不善
‧截至今年六月,案齡超過一百八十天的逾期個案有三十三宗,平均案齡達四百二十六天
‧專員未能對三成九不獲受理的投訴個案,依時在四十五天期限內送達拒絕通知書予投訴人
3.推廣活動大花筒
‧兩項大型推廣活動遞交預算開支不合程序,最終活動超支,公署亦沒有規定機構傳訊部提交開支報告以及解釋差異
‧某項活動採用高成本選擇,如在酒店舉行午餐會及聘請藝人到場,個別藝人一次酬金達三萬五千元
‧公署內已有傳訊部,但仍花費五萬五千元聘請娛樂公司籌辦活動
‧同一項活動,兩年的會場背幕製作費相差近十倍,貴者費用要近二萬一千元
‧為酒店業保障私人活動的兩項比賽設四萬五千元現金獎
4.外訪開支大花筒
‧現任專員吳斌○六年訪英,但沒有入住活動主辦單位提供的免費住宿,而用近萬元公帑自行租住酒店;又錯誤計算現金津貼,向吳斌多付了六百七十元
‧吳斌○七年到訪加拿大後,取得較規定多兩日的補假
5.款待開支大花筒
‧分別於○一年及○五年,以公帑為兩名離任專員劉嘉敏及鄧爾邦舉行餞別宴,兩次開支分別為二萬四千及二萬三千多元,人均開支分別達六百五十及七百五十元
‧過去三個年度,公署人員獲邀以公務身份出席其他團體宴會時,曾六次攜酒送禮,其中一次購買了兩瓶總值八百多元的酒,公署更形容該種為慣常做法
‧舉行款待午餐,被揭發費用超出內部指引的每人二百五十元限額,但公署卻全數發還款項
6.租用超大辦公室
‧公署現以月租逾三十九萬元租用的灣仔辦事處,但簽租約前並無進行全面評估,結果超出政府辦公地方分配標準五成八,多出面積月租約十四萬多元,截至兩份租約期滿時,公署將較標準多花逾七百五十萬元的租金
‧公署○八年開始才逐步獲准開設八個新職位,但一年前已經偷步簽約,租用足夠供十六個新職位使用的新辦公地方
7.公署車輛疑被公器私用及自把自為買新車
‧行車紀錄無法明確指出當中約三千二百次車程是否符合用車指引,公車常在午膳期間被使用,部分更是為接載專員往返住所及辦事處
‧公署漠視政府當局的反對意見,自把自為落訂買新車,即使得悉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決定不支持調撥款項買車後,亦繼續完成交易,並以公署的經常資助金支付車價
8.遲遲沒有為未用撥款設登記計劃
‧公署保留撥作安裝電腦用的五百萬元餘額,以預留供實施登記計劃之用,但登記計劃至今年七月仍未實施,但未用餘額卻日漸減少
George H- 訪客
轉口西藥非法留港銷售 中成藥註冊 7年未做好
【明報專訊】審計署批評,衛生署無論在中藥或西藥均監管不力,02年展開中成藥註冊工作,至今7年仍未做好;每周就轉口西藥發出逾2500張許可證,卻不查證藥物去向,只有不足1%會轉交海關作付運檢查,更不設轉口存倉時限,衍生報稱轉口藥物非法在港銷售問題。
藥物去向不符進口證說明
單在今年7月,審計署要求海關查核其中15張由衛生署在08年發出的西藥進口證上所列的藥物是否已轉口,已發現其中3張進口證的藥物在本地市場不當銷售;6張進口證報稱的藥物,有些仍在港存倉,存倉期最長達16個月;1張進口證則將藥物轉口往與許可證報稱國家不符的3個國家。
逾300批發藥商一年未巡查
針對藥業巡查工作,非但「良好藥品生產規範」(GMP)藥廠欠缺突擊巡查,分別有330間(即39%批發商)和106間(即47%進出口商)更超過一年未被巡查,已有3年或以上無被巡查的批發商和進口商分別有24間和7間。
審計署亦批評衛生署從市面收集西藥樣本送往政府化驗所化驗,以及化驗後取回結果需時太久,平均相隔時間為168天和51天,去年有4宗化驗結果不合格的個案,由收集樣本至取得政府化驗結果,最長足足相隔427天,審計署直指「不理想」。
至少19中藥零售商無牌經營
至於中成藥規管方面,審計署指衛生署02年告知立法會 只需兩三年時間便辦妥,但截至今年7月,仍有4.6%(即652宗)過渡性註冊申請,以及78%(即2389宗)非過渡性申請尚在處理中。單是今年6月及7月,審計署已發現至少有19間中藥材零售商無牌經營,其中6間正申請牌照,但未獲發牌便開始營業。
禁止無牌業者製造和進口中成藥的條文已在去年1月生效,但審計署發現,有82項在過渡性安排下註冊的中成藥,竟由30名無牌業者所有,該署促衛生署敦促該30名無牌業者盡快申領牌照,並要巡查,確保此等業者不會無牌賣藥。
藥物去向不符進口證說明
單在今年7月,審計署要求海關查核其中15張由衛生署在08年發出的西藥進口證上所列的藥物是否已轉口,已發現其中3張進口證的藥物在本地市場不當銷售;6張進口證報稱的藥物,有些仍在港存倉,存倉期最長達16個月;1張進口證則將藥物轉口往與許可證報稱國家不符的3個國家。
逾300批發藥商一年未巡查
針對藥業巡查工作,非但「良好藥品生產規範」(GMP)藥廠欠缺突擊巡查,分別有330間(即39%批發商)和106間(即47%進出口商)更超過一年未被巡查,已有3年或以上無被巡查的批發商和進口商分別有24間和7間。
審計署亦批評衛生署從市面收集西藥樣本送往政府化驗所化驗,以及化驗後取回結果需時太久,平均相隔時間為168天和51天,去年有4宗化驗結果不合格的個案,由收集樣本至取得政府化驗結果,最長足足相隔427天,審計署直指「不理想」。
至少19中藥零售商無牌經營
至於中成藥規管方面,審計署指衛生署02年告知立法會 只需兩三年時間便辦妥,但截至今年7月,仍有4.6%(即652宗)過渡性註冊申請,以及78%(即2389宗)非過渡性申請尚在處理中。單是今年6月及7月,審計署已發現至少有19間中藥材零售商無牌經營,其中6間正申請牌照,但未獲發牌便開始營業。
禁止無牌業者製造和進口中成藥的條文已在去年1月生效,但審計署發現,有82項在過渡性安排下註冊的中成藥,竟由30名無牌業者所有,該署促衛生署敦促該30名無牌業者盡快申領牌照,並要巡查,確保此等業者不會無牌賣藥。
George H- 訪客
生產局高層涉違規享雙房津 審計署揭4部門浪費8億公帑
【明報專訊】繼應用科技研究院和旅遊發展局被轟濫用公帑後,審計 昨揭同是靠公帑資助但運作獨立的生產力促進局和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的營運問題,其中生產局被揭於科研管理及人事管理等五大範疇涉「32宗罪」,包括總裁馮永業和另3名高層涉違規享受雙重房屋津貼,違反內部守則卻獲理事會批准。審計署要求局方向4人追討多領的房津,涉款逾百萬元。
連同4個政府部門在追欠差餉和學生貸款等政策涉失當,最少浪費逾8億元公帑。
生產力促進局每年獲政府資助約2億元,主要推動工商界創新科研,運作獨立,但受政府委任的理事會和創新科技署監管。生產局的《標準守則》已訂明,從公營機構過檔員工,若在前任機構曾享房屋津貼,過檔生產局後便不能享受十足房津。有關員工須按前任官方機構的發放房津年期,削減過檔後房屋津貼。
不過,審計報告發現該局人事管理違反規定。審計署揭露,早於2000年局方聘用一名來自公營機構、並一直享受房津的高層職員時,破格讓他過檔後續享房津,變相擁「雙重」房津。其後,生產局在08年1月和09年3月,再先後准另一名公營機構高層和一名政府公務員,過檔後續取房津。報告指三人過檔後再獲房津,會令薪酬較轉職前超出20%至49%不等,違反不得享受雙重房津規定。
此外,現任總裁馮永業於2006年8月上任時,亦獲破格待遇,將房津折算撥入底薪內,不但享雙重房津,亦變相令房津金額可隨薪金每年調整而增加,並可豁免領取期限限制。審計署批評,管理層未明確告知理事會有關雙重房津政策,故要求生產局向多領房津人士追討。
浮薪40萬變490萬 佔盈餘三成
審計報告指出,4名領雙重房津的高層,若以其中一名高層的薪酬推算,其每年多領的津貼可達43萬元。若四人的薪酬水平相若,每年生產局便多付逾172萬津貼。
此外,自馮永業上任,管理層在未得創科署同意前,於07/08年推出浮薪制度,在過去兩年分別撥40萬和490萬元作為員工浮薪。以去年盈餘1450萬計算,浮薪佔盈餘達三分一。署方質疑,生產局估計09/10至11/12年度會有赤字,當局須確保浮薪金額合理,避免營運虧損更趨嚴重。
另外,局方管理項目時亦有帳目和文件不清問題,如曾於03年起於珠三角成立4間公司助港商發展內地企業,但廣州和東莞的分公司累積虧損達240萬,相當投資額51%和22%,兩公司業績至今年度才見好轉,但管理層遲遲未向理事會定期匯報。
生產局內部行政亦混亂,曾以「賤價」向員工出售舊資產,如供員工競投17個舊款手機,有員工以一毫子買入;審計署參考網上拍賣價推算,員工以878元買17個電話只是市價的三成,直斥「犧牲生產局利益來優待職員」。
局方於05年盤點時,發現已登記的2.6萬件擁有物資,竟有34%無法找到,遺失物品的總購入價值高達5460萬元,包括過百萬元的網絡系統設備和109部電腦。但據悉,部分物品仍存在,只是紀綠編號散失才無法確認。
連同4個政府部門在追欠差餉和學生貸款等政策涉失當,最少浪費逾8億元公帑。
生產力促進局每年獲政府資助約2億元,主要推動工商界創新科研,運作獨立,但受政府委任的理事會和創新科技署監管。生產局的《標準守則》已訂明,從公營機構過檔員工,若在前任機構曾享房屋津貼,過檔生產局後便不能享受十足房津。有關員工須按前任官方機構的發放房津年期,削減過檔後房屋津貼。
不過,審計報告發現該局人事管理違反規定。審計署揭露,早於2000年局方聘用一名來自公營機構、並一直享受房津的高層職員時,破格讓他過檔後續享房津,變相擁「雙重」房津。其後,生產局在08年1月和09年3月,再先後准另一名公營機構高層和一名政府公務員,過檔後續取房津。報告指三人過檔後再獲房津,會令薪酬較轉職前超出20%至49%不等,違反不得享受雙重房津規定。
此外,現任總裁馮永業於2006年8月上任時,亦獲破格待遇,將房津折算撥入底薪內,不但享雙重房津,亦變相令房津金額可隨薪金每年調整而增加,並可豁免領取期限限制。審計署批評,管理層未明確告知理事會有關雙重房津政策,故要求生產局向多領房津人士追討。
浮薪40萬變490萬 佔盈餘三成
審計報告指出,4名領雙重房津的高層,若以其中一名高層的薪酬推算,其每年多領的津貼可達43萬元。若四人的薪酬水平相若,每年生產局便多付逾172萬津貼。
此外,自馮永業上任,管理層在未得創科署同意前,於07/08年推出浮薪制度,在過去兩年分別撥40萬和490萬元作為員工浮薪。以去年盈餘1450萬計算,浮薪佔盈餘達三分一。署方質疑,生產局估計09/10至11/12年度會有赤字,當局須確保浮薪金額合理,避免營運虧損更趨嚴重。
另外,局方管理項目時亦有帳目和文件不清問題,如曾於03年起於珠三角成立4間公司助港商發展內地企業,但廣州和東莞的分公司累積虧損達240萬,相當投資額51%和22%,兩公司業績至今年度才見好轉,但管理層遲遲未向理事會定期匯報。
生產局內部行政亦混亂,曾以「賤價」向員工出售舊資產,如供員工競投17個舊款手機,有員工以一毫子買入;審計署參考網上拍賣價推算,員工以878元買17個電話只是市價的三成,直斥「犧牲生產局利益來優待職員」。
局方於05年盤點時,發現已登記的2.6萬件擁有物資,竟有34%無法找到,遺失物品的總購入價值高達5460萬元,包括過百萬元的網絡系統設備和109部電腦。但據悉,部分物品仍存在,只是紀綠編號散失才無法確認。
George H- 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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