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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賄中國官員 美電信公司罰300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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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AK-47 周五 1月 01, 2010 11:30 pm

(法新社)2010年1月1日 星期五 20:05
(法新社華盛頓31日電) 美國官員表示,美國電信公司UT斯達康(UTStarcom Inc.)以招待夏威夷渡假及其他的旅遊行賄中國官員,UT斯達康今天同意支付300萬美元的罰金。

司法部表示,UT斯達康由於提供中國國營電信公司員工「旅遊招待及其他有價事物」,觸犯美國「反海外腐敗法」(FCPA),因而同意支付150萬美元罰金。

美國證券管理委員會(SEC)指出,位於加州阿拉美達(Alameda)的UT斯達康,同意支付另一筆150萬美元罰金,原因是該公司批准提供數百萬美元的非法款項給亞洲政府官員。

美國證券管理委員會舊金山辦公室負責人法格爾(Marc Fagel)發布聲明說:「UT斯達康花費數百萬美元非法行賄,爭取亞洲地區新客戶並維持舊有客戶。」

法格爾表示:「美國法律無法寬容藉由這些方式增加獲利所助長的貪腐文化,認清這一點對美國公司UT斯達康而言十分重要。」 UT斯達康在那斯達克上市,銷售電信網路設備及電話聽筒,以全資的子公司─UT斯達康中國公司(UTS-China)在中國營運。

美國證券管理委員會指控UT斯達康中國公司,在2002年至2007年期間花費近700萬美元,招待舊客戶中國國營電信公司員工數百次海外旅遊。

美國證券管理委員會表示,UT斯達康也贈送「大禮」,並提供在美國的「全額支付主管人員培訓課程」,給中國和泰國的現有及可能政府客戶。(譯者:中央社林亭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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