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CA's forum
Would you like to react to this message? Create an account in a few clicks or log in to continue.

香港特衰正苦, 應做唔做之 - 內地配偶可來港分身家

2頁(共2頁) 上一頁  1, 2

向下

香港特衰正苦, 應做唔做之 - 內地配偶可來港分身家 - 頁 2 Empty 香港特衰正苦, 應做唔做之 - 內地配偶可來港分身家

發表 由 Seven 周五 6月 18, 2010 1:54 pm

主題回顧 :

居港人士在境外離婚,其配偶今後將可越洋來港申請財產分配,當中北上娶妻的港人勢首當其衝被「分身家」,訟訴潮隨時一觸即發。港府今日刊憲,賦權香港法院在承認外地的離婚判令時,可處理離婚雙方財產分配、贍養費等經濟濟助問題,婚姻的任何一方只需以香港為居籍、慣常居於香港或與香港有密切聯繫,例如港人內地婚姻或一些藝人在外地註冊結婚等,均受新的修訂法例保障。律政司直言,難以估計實施條例後對法庭帶來的額外工作量。

香港特衰正苦, 應做唔做之 - 內地配偶可來港分身家 - 頁 2 0618-00176-008b1

根據現行法例,本港與外地的離婚命令並未達到相互承認的階段,儘管婚姻一方在香港以外的司法管轄區已取得離婚判令,亦不可向香港法院提出經濟濟助申請,造成申請一方根據外國法院命令,但未獲經濟給養或所獲的款項不足,便可能陷於生活困境。

附防止逃責條文
《2010年婚姻法律程序與財產(修訂)條例草案》提出,婚姻的任何一方獲外地法院批出婚姻令後,可向香港法院申請經濟濟助申請,除非申請援助的一方已再婚,有關人士提出經濟濟助申請前,必須取得法庭的許可;條例又訂明,法庭批出許可後,如覺得申請人或其家庭子女需要即時獲得經濟協助,可發出經濟濟助臨時命令。

條例草案亦載有防止逃避責任的條文,以防止處理有關的財產處置及交易是意圖令經濟濟助申請失敗、阻止有關申請、削減經濟濟助的款項,或妨礙執行經濟濟助令的任何形式。條例將於六月三十日在立法會進行首讀和開始二讀辯論。

香港律師會家事法例委員會成員何志權歡迎當局修訂法例,認為可彌補現有法律的不足。他直言,不少港人到內地結婚,條例草案將適用於有關人士上的保障,內地妻子或丈夫今後可手持內地離婚令,直接向本港法院申請財產分配及贍養費。

料最快年底實行
何志權又稱,除中港婚姻外,香港作為國際性城市,有不少來自不同國家的人士來港工作及居住,條例草案可減少海外離婚財產分配的法律爭拗,讓配偶盡快獲得應有的贍養費,他預計整體修例程序需時半年,最快可在年底實行。
avatar
Seven
訪客


回頂端 向下


香港特衰正苦, 應做唔做之 - 內地配偶可來港分身家 - 頁 2 Empty 立會通過沒約束力動議 公院優先照顧港孕婦

發表 由 BAN 周二 4月 12, 2011 11:46 pm

公立醫院婦產科及兒科服務已達臨界點,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要求優先照顧本地孕婦,其餘名額應照顧港人內地妻子。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表示,公院沒有能力鑑定港人內地妻子的身份。有團體表示,不少港人在港與內地妻子結婚,查證結婚證明書應可分辨,「唔可以話難就唔做」。

本港去年約 8.8萬人出生,當中約 3.2萬人父母均非港人,較 10年前增加 52倍。不少內地孕婦在私院產子後,將有問題嬰兒轉往公院初生嬰兒深切治療部( NICU),令服務量不勝負荷。

周一嶽稱難辨別身份
潘佩璆昨日在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會議發言稱,「香港已經提供咁好嘅服務,如果仲要免費用香港納稅人嘅錢,等 BB可以得到近乎免費嘅服務,係公唔公道呢?」他建議港府應考慮收回成本。委員會一致通過沒有約束力的動議,促請公院優先照顧本港孕婦及配偶為本港居民的非本地孕婦。

周一嶽表示,現時醫管局員工僅以身份證分辨孕婦是否港人,除此以外沒有能力鑑定孕婦的身份。若要將港人內地懷孕妻列為第二優先類別,需研究核實身份程序及法律問題,要落實有一定難度,配偶的定義亦要研究。

周一嶽指,是否收取私院轉介到公院 NICU費用,要向私院索取數據再考慮。內地孕婦的嬰兒出生後是香港人,可享有醫療資助;但嬰兒從生產至出生後需足夠的醫療支援,故會研究是否需轉移成本。他本月底會再與公私營醫院開會,希望下月落實方案。

中港家庭權益會組織者曾冠榮表示,大部份內地孕婦與丈夫在港結婚及獲發結婚證明書,故很容易核實港人丈夫的身份。即使在內地結婚,港府亦可向內地查證。醫管局應與入境處合作,「如果無能力做係政府無能,財爺點樣派 6,000元夠難囉,都要解決」。

威爾斯醫院婦產科部門主管張德康表示,現時醫院為嬰兒申領出世紙時,要取得父親的身份證明文件,如雙程證或香港身份證,「只不過係將程序提早做」。他不排除有人鋌而走險,「一個男人好難同咁多女人認頭生仔,出世紙有紀錄」。律師梁永鏗表示,在港出生的嬰兒有權享有所有港人的福利,要額外繳費是違反《基本法》。

私院轉公院初生嬰留醫人數
2010*: 345人
2009: 312人
2008: 281人

註:*為臨時數字
avatar
BAN
訪客


回頂端 向下

香港特衰正苦, 應做唔做之 - 內地配偶可來港分身家 - 頁 2 Empty 學者倡非港人產子不獲身份

發表 由 BAN 周二 4月 12, 2011 11:47 pm

夫婦均是內地人的湧港產子個案不斷增加。有學者表示,即使他們委託中介公司安排及到私家醫院產子,可能只需 10多萬元。但每名嬰兒帶來的界外成本,如出生後即時留港生活及享用本港福利等,可能逾百萬元,有關成本全由納稅人支付。他認為港府應與中央政府商討修改《基本法》,內地人夫婦在港出生的嬰兒不應獲得港人身份。

每名嬰兒成本逾百萬
理工大學管理及市場系教授阮博文表示,夫婦均是內地人來港產子,主要想「走法律隙」逃避內地一孩政策,並為嬰兒取得港人身份。若要靠投資移民取得港人資格要數百萬元。但現時來港產子「貴極都係十幾萬」,嬰兒便能成為香港人。

他說,內地人夫婦沒有在港納稅,但每名出生嬰兒背後的成本並不能反映在醫療費上。成本包括納稅人付鈔資助醫科生讀大學,再培訓醫生獲專科資格;連同假設嬰兒出生後即時留港及享用本港教育及醫療福利等,成本可能逾百萬元。

然而,政府不能將公院非本地孕婦產子費用,調高至逾百萬元以收回成本,阮博文稱,公院不收夫婦是內地人的產子個案,他們會轉移到私院,屆時私院會擴張及向公院挖角,無法解決問題。事實上,政府曾宣佈要發展醫療旅遊,不能干預私院的收症種類。

應商討修改《基本法》
阮博文表示,港府應與內地政府商討修改《基本法》,夫婦是內地人在港誕下的嬰兒不可獲港人身份,「係好複雜,但中央未必唔肯,因為佢哋走緊法律隙。如果個細路留番喺內地生活,一樣令內地人口膨脹」。修改《基本法》後會變成「你可以落嚟生,但唔會送出世紙」。他認為丈夫是港人、或獲簽證在港工作及讀書,其妻應享有同樣權利。
avatar
BAN
訪客


回頂端 向下

香港特衰正苦, 應做唔做之 - 內地配偶可來港分身家 - 頁 2 Empty 非本地孕婦產子 三年花 11億

發表 由 BAN 周二 4月 12, 2011 11:48 pm

過去三年非本地孕婦產子為政府帶來超過 11.7億元收入。醫院管理局與政府平分收入下,亦獲逾 5.8億元收入。醫學界立法會議員梁家騮批評,以公立醫院資源賺來的錢,並非全部投放回公院兒科及婦產科;政府應將所有收入聘請兼職醫生或補償醫護人員超時工作,才能挽留人手。

政府醫管局瓜分收入
07年起醫管局向非本地孕婦預約產子收取 3.9萬,沒有預約收取 4.8萬。 08年及 09年非本地孕婦產子分別帶來逾 4億元的收入,去年 4月至 12月則帶來 3.4億元收入。醫管局需與政府平分收入。

梁家騮表示,局方並不是將所賺的錢全部投放到兒科及婦產科,有已離職的廣華醫院婦產科醫生向他反映,非本地孕婦產子服務賺錢,婦產科只增添了兩部超聲波儀器。「一盤賺錢嘅生意都做唔到,係管理嘅問題」。政府不應瓜分非本地孕婦產子的收入,若將所有收入聘請兼職或補償超時工作等,一定能挽留人手。
他又稱,政府應根據成本及市場收費水平,調升非本地孕婦產子收費,收費應與私家醫院看齊,以免與民爭利。

非本地孕婦產子帶來的收入
財政年度: 2010( 4月至 12月)
收入: 3.4億元

財政年度: 2009/2010
收入: 4.01億元

財政年度: 2008/2009
收入: 4.341億元
avatar
BAN
訪客


回頂端 向下

香港特衰正苦, 應做唔做之 - 內地配偶可來港分身家 - 頁 2 Empty 七招限制內地孕婦湧港

發表 由 Billie 周六 4月 30, 2011 1:20 am

內地孕婦湧港產子引發產科及兒科服務「爆煲」,食物及衞生局昨終公布七招應對,包括內地孕婦須證明懷孕情況正常才獲簽發預約證明書、打擊非法中介人、由衞生署統籌及記錄各私院簽發預約證明書防止造假等,下月底公布具體方案。但各項措施能否有效執行遭業界質疑,公立醫生組成的產科服務關注組認為程序複雜,倒不如直接「封頂」,控制內地孕婦來港分娩數目;私立醫院聯會認為現時訂下限制數目言之過早,「依家講八萬八定係七萬五都完全不實際」。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昨與公私營醫生代表會面後公布七項措施,重點包括內地孕婦須在適當階段由本港醫院證明懷孕情況正常,才獲發預約證明書來港產子,杜絕高危孕婦來港,以防嬰兒出生後轉介公立醫院初生嬰兒深切治療部(NICU)。公私營醫院將統一產檢標準,由婦產科學院及兒科學院制訂指引。

承認有中介及私醫違規
周一嶽首次承認,有中介公司從事違規行為,有私醫甚至簽發不正確的預約證明書以取得床位。日後,由衞生署劃一統籌及記錄各院獲發的證明書數量及資料,杜絕中介公司或個別私院濫發。當局將成立工作小組,預計下月底前訂出具體方案,包括制訂明年接受預約的內地孕婦分娩數字及入境配套等。而由明年起,每年年初由小組決定翌年的內地孕婦來港分娩數字。

公立醫院代表認為措施繁複,效果不及直接控制內地孕婦數目。產科服務關注組召集人梁德楊稱,雖然識別高危內地孕婦可以減輕公立醫院NICU負荷,但並非解決問題方法,且程序複雜,「只能夠減低小部分的新生嬰兒服務負擔」。威爾斯親王醫院婦產科主管張德康亦不贊成透過篩選低危孕婦「揀客」,認為這涉及道德問題。他又擔心,醫管局一邊自行決定來年可接收孕婦數目,衞生署另一邊與私院商討私營醫療的承受能力,到頭來公私營計出的總數可能仍超出去年的八萬八千名,甚至更高。

擬劃一預約分娩證明書
衞生署表示,配合食衞局的新措施,正着手籌備劃一的預約分娩證明書供私院簽發給內地孕婦,以便入境處識別及向有關醫院核對。該署將與私院商討產科服務安排、產科和NICU設施和人手,確保本地孕婦優先服務及服務維持在醫療系統可承擔水平。該署又會透過巡查及醫院匯報,監察醫院人手和病床使用率,確保足以應付服務量。

avatar
Billie
訪客


回頂端 向下

香港特衰正苦, 應做唔做之 - 內地配偶可來港分身家 - 頁 2 Empty 重招堵源頭 截內地孕婦 嚴打私醫中介蠱惑招 統一預約證明發放

發表 由 Billie 周六 4月 30, 2011 1:40 am

為紓緩公立醫護人手壓力及初生嬰兒深切治療部(NICU)的「迫爆」危機,政府昨日宣布7項措施,除了從源頭控制每年來港分娩孕婦的限額,又嘗試把業內的「蠱惑招數」撥亂反正,包括由衛生署 中央系統派發「預約產前檢查及分娩服務證明書」(下稱證明書),嚴控產科醫生串同中介公司造假,有關措施最快下月逐步實施,明年第一至第二季全面推行。

下月逐步實施 每年訂來港名額

食物及衛生局長周一嶽 昨日與公私營醫生代表開會,會後宣布7項針對內地孕婦來港產子的措施(見表),包括從源頭入手,限制內地產婦每年來港分娩的數目,每年首季亦會制訂未來一年可獲准來港分娩的名額。另外,周表示當局會致力打擊兩地中介人的非法活動,又警告若有醫生從中收取利益,危及嬰兒及孕婦安全,屬違反專業守則,「行為絕對不可以接受」,認為私家醫院和專科學院有責任跟進,禁止這些醫生再接收個案。

拒高危孕婦 紓NICU兒科壓力

至於明年獲准來港的內地孕婦名額,周一嶽指目前仍難以預料,但稱今年的8.8萬「是作為開始討論數字」,政府會先於5月底收集各公私營醫院自行審核報告,評估院內產科及NICU設施和人手服務量。周坦言,「我們(醫管局 )現在最大的樽頸位,並非在產科,反而是在嬰兒深切治療和兒科」,為進一步減低「高危孕婦」來港產子「迫爆」NICU,日後來港孕婦必須獲得本地產檢證明孕育情况正常,「高危孕婦」個案將不獲驗發證書。

另外,政府消息人士補充,將會要求私家醫院按本身能力衡量未來一年可接收到的孕婦數量,下月底向政府交代,政府會按有關數字給醫院發出給予孕婦的「證明書」,換言之,私家醫院未來一年的收症數字將會設有上限。

一改以往證明書由醫院各自發放,周一嶽表示當局考慮由衛生署統一負責。據了解,衛生署將建立一個中央資料庫,統籌公私營醫院的證明書發放,證明書上除了有獨立的編號及孕婦資料,亦會記錄醫院及醫生資料,方便當局跟進,「以前每間醫院各自為政,每間自己出證明書,衛生署也不知發了幾多張。新措施可以讓衛生署監測孕婦出入境,也避免有孕婦雙重登記或偽造產檢證明」。

私院聯會認掛單醫生接不足月嬰

由衛生署統籌發放證明書,亦有助打擊中介公司及醫生的違規行為,例如「報細肚」提早剖腹產子、偽造病歷等(見另稿)。香港私家醫院聯會主席劉國霖也承認,發現一些「掛單」醫生經常接手「不足月」的嬰兒(即在38周前開刀),部分私家醫院已禁止他們繼續掛單。為應付這些問題醫生,食衛局提出由香港婦產科學院和香港兒科醫學院介入,為產檢提供專業意見及指引。據了解,私家醫院亦會把這些問題醫生的「黑名單」提交衛生署,以防這些醫生改到另一間醫院掛單,若有足夠證據,署方會交由醫委會審理或採取其他法律行動。

香港大學 婦產科學院院長顏婉嫦說,目前業界對「高危孕婦」定義未有定論,不排除有不足,會與兒科學院一同商討如何制訂適當指引,供公私營醫療界以同一標準替外地孕婦檢查。香港產科服務關注組召集人梁德揚說,贊同新措施方向,但依然關注「高危孕婦」的定義,「因為指引太寬鬆,代表愈多較高危孕婦來港,會增加NICU的壓力」。

香港特衰正苦, 應做唔做之 - 內地配偶可來港分身家 - 頁 2 16rjm7d016m2o0-i0

香港特衰正苦, 應做唔做之 - 內地配偶可來港分身家 - 頁 2 16rjm7e01bbnms-i0
由北京來港產子的張太(左一)與丈夫認為,雖然新措施「可能會令有些人失望」,但措施對母嬰健康都有好處。(林振東攝)

avatar
Billie
訪客


回頂端 向下

香港特衰正苦, 應做唔做之 - 內地配偶可來港分身家 - 頁 2 Empty 蠱惑招:竄改經期日 未足月開刀

發表 由 Billie 周六 4月 30, 2011 1:43 am

食衛局的新措施,聲明要對付非法中介公司及問題產科醫生的違規行為;綜合局長周一嶽及私家醫院代表的陳述,有關舉措包括為內地孕婦偽造病歷,竄改孕婦的最後經期日期,甚至安排「未足月」孕婦來港剖腹產子,令她們的嬰孩需要轉介到公立醫院的初生嬰兒深切治療部,更懷疑有醫生在過程中收受中介公司回佣。

周一嶽表示,所有私家醫院都向政府堅稱與內地孕婦中介公司無任何關聯,但政府消息人士補充,私家醫院代表亦明言難以保證所有「掛單醫生」都沒有與中介公司合作。今次政府建議將「證明書」劃一發放,證明書上除了會有獨立編號,亦會記錄哪家醫院及哪個醫生負責,方便跟進違規。

不過,雖然強調嚴打違規,但其實所有方案都是針對醫生而非中介公司。政府消息人士承認,新措施是針對產科醫生,但相信只要限制醫生,亦能間接限制中介公司違規。

涂謹申﹕醫生收回佣應除名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表示,私家醫院應拒絕與中介人合作,亦可事先聲明,若有醫生收受回佣,醫院除了會將該醫生除名,亦會報警或向廉政公署舉報,若私院採取嚴厲措施,相信可以打擊非法中介人活動。

仁安:打擊非法中介不手軟

仁安醫院副醫務總監梁國齡說,仁安醫院對打擊非法的中介人活動絕不手軟,一旦發現有中介人在醫院活動,會交保安或報警處理;若有醫生與中介人合作,醫院亦會將該醫生除名。但他承認,要查找醫生收受回佣的證據很困難。
avatar
Billie
訪客


回頂端 向下

香港特衰正苦, 應做唔做之 - 內地配偶可來港分身家 - 頁 2 Empty 取消居權趕絕湧港生仔

發表 由 Jackman 周日 五月 08, 2011 12:53 pm

《基本法》訂明在港出生的中國公民,即使父母均並非香港人,仍擁有居港權及可享用香港各種福利,令大批內地人選擇來港產子,引發本港產科及兒科醫療服務「爆煲」。有行政會議成員建議打破《基本法》不得修改的中港政治禁忌,開始討論應否修改《基本法》第二十四條內條文,改為只有父或母為港人在香港所生的子女,才可自動享有居港權及其他福利。不過,有學者質疑該建議不但「遠水難救近火」,還會引發大量政治、憲制和有關中港關係的爭議,導致「天下大亂」。

《基本法》第二十四條(一)訂明,「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即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可享有居港權及依法取得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沒有規限其父或母是否港人。

不少內地人不計成本及風險來港產子,除了對香港醫療服務有信心之外,亦為了幫子女將來「買個保險」,包括享用香港的教育、醫療及社會福利,以至人權、自由和法治環境。

內地夫婦 港產BB擬不獲居權
去年有八萬八千多名嬰兒在港出生,其中逾四萬人的母親為內地人,逾三萬二千人的父親亦並非香港永久性居民。由於這些內地父母較多選擇在私家醫院分娩,令不少港人孕婦被迫轉投公立醫院,逼爆公院的產科及兒科服務。

有行政會議成員表示,絕大部分海外國家都不會這樣寬鬆,不會在當地出生就擁有居留權,即使在法律上享有居留權,這些境外公民欲真正移居當地,亦會有很多規限,或不能享有全部福利,並不會像港府般完全被動。

很多內地父母會將嬰兒帶返內地養育,不知何時移居香港,令港府難以規劃各項福利和服務需求,例如若預計他們長大到一定歲數便會來香港讀書,港府便不應再「殺校」。他認為香港應就應否修改第二十四條展開討論。

《基本法》自九○年頒布以來,雖然經過三次人大釋法,但從未有任何正式修改。根據《基本法》第一百五十九條,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和香港特區均有權提出修改議案,其中由香港提出的議案,須經港區人大代表三分二多數、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二多數、以及特首三方同意,再經港區人大代表團向全國人大會議提出。議案經基本法委員會研究後,最後要由全國人大會議通過。

早產嬰兒家長互助會副會長鄭相德認為,若訂明父母均非港人的子女沒有居港權,會減低部分內地人來港產子的動機,但由於香港醫療質素較好,不少內地夫婦知道胎兒有問題,仍會選擇來港分娩。

學者:先例一開恐天下大亂
城大專業進修學院學術統籌宋立功表示,早於終審法院在莊豐源案裁定內地夫婦來港產子享有居港權時,社會已有討論應否修改第二十四條,但因政治爭議太大而作罷。他解釋,修改《基本法》先例一開,各界過往對各項條文的不滿將一擁而起,例如會有港人要求取消公務員薪酬待遇不變的規定,內地亦會有人想削弱香港立法會或終院的權力,引發「天下大亂」,尤其現屆政府僅餘年多任期,未來又有多場選舉,肯定不會這樣做挑起港人及中央神經,質疑該行會成員有否深思熟慮。

avatar
Jackman
訪客


回頂端 向下

香港特衰正苦, 應做唔做之 - 內地配偶可來港分身家 - 頁 2 Empty 四公院停收 仍屬初步構思

發表 由 Jackman 周日 五月 08, 2011 12:54 pm

醫院管理局於一至兩周內會公布明年公立醫院產子限額及停收非本地孕婦措施詳情,該局行政總裁梁栢賢指初步構思四間公立醫院明年拒收非本地孕婦,但仍需考慮龍年出生率等因素。關注團體批評公院拒收港人內地妻孕婦是歧視,剝奪她們在港生育權利,促請港府盡快撤回政策。

香港特衰正苦, 應做唔做之 - 內地配偶可來港分身家 - 頁 2 0508-00176-002b1
有團體及妻子是內地人的港人丈夫郭先生(中),要求港府重新讓港人內地妻可於公院分娩。 (潘嘉寶攝)

早前威爾斯、屯門、廣華及聯合醫院表明,明年全面拒收非本地孕婦分娩,其餘四間醫院則視乎餘額接收。醫管局行政總裁梁栢賢昨出席國際護士節慶祝活動時指,四間公院拒收非本地孕婦屬初步構思,還需考慮多個因素,如每間醫院婦產科每年最少接收四千宗個案,才符合專業訓練的要求,亦要與私家醫院商討及預算下年龍年的出生數字等。醫管局會再與港府商討,預計今月尾前會有定案。

梁栢賢又談到護士流失率創五年新高問題,指出該局將在本周四與護士協會商討解決人手問題的措施。醫管局今年亦會聘請一千七百名護士填補空缺,下個財政年度整體會聘請逾二千人。

衞生署副署長譚麗芬在另一場合亦指,該署有足夠人手統籌設計「預約產前檢查及分娩服務證明書」,但暫未知評估工作如何影響婦產及兒科醫護人員的整體工作量。

團體轟歧視港人內地妻
另外,關懷香港召集人郭家麒昨指出,去年全港約八萬八名嬰兒出生,當中不足百分之七嬰兒是由港人內地妻子所生,他批評拒收港人內地妻孕婦政策是歧視,剝奪應有生育權利,促請港府盡快撤回政策。港人郭先生的內地妻子預產期為今年八月,但妻子自二月起至今均未獲批發雙程證來港,無奈地計劃安排妻子在深圳產子。他批評港府一刀切停收內地孕婦政策太倉卒兼不公平,令很多中港家庭失預算。

avatar
Jackman
訪客


回頂端 向下

香港特衰正苦, 應做唔做之 - 內地配偶可來港分身家 - 頁 2 Empty 《基本法》第二十四條全文

發表 由 Jackman 周日 五月 08, 2011 12:56 pm

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簡稱香港居民,包括永久性居民和非永久性居民。

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為:

(一)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

(二)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七年以上的中國公民;

(三)第(一)、(二)兩項所列居民在香港以外所生的中國籍子女;

(四)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持有效旅行證件進入香港、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七年以上並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的非中國籍的人;

(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第(四)項所列居民在香港所生的未滿二十一周歲的子女;

(六)第(一)至(五)項所列居民以外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只在香港有居留權的人;

以上居民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居留權和有資格依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取得載明其居留權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香港特別行政區非永久性居民為:有資格依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取得香港居民身份證,但沒有居留權的人。

*需要修改具爭議的原條文內容

avatar
Jackman
訪客


回頂端 向下

香港特衰正苦, 應做唔做之 - 內地配偶可來港分身家 - 頁 2 Empty 公院限收三千內地孕婦

發表 由 KateBush 周五 五月 27, 2011 10:21 am

港府最快下周初公布明年公立及私家醫院分娩名額,據悉醫院管理局已率先提交建議,將接收內地孕婦數字由今年一萬多宗大幅減至約三千宗,其中屯門、廣華及威爾斯等三間醫院,傾向不再收內地孕婦分娩。另外,港府諮詢法律意見後,已決定不會將純內地夫婦及中港家庭分開處理,港人內地妻子欲到公立醫院產子將難上加難。

消息指,醫管局上星期向各院婦產科及兒科收集明年預測服務量等數據後,已向食物及衞生局提交初步建議,接收內地孕婦到公院分娩名額將由今年約一萬個,大幅減至三千多個。周一嶽仍未能夠找出解決內地孕婦大批來港產子的辦法。

明年港人生育勢增
據了解,醫管局已計算明年「龍年效應」下港人生育個案將增加,另亦考慮到婦產科醫生提出,每間醫院產科每年應處理約四千宗分娩個案,才可平衡服務及培訓需要。

威爾斯親王及廣華醫院去年分別接收四千四百至五千三百多名本地孕婦,故傾向不再收內地孕婦,去年同樣有逾四千名本地孕婦的伊利沙伯醫院,則未有定案。聯合、瑪麗、東區及瑪嘉烈等四間醫院,去年合共接收一萬二千多名本地孕婦,換言之尚有空間「攤分」三千多名內地孕婦。待衞生署完成向私家醫院收集數據後,食衞局將一併公布明年處理分娩總額。

醫管局婦產科中央統籌委員會主席、產科服務關注組成員張德康指,若港府最終採納有關建議,將有七千名內地孕婦遭醫管局拒諸門外,由於私家醫院已承諾不擴展產科,故私院也再無空間吸納這批孕婦。雖然關注組曾爭取醫管局優先服務丈夫為港人的內地孕婦,但食衞局局長周一嶽早前與業界開會時,已表明做法不可行,因當局諮詢法律意見後,認為不應將非本地孕婦,分成中港家庭及夫婦均為內地人兩個類別。

中港家庭批評不公
中港家庭權益會發言人曾冠榮指,去年只有四千名港人內地妻子在香港分娩,公院實際上有能力應付,批評當局限收內地孕婦的政策對中港家庭不公,不排除有港人內地妻子被迫鋌而走險,臨盤時才衝到急症室產子,對母嬰及醫護人員均構成莫大壓力。
avatar
KateBush
訪客


回頂端 向下

香港特衰正苦, 應做唔做之 - 內地配偶可來港分身家 - 頁 2 Empty 中港家庭批評不公

發表 由 KateBush 周五 五月 27, 2011 10:22 am

公立醫院今年不收內地孕婦,私家醫院產科病床亦逼爆,內地孕婦闖急症室產子隨之增加,醫院管理局數字顯示,內地孕婦經急症室誕下嬰兒的數目由二○○八年一千零九人,降至去年七百九十六人,今年首四個月卻有三百一十三名嬰兒透過該途徑誕生,較去年同期二百零六名大幅增加五成。不過,隨着明年可能再收緊內地孕婦公院分娩名額,醫管局預計該數字會上升。

醫管局行政總裁梁栢賢表示,當局下周訂出內地孕婦限額,預料這措施會令直接到急症室分娩的內地孕婦增加。他提醒,未接受產前檢查便來港在急症室分娩,會有潛在風險,希望她們顧及嬰兒的安全。

登報請醫生惹非議
另外,醫院管理局為解決醫生人手不足,已在本地報章刊登廣告,招聘海外的本港醫生回港,醫管局現時有二百名醫生空缺,首批聘請目標為廿人。

香港特衰正苦, 應做唔做之 - 內地配偶可來港分身家 - 頁 2 0527-00176-006b2

香港醫學會會長蔡堅表示,醫管局在本地報章刊登招聘廣告,應徵的醫生可毋須通過醫生執業考試便能受聘,擔心受聘的醫生質素難保證,而且篩選時可能出現不公平,令部分具質素的醫生,包括內地專家受到歧視,不在考慮之列。
avatar
KateBush
訪客


回頂端 向下

2頁(共2頁) 上一頁  1, 2

回頂端


 
這個論壇的權限:
無法 在這個版面回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