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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議會升格變監管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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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議會升格變監管機構 - 頁 2 Empty 旅議會升格變監管機構

發表 由 Travels 周六 8月 07, 2010 6:04 pm

主題回顧 :

(星島日報報道)近年頻頻爆出內地團問題,令外界質疑旅遊業議會的規管角色。據悉政府亦無意全盤接手規管旅遊業,但正研究修例,將議會升格為「公共組織」,正式脫離「商會」行列做規管工作,政府只從旁提供支援。而議會亦研究將主席之位開放予非業界理事競逐,並增加獨立理事,與業界人士比例各佔一半。學者認為成效視乎修例賦予議會多少規管甚至執法權力。

  記者:吳雋妍

  作為商會的旅遊業議會,現時兼負規管行業,角色矛盾,不時被評為「自己人管自己人」。近日爆出多宗導遊強逼購物事件後,「惡珍」事件更大大打擊香港的旅遊形象,令旅遊業界的規管責任誰屬,以及規管力度問題,再次成為焦點。

  現時被評「自己管自己」

  旅遊事務署發言人接受查詢時承認,正研究修訂《旅行代理商條例》,在法例上寫明旅遊業議會為「公共組織」,「名正言順」負責規管工作。這意味旅議會將由「商會」升格為「規管機構」。旅議會主席胡兆英表示,知悉政府正研究相關問題,要待政府定出修訂方向及細節。

  消息指,旅議會為免外界諸多批評,早在政府提出升格之前已提出改組建議,例如將主席一職,開放予非業界理事一同競逐,但被業內人士反對,除涉及行業保護,亦認為「外行人管內行人」並不妥當。

  據悉,議會內亦有聲音提出改組理事會,將政府委任的獨立理事,由十二人增至十四人,其餘為業界理事,令獨立理事和業界代表調整為一半一半。而業界理事中,選舉理事和八大屬會代表現時各佔一半,有人動議過,按市場佔有率推舉部分旅行社代表入會,其餘開放予中小企旅行社直選,但最終未有定案。隨著議會被「正名」,業界預期政府將仔細研究議會架構。

  研主席由非業界理事競逐

  業界一直預期,政府最終只會「優化」旅議會職能,代替接過這「燙手山芋」自行規管業界。中大政治及行政學系副教授馬嶽指出,政府在未有十足把握管好旅遊業之前,不會將責任揹上身,將旅議會「升格」為「利益中立」的組織去規管行業,是最直接的做法,「不過旅議會的法律定位並不是最重要,反而視乎修訂法例上,賦予議會多大權力,例如只是提交調查報告,或是有權發牌釘牌,甚至執法等,以及是否同時管導遊和旅行社。」他舉例,在港鐵車廂進食可被檢控,就是港鐵附例訂明有權執法,所以修例亦應訂明旅議會的權限,預期細節相當複雜。

  學者:執法權力受關注

  有資深旅遊界學者指出,現時議會因為「妾身未明」而受到掣肘,「議會只有權停旅行社會籍,但釘牌不是議會職權,議會阻嚇力有多大?議會巡查無牌導遊更難,外國有旅遊警察,有權拉無牌導遊,旅遊問題可以是刑事,本港做到嗎?」他預期議會名正言順做規管,有助加強阻嚇力,但不可能即時扭轉內地團混亂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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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議會升格變監管機構 - 頁 2 Empty 旅議會倡扣分制1團1導遊

發表 由 Travels 周日 10月 03, 2010 2:21 pm

為打擊劏客及低團費嚴重損害香港旅業的問題,旅遊業議會專責小組最快本周向港府提交整頓業界不良手法報告,提出如用扣分制懲處旅行社及導遊強迫旅客購物,如導遊以「訴苦」方式游說旅客購物可扣十分,語帶恐嚇或侮辱就要扣十五分,嚴重違規事件或影響本港旅遊業聲譽可即扣三十分釘牌等十多項建議。議會亦擬推行一團一導遊制度防止刀手劏客,以及訂定導遊定額薪金等措施,但遭部分導遊激烈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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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周遊客大包小包「血拼」,誓要滿載而歸。 (翁志偉攝)

旅議會主席胡兆英昨日在電台節目表示,專責小組報告最快本周可呈交港府,小組正修訂扣分制的細節。據了解,若有嚴重事件或影響本港旅遊業聲譽的個案,違規者可即被扣滿卅分兼釘牌。

導遊業界多強烈反對
至於導遊涉以抱怨或申訴的語言游說旅客購物,例如「你唔買我就冇收入」等,每宗可扣十分。若導遊涉以言語威逼旅客購物,如「你唔買就冇地方住,冇飯食」,侮辱性語言如「你冇錢就唔好嚟扮豪客」等,因程度較嚴重,可一次過扣十五分。違規者如兩年內累積滿卅分亦會遭釘牌,但輕微犯錯如忘記帶導遊證就未必會記分。不過記分制只針對強迫購物投訴,若旅客不滿膳食及住宿安排等,就不會記分。

據了解,專責小組曾就不同建議諮詢業界,有成員提出推行定薪制及取消購物佣金,並拋出一萬五千元至二萬五千元的月薪水平,但遭導遊界反對。有業界中人指,有經驗的刀手月薪隨時達六至八萬元,建議的薪金當然太少。有導遊亦嫌定薪制「困身」,寧願保持自由身,多跑幾團賺多些佣金。

另外,議會建議一團一導遊亦遭激烈反對。現時內地團來港,首天通常由一名幫工導遊帶客往吃喝玩樂,翌日「刀手」才現身劏客,第三日再換人送旅客離開。為防止導遊有機會中途換人劏客,事後旅客無從追究,議會遂提出一團一導遊制度,要求由同一名導遊帶客觀光及購物。據知,部分人擔心劏客後無法極速「跳團」脫身,強烈反對建議,但胡兆英強調這是良好服務的基本要求,本港出境團亦是這樣運作。

至於小組其他建議,包括制訂合同供旅行社與導遊簽署,要求旅行社承諾向導遊支付出團費及攤分旅客小費,讓導遊毋須單靠購物回佣維生。另外,旅行團的行程表由內地組團一刻至抵港為止都不能更改,免中途被加入購物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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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業議會昨日大舉到星光大道查核導遊證。

續有遊客爆「魔鬼」惡行
市民許先生昨致電電台表示,幾個月前有親戚從雲南跟團來港,團費一千八百多元。第一日大家都玩得很開心,但到第二日導遊卻變臉,說「昨天我是天使,今日我是魔鬼」,又說自己收入很低,叫團友一定要購物。他指導遊不停帶團友逛商店,全團人都很恐懼,惟有夾錢買數千元東西了事。他希望港府及旅議會規管業界無良手法,否則只會破壞旅遊業聲譽。

記者林靜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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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議會升格變監管機構 - 頁 2 Empty 旅議會「巡查騷」

發表 由 Travels 周日 10月 03, 2010 2:28 pm

昨日是內地旅行團抵港高峰期,旅遊業議會昨連續第三天高調派員同一時間巡查景點及商店,更坦言承認今次巡查是做騷,認為能夠收到宣傳及警惕的效果,該會又揚言,以後每逢節日都會有同類大型巡查,讓內地客安心來港旅遊消費,兩日來的巡查,至昨晚為止仍未收到任何旅客投訴。

每逢節日都巡查
旅議會昨日再派兩組共八名巡查員到尖沙咀星光大道及登記店舖集中地紅磡民樂街一帶,檢查導遊證件及查詢旅客意見,並進入店舖視察有無強迫購物,至昨日未收到投訴。有本地導遊爆料指出,平常到星光大道帶團的導遊,約有兩成為無證導遊,「大陸旅行社為咗慳錢,唔請香港導遊,由無牌的大陸導遊直接帶團。」她稱近日旅議會加強巡查,無牌導遊帶團才稍為收斂。亦有不少遊客表示,為避免遭強迫購物,都會選擇個人遊,或寧願付多些錢參加誠信團。

旅議會總幹事董耀中說,希望巡查可以增加旅客信心,更明言「係做騷,但係我哋係希望(將訊息)話畀內地旅客聽。」他說十‧一假期會抽查一百個內地團及十五間店舖,以後每逢節日也會安排同類大型巡查,平日也會突擊檢查打擊違規者。另外,議會已預了五萬元供內地臥底報團來港捉拿劏客,預計今年底前可安排五次放蛇行動。

對於有內地旅行社自行安排導遊一條龍帶團來港,董耀中說無導遊證帶團即屬違規,呼籲業界主動舉報。

亦有市民致電電台表示近月每名旅客人頭費由二百五十元被炒至五百元,旅議會主席胡兆英承認買人頭現象在業界的確存在,但因涉及內地組團,須與內地合作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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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議會升格變監管機構 - 頁 2 Empty 旅議會推行旅行社及導遊扣分制部分內容

發表 由 Travels 周日 10月 03, 2010 2:30 pm

輕微犯錯如導遊出團忘記帶證、旅遊巴車頭無貼上旅行團資料等,初犯就發警告信,再犯就定額罰款。

導遊或旅行社忘記向旅客派行程表,可輕判發警告信至罰5分。

如導遊涉以抱怨或申訴方式游說旅客購物,每宗可扣10分;如涉言語恐嚇威逼購物,可扣15分;兩年內扣滿30分可遭釘牌。

嚴重違規事件或影響本港旅遊業聲譽的個案,可即扣30分釘牌。

旅議會專責小組部分其他建議
推行定薪制及取消購物佣金。

推行一團一導遊制度,要求由同一導遊帶客觀光及購物,不准隨意中途換人。

制訂合同供旅行社與導遊簽署,要求旅行社承諾向導遊支付出團費及攤分旅客小費。

旅行團的行程表由內地組團一刻至抵港為止,都不能夠更改,免中途被加入購物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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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議會升格變監管機構 - 頁 2 Empty 「釘牌」永盛否認賣盤

發表 由 Travels 周日 10月 03, 2010 2:32 pm

今年五月捲入激死旅客風波的永盛假期(國際)旅行社,被旅遊業議會重罰「釘牌」,永盛東主曾明輝向本報表示,正等待旅議會公布上訴結果,又否認將股份轉手,「賣唔到,無牌點做生意」,若上訴失敗,不排除研究司法覆核的可能性,打破近日流傳永盛轉手經營的消息。

旅議會升格變監管機構 - 頁 2 1003-00176-007b1
永盛東主曾明輝

有熟悉旅遊界運作的市民昨致電電台節目,透露永盛已轉手經營,連辦公室也搬了到紅磡。其實近日業內也有傳聞,指曾明輝已作兩手準備,一方面將股份轉售,同時又向議會上訴,準備東山再起。

曾明輝接受本報查詢時否認上述消息表示,「無牌點做生意?點會賣得到(股份)?」至於辦公室搬遷,他只說釘牌後無法接團,「搬去邊都冇用!惟有等上訴。」他表示正在等待旅議會公布上訴的結果。

對於有無信心復牌,他只說「冇得講,信心係講理據!」他又說,萬一上訴失敗,會交給法律代表決定下一步行動,不排除研究是否提出司法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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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議會升格變監管機構 - 頁 2 Empty 禁低於成本價接團 設扣分制趕絕刀手

發表 由 Travels 周日 10月 03, 2010 2:53 pm

強迫內地客購物惡果現形,今年十.一黃金周內地遊客跟團來港人數大減,業界為保飯碗,日內將向政府建議 6措施自救,包括推出導遊扣分制及一團一導遊,又為導遊爭取將小費及出團費,計入底薪,毋須再為賺回佣而強迫旅客購物。至於零團費始作俑者的旅行社,也會受扣分制監管,屢犯小錯都會被停牌,並承諾不可以低於成本價接團。 
記者:翁煜雄

旅遊業議會趁黃金周巡查導遊工作暫涉 80個團及 16間店舖,無發現違規,但總幹事董耀中承認內地團數目大減 30%,業界需要檢討運作,「今日係做騷,做畀內地旅客睇,想挽回佢哋嘅信心。」他說會繼續「明查」,也會未來三個月內,安排五次「暗訪」,派員假扮內地客「放蛇」隨團調查。

小費出團費計入底薪
因應多宗強迫購物事件成立的專責小組,負責的旅遊業議會主席胡兆英昨說,本月上旬將會向政府提交報告;導遊方面,小組建議旅行社與導遊簽合同,承諾將小費及出團費計入底薪,導遊便不用靠購物回佣維生。

他說也擬推一團一導遊,內地團由同一個導遊帶團,改善服務:「你跟團去外國玩都唔會日日唔同導遊。」

據悉,此舉也可針對「刀手」導遊劏客,因「牙尖嘴利」精於劏客的刀手不足百人,故常另聘「幫 guide」帶團遊景點,刀手只於購物日才出現,便可「跳團」劏更多客。

有關建議最惹部份導遊不滿,聲稱工作量會大增,小組讓步准由幫 guide接送旅客,但購物、景點行程仍由同一導遊帶團。小組亦推出導遊扣分制,若違反守則強迫顧客購物、態度欠佳等,會被扣分,扣滿 30分或會被除牌。

旅行社方面,他說也會引入扣分制。早前聘用惡導遊阿珍的金凱獲輕判,引起社會不滿,據悉因阿珍沒有頂證被金凱逼劏客,金凱只被揭犯小過失,但引入記分制後,屢犯小錯也會被停牌。

此外,本地旅行社總推卸是內地以賤價賣團過來香港,但小組發現不少旅行社是主動以低價買團,故建議旅行社須與內地旅行社簽合同,不得以低於成本價接團。

禁停牌東主借屍還魂
為針對停牌旅行社東主借屍還魂,小組也建議日後申請作為旅行社董事時,若被發現曾有不恰當行為,如曾經營不良旅行社,便不會獲批。

另外,不少商場組織購物團,如西九龍的圓方今日邀請山東團來港,董耀中說有關團只安排專車來港,並沒其他行程,不屬規管範圍。

旅遊業專責小組自救建議
建議招數:
─導遊─
.旅行社承諾將小費及出團費計入導遊底薪,導遊不必靠購物回佣為生
.一團一導遊,提高服務水平
.設導遊扣分制,扣滿 30分需接受更大懲罰如除牌

─旅行社─
.設扣分制,就算犯小過,屢犯也會被停牌
.須與內地旅行社簽合同,不得以低於成本價接待內地團
.申請為旅行社董事時,如被發現曾經營不良旅行社,便不會獲批

資料來源︰旅業議會及消息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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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議會升格變監管機構 - 頁 2 Empty 旅業扣分制或下月實行

發表 由 Travels 周六 10月 09, 2010 2:10 pm

旅遊業議會昨日初步通過專責小組提出連串措施打擊劏客行為,招數主要包括實施五級扣分制,及推行一團一導遊防止刀手劏客,料最快下月實行。據悉,部分建議如最低參考團費,因有業界人士恐影響生計,激辯後被否決。不過,有導遊工會不滿小組的建議,認為是抹黑導遊,揚言會罷接內地團。

旅議會升格變監管機構 - 頁 2 1009-00176-043b2

內地旅客成為本港旅遊業的重要客源,剛結束的「十‧一」七天長假期,有逾六十六萬二千內地客訪港,較去年同期上升二成一;期間收到的內地旅客投訴有二十一宗,當中共九宗投訴涉導遊安排購物及不滿導遊服務和態度。

早前導遊阿珍怒斥內地團友拒絕多購物,一度嚴重打擊內地客訪港的信心,旅議會昨日召開緊急理事會商討打擊劏客的行為。旅議會主席胡兆英會後說,原則上接納專責小組提出的規管措施,下周向政府提交報告,如獲通過料最快下月執行。

分五級扣滿30分即釘牌
議會通過的其中一項規管招數是實施扣分制,日後若旅行社或導遊違規,將按嚴重程度扣分,由不扣分至扣三十分不等,共分五級,在某一期限內扣滿卅分即釘牌(見表)。

而一團一導遊措施則爭議較大,消息指有業界人士擔心導遊以工時過長為理由,與小組討價還價,要求送旅客到口岸離港時可換人,但小組擔心有不良旅行社趁旅客臨走前把他們賣給「花女公司」,在旅遊巴上強迫旅客購紀念品再刮一筆,堅持拒絕。胡兆英稱,小組只容許旅行社安排職員在口岸接旅客,再將旅客交給導遊,但之後帶團觀光、購物及送客離港必須由同一導遊負責,免中途有機會換上刀手劏客。

其他通過的措施,包括要求旅行社要向導遊支付底薪及攤分旅客小費,確保導遊毋須依靠購物回佣維生,亦不准將帶團工作判上判。

至於倣效外地推出最低參考團費,建議本港入境團每日團費不應少於四百元的建議,據悉,有小組成員認同可有效打擊零負接待費,但有業界人士擔心團費提高難以經營,經過激烈討論最後終被否決。

旅遊事務署期望盡快收到小組報告。導遊總工會主席黃嘉毅則不滿小組的建議,指議會將問題歸咎於刀手劏客是抹黑導遊,又指導遊工時太長才分兩更,反對一團一導遊。他說工會正考慮罷接內地團,甚至包圍旅議會抗議。不過,本地導遊李先生歡迎新措施,指「大家行得正、企得正,趕走壞分子仲好!」

旅議會升格變監管機構 - 頁 2 1009-00176-043b3
司徒拔道瞭望處遭無牌攝影檔侵佔。

籲勿光顧非法攝影檔
另外,可以飽覽半山及維港兩岸景色的港島司徒拔道瞭望處,遭人長期霸佔靚位為遊客拍照留念做生意,並對沒有光顧的遊客出手推撞及惡言相向。針對有關情況,旅遊事務署已去信旅遊業議會,呼籲旅行團提醒旅客勿光顧這些非法攝影檔,又指攤檔的相片及服務質素良莠不齊,旅客若光顧容易招致金錢損失,等候處理相片也隨時阻礙旅行團行程。

旅議會昨發通告,再次呼籲旅行團提醒旅客勿光顧這些攝影檔,旅行團發現這些流動攝影檔,可致電通知康文署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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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議會升格變監管機構 - 頁 2 Empty 旅議會 10 招打擊劏客團

發表 由 Travels 周二 10月 12, 2010 4:45 pm

強迫旅客購物打擊本地旅遊業,旅遊業議會斥 200萬元推 10招自救,三個月內實施,包括規定旅行社簽約承諾不接低於成本旅行團,每團規定由同一導遊帶隊購物及遊覽,導遊可獲每團友每日最少 25元小費,不用再靠強迫購物賺回佣,旅行社及導遊違規會遭記分,嚴重更永久除牌。

導遊扣滿 30分停牌
議會主席胡兆英昨稱,導遊及旅行社將實施記分制,兩年內違規記滿 30分,會被停牌三個月,其後再記滿 30分停牌一年,第三次滿 30分永久停牌,「犯咗嚴重錯,影響香港聲譽可即刻扣 30分,細啲錯可以累積,等佢哋警惕」。他補充,只犯微細過失如忘記帶導遊證等只記零分作警示。

針對「精於劏客」的刀手導遊會外判幫 guide助帶團觀光,自己只在購物時出現,以便跳團賺更多佣金,胡兆英說,將規定只准同一導遊帶隊購物觀光,導遊工作不可外判,而且旅行社須簽約承諾給予導遊小費,如每團每人 50元小費,導遊可獲 25元,導遊不用過份依賴購物回佣,同時也規定不可墊支費用。一團 20人計,導遊每月工作 24天月入約 1.2萬元。

部份旅行社以零或負團費接內地團,靠購物回佣幫補,他說旅行社將來須與內地組團社簽約,承諾不以低於成本價接團,有問題時旅行代理商註冊處會調查旅行社賬目,團費低於成本可追究。

防旅社「借屍還魂」
有指旅行社東主可多開數間旅行社,減低被記滿分機會,甚至被釘牌後開新公司「借屍還魂」。

胡兆英表示,旅行代理商註冊處可禁止曾違規人士再任旅行社股東。此外,早前發現有旅行社東主也是登記店舖股東,他說日後店舖要披露東主資料。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希望小組與業界討論後盡快敲定細則和時間表。

議員促設監管機構
旅遊發展局主席田北俊贊成建議:「希望唔只畀導遊 25蚊,可以多啲。」

立法會議員李華明批評,措施未能阻止旅行社安排團友到自己開設店舖購物,當局應成立監管機構。

註冊導遊協會主席王維永說,以合約列明小費能保障導遊獲基本收入。

10招打擊零團費、惡導遊
對象:旅行社
措施 1〉引入記分制
措施 2〉與內地組團社簽合約,詳列組團成本等
措施 3〉只派同一導遊全程接待內地團

對象:導遊
措施 4〉引入記分制
措施 5〉與旅行社簽約,旅行社須付導遊小費等;導遊不可墊支團費
措施 6〉提升申領及續發導遊證要求

對象:登記店舖
措施 7〉收緊記分制,與旅行社及導遊看齊
措施 8〉披露董事資料

對象:旅遊業議會
措施 9〉加強巡查及暗訪,設專責部門執行規條

對象:其他
措施 10〉內地團旅客可獲發旅客須知,包括消費者權益及投訴渠道

資料來源:旅遊業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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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議會升格變監管機構 - 頁 2 Empty 議會倡報團收據註外遊警示

發表 由 Travels 周四 10月 14, 2010 11:09 am

因應某些地區發生恐怖襲擊或突發事故而影響外遊旅客的安全,保安局正向七個國家發出了外遊警示,旅遊業議會發現發出外遊警示後,旅客因要求退團與旅行社發生的爭拗增多,有見及此,議會最近向旅行社發出通告,建議旅行社在旅客報團時或購買機票加酒店的旅遊套票時要清楚註明,保安局已對某旅遊目的地發出紅色或黑色外遊警示,以保障雙方並減少爭拗。

旅議會升格變監管機構 - 頁 2 1014-00176-083b1
旅行社日後將會在旅行團收據上註明某些旅遊目的地已被保安局發出外遊警示。

保安局目前發出外遊警示的國家包括菲律賓、印度、印尼、伊朗、尼泊爾、巴基斯坦及泰國等。本報記者曾以旅客身份向個別旅行社查詢報伊朗團,獲旅行社職員口頭告知保安局已對該國發出黃色外遊警示。但記者發現大部分旅行社並沒有張貼告示,提醒市民哪些國家已被列入保安局外遊警示的名單中,只在記者查詢報團時才會提示。

旅議會升格變監管機構 - 頁 2 1014-00176-083b2

議會近日向旅行社發出通告,建議旅行社在保安局就某些旅遊目的地發出紅色或黑色外遊警示期間,如旅客決定向旅行社報團或購買離港交通連住宿套票前往受影響地區時,旅行社應即時在旅行團收據或套票收據上清楚註明,保安局已對該目的地發出了外遊警示。

保障雙方 減退團爭拗
旅議會總幹事董耀中表示,泰國群眾示威、俄羅斯山火、菲律賓「8‧23慘案」等等,近年保安局發出外遊警示的情況特別多,每次港府發出外遊警示後,議會都會接獲大量已報團旅客的查詢,當中包括要求退團的爭拗。

為保障旅客及旅行社的雙方利益,議會建議旅行社在旅客報團時註明發出旅遊警示的情況,避免有「旅客聲稱不知情,旅行社又指報團時已提示旅客」各執一詞的情況出現。

董耀中指,若旅客報團時已知悉保安局已發出紅色或黑色外遊警示仍選擇報團,日後要求退團則要自行負上責任。

消費者委員會早前檢視了廿一個旅遊保險計劃,發現當中六個計劃不容許因目的地發出外遊警示而取消保單;另外八個保障計劃在發出紅色及黑色外遊警示後,行程被縮短或延誤可獲現金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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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議會升格變監管機構 - 頁 2 Empty 旅社代購機票 收費250元

發表 由 Travels 周五 10月 15, 2010 10:27 am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01015/00176_025.html【記者黃慧琪報道】航空公司削減旅行社銷售機票佣金已成趨勢,本港旅行社下月起會向只買機票的市民額外收取每張二百五十元的服務費,現階段將首先向實施零佣金的荷蘭皇家航空、法國航空及兩間廉價航空的旅客加收。但其他服務如為旅客更改啟程日期、航班及行程等,無論旅客選乘任何一間航空公司,所收取的額外服務費用將加價至一百五十至五百元不等,加幅達五成至一倍半,旅客要省錢,購買機票後最好盡量避免再改動。

航空公司紛削佣
旅遊業議會理事會日前修訂旅行社向購買機票旅客收取服務費的建議。議會總幹事董耀中解釋,除荷航、法航停止付佣金予旅行社外,過去兩年已有十九間航空公司削減佣金,約佔飛港航空公司的三分之一。他預計未來會愈來愈多航空公司削減旅行社佣金,甚至是零佣金;旅行社代購機票工序繁複,消費者給予適當服務費也無可厚非。

從事機票銷售工作的旅議會理事盧輝華指,議會於○三年已制訂最低服務收費,今次新修訂的收費(見表)只屬建議,新增一項為代訂實施零佣金的航空公司或廉價航空,現為荷航、法航、Air Asia及春秋航空等,每張需要加收二百五十元。其餘如顧客要求更改乘客姓名、路線及班次等,由於實施電子機票後,有關更改往往需要航空公司重新發出機票,旅行社將收取每張二百五十元服務費。

他續稱,過去約有兩成半至三成旅客會提出更改機票,由於航空公司本身亦會要求收取罰款,乘客可能還要額外給予航空公司一百五十至三百元手續費。以訂購法航機票到巴黎為例,下月一日出發,六日回港,連稅項需要九千五百二十二元,透過旅行社訂購要收九千七百七十二元;假如顧客一不留神要改名及改航程,隨時要過萬元一張。

消費者委員會主席劉燕卿贊成,旅議會將服務收費由最低水平改成建議性質,方便旅客比較各旅行社價格,抑或是選擇網上購買。但她促請旅行社必須將收費清楚列明給消費者,以免爭拗。旅議會稍後會為旅行社印製單張擺放於商店當眼處。

旅行社機票服務建議收費
1)提供票務服務:每張或每次250元(100-250元)

—更改路線或再發出機票

—辦理需更改機票號碼的再確認機票手續

—代辦機票退款

—購買零佣金的航空公司或廉航機票

—更改乘客姓名

2)代辦飛行獎賞分數換機票

—免費機票或機票升級:每張500元(200-350元)

—漏計積分:每張250元(200-350元)

3)代訂旅客另有協議的酒店:

  每間酒店150元(100元起)

4)代辦簽證:每張200元(150元)

—緊急簽證或其他服務如護照續期、學生簽證/工作許可證等:每張400元(150元)

5)代辦並送遞機票以外的票券,包括火車、船票等:每張200元(100元)

6)辦公時間外緊急送遞旅遊證件:每次300元(20-200元)

7)代於網上辦理登機,如不設劃位航班或無人陪同的未成年乘客服務:每次250元(100元)

**以上收費於十一月一日生效,並不包括航空公司徵收的服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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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議會升格變監管機構 - 頁 2 Empty 回復: 旅議會升格變監管機構

發表 由 Travels 周五 10月 15, 2010 10:55 am

代辦飛行獎勵機票收500元

根據議會訂出的新建議服務收費,最貴的是由旅行社代辦航空公司飛行常客獎勵計劃的免費機票或機票升級,每張機票收500元,旅行社代辦緊急簽證等亦會每張收400元,其他收費由150至300元不等,整體較03年的收費介乎100至350元高(見表);以更改航班為例,日後除航空公司可能會收取費用後,旅行社每次亦會收250元。

改機票亦收250元

旅議會理事盧輝華表示,現時約25至30%機票在旅行社出票後需要更改,最常見是改路線、航班或日子等。以往顧客要求更改,旅行社只需人手改就可以,但自航空公司於07年中全面實施電子機票後,便需透過電腦去做,工序較繁複,包括先要檢視原有機票發出時條款、查看機票在不同日子價格有否不同、稅項有否增減等,當中亦牽涉新增成本。

他解釋,旅行社每發出一張機票,除要向旅議會繳付3元作基金,以備在旅行社倒閉時,用作賠償航空公司部分損失外,亦因原有機票保證金要一段日子才能退還,故要向航空公司另交保證金。議會稍後會印發清晰單張,相信只要旅行社講清楚收費,不會流失生意。

他強調,新建議收費與荷航、法航實施零佣金無關,但以新加坡為例,當地全面實施零佣金後,旅行社每次會向訂機票的消費者收取5至8%服務費,若本港日後出現全線零佣金,相信可能要仿效這做法,但目前暫得兩間航空公司零佣金,其餘平均尚有5%佣金。

根據旅議會數據,上月全港透過旅行社發出的機票達48.7萬張,較去年同期升6.6%,總交易額達18.24億元,按年升26.2%;今年首9個月發出機票及總交易額按年升14.4%及38.1%。

明報記者 張岳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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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議會升格變監管機構 - 頁 2 Empty 回復: 旅議會升格變監管機構

發表 由 Travels 周五 10月 15, 2010 10:56 am

上網自訂機票 省回服務費
(明報)2010年10月15日 星期五 05:10
【明報專訊】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表示,由於個別廉航機票僅數百元,消費者最好自己上網訂,否則每次要付250元服務費,隨時「妹仔大過主人婆」。她又提醒,日後透過旅行社訂機票要特別留神,因為服務收費屬建議水平,相信市場會有競爭,即不同旅行社收費或不同,消費者不應純比較機票價格,要同時比較這些收費。她認為,旅行社不應將這些收費隱含在機票價格內,應清楚標示,消費者亦有責任問清楚不同服務,如改機票的收費。她補充,航空公司現時在提供飛行常客獎勵計劃上,客戶服務做得不夠方便,有責任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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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議會升格變監管機構 - 頁 2 Empty 網上機票大劈價 港飛曼谷 300元

發表 由 Travels 周五 10月 15, 2010 11:08 am

旅客想省回旅行社機票服務費,大可直接到航空公司網站訂票;航空公司近年大力催谷網上售票服務,當中在香港冒起的廉航亞洲航空更只提供網上售票,最近國際線機票劈價逾半,香港前往泰國、馬來西亞單程票價只需 300元,內陸航班更低至 2.5元。

近年積極發展本港巿場的廉航亞洲航空 Airasia只提供網上售票,減省成本,未與旅行社合作代售機票。亞洲航空發言人表示,公司最近為慶祝載客量突破 1億人次推出優惠機票,旅客即日至本月 17日期間,在公司網站訂購明年 4月 1日至 8月 11日期間從香港出發至曼谷、檳城、布吉、沙巴及吉隆坡機票,只需港幣 300元,減幅 58%,內陸航班更低至馬幣 1元起(折合港幣 2.5元)。

聯合航空減價三成
聯合航空亦力谷網上優惠機票,旅客即日至本月 31日到公司網站訂購前往三藩巿來回經濟客位機票,並於即日至下月 30日期間出發,只需 5,000元。長榮航空最近推出優惠機票,今日預訂指定航班前往台北,並於下月 1日至 12月 21日期間出發,只售 1,135元,減價三成。

旅遊業議會主席胡兆英表示,旅客可透過航空公司網頁購買機票,但經旅行社買可享更佳服務,尤其涉及途經多個城市:「旅行社會幫你睇吓駁機嘅時間趕唔趕得切,如果你自己上網買,時間唔啱就好易錯過下班機。」他說,經旅行社買機票,若旅行社倒閉,在議會監管下可保證顧客仍可憑訂票紀錄上機,若購買機票酒店套票,航空公司倒閉也可獲 90%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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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議會升格變監管機構 - 頁 2 Empty 規管旅業報告被轟避重就輕

發表 由 Travels 周六 10月 16, 2010 3:02 pm

香港旅遊業議會內地團專責小組早前向政府提交報告,推出十招規管本港旅遊業界。香港專業導遊總工會主席余莉華指,報告避重就輕、推卸責任,沒有解決零、負團費問題,亦沒有保障導遊基本收入,質疑旅議會「唔捉麻鷹捉雞仔」,單靠業界自行監管並不可行。總工會將約見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並促請政府設立旅遊局,整合規範旅遊業的架構。

黃金周內地團跌三成
旅議會獨立理事梁富華亦指,報告沒訂明團費金額需不低於成本,難保障導遊有基本收入,而只對旅行代理商設立扣分制亦存漏洞,旅行社註冊門檻低,仍難以防止有旅行社為「搵快錢」,強迫遊客購物。

香港旅遊業僱員總會副理事長林志挺指出,今年黃金周內地旅行團數量比去年下跌三成,導遊開工率較往年不足,認為專責小組報告未能對症下藥,打擊零負團費問題,工會促請立法會盡快討論旅遊業規管架構。

專責小組報告建議旅行社要與導遊簽署協議,訂明旅行社需向導遊支付帶團的薪酬,及訂出導遊出團費,每名旅客每天廿五元;及不得要求導遊分擔或不合理墊支團費。而內地組團旅行社與香港的旅行社須簽署合約,例如內地組團旅行社應承諾遵守內地《旅行社條例》要求,不得以低於接待服務成本的價格要求本地旅行社接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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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議會升格變監管機構 - 頁 2 Empty 回復: 旅議會升格變監管機構

發表 由 Travels 周六 10月 16, 2010 3:05 pm

導遊工會:零負團費未解決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01015/3/kqss.html
旅遊業專責小組剛向政府提交報告,落實導遊、旅行社的「記分制」,以及內地組團社與本港接待社須簽訂合同,不得以低於成本價接團等。香港專業導遊總工會批評,報告並無正視「零負團費」,又指旅議會將原本「一團一導遊」,放寬為「一團兩導遊」太寬鬆,要求政府勿「收貨」。

  「唔湯唔水」難杜絕劏客

  香港專業導遊總工會主席余莉華、香港旅遊業僱員總會副理事長林志挺,同指旅遊業議會向政府提交的專責報告「唔湯唔水」,沒有處理「零負團費」問題。身兼旅議會獨立理事的工聯會副會長梁富華透露,會內曾討論訂立合理接團費,最終並無共識,但若不從零負團費入手,難杜絕導遊劏客。

  旅議會主席胡兆英解釋,自由市場難規限接待價,只可規定不得以低於成本價接團;至於要求旅行社與導遊簽訂合約,保障有小費收入,以及「一團一導遊」等措施,是利用間接手法逼使旅行社和導遊不再依賴購物佣金,令零負團費不能生存。

  早前香港導遊總工會批評「一團一導遊」令導遊工時過長,旅議會遂微調為「一團兩導遊」,容許接團和送團由一名導遊負責,往景點和購物則由另一導遊帶團。

  香港專業導遊總工會和香港旅遊業僱員總會質疑,若措施寬鬆,難保障帶團質量,堅持接團、觀光、購物和送團,須為同一導遊。據悉,旅議會考慮到一團帶到底,導遊一個月只能帶六團,每月小費只約八千元,正研究「一團兩導遊」提高編更彈性,助提高導遊基本收入。
記者 吳雋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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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議會升格變監管機構 - 頁 2 Empty 旅議會改革 明年公開諮詢

發表 由 Travels 周日 11月 14, 2010 11:56 am

【明報專訊】《施政報告》表明會檢討整個旅遊業運作狀况和規管架構,其中常被批評「自己人管自己人」的旅遊業議會,明年初會展開公眾諮詢,內容包括是否應把商會及監管角色分開,即使公眾認同繼續由議會監管行業,但議會如何組成亦可討論。

立法會經濟事務委員會下周一(22日)會討論檢討旅議會運作的議題,旅議會主席胡兆英透露,理事會早前已通過「還政於民」,撥款數十萬元聘請獨立機構為議會做公眾諮詢。他說,諮詢內容包括議會理念、功能、組成等,所有可能性都會包括在內,收集意見後,會提交報告予政府,由政府決定議會架構。

主席:公眾決定運作架構

他承認,議會內部對改革一直有不同意見,可透過是次諮詢,讓公眾決定議會運作架構,增加議會的公信力。議會稍後會向獨立機構提供旅行社、導遊、領隊等名單,由機構分別收集意見,議會亦會要求機構諮詢公眾人士、立法會議員等,若結果顯示大部分人不贊成本身是商會的議會繼續擔當監管旅行社、領隊及導遊的角色,議會願意改變;若意見認為值得保留此機制,但認為議會理事應有較多非業界的獨立人士,甚至主席一職應由獨立人士擔任,議會亦覺得無問題。

另方面,他說,議會已委託獨立專業審計人員,在下月起作衡工量值的審計工作。他透露,衡工量值分3階段進行,首階段會先針對議會處理投訴、規條和巡查的工作,料需時3個月,之後會公布結果,料明年底可完成3階段所有衡工量值的工作。是次衡工量值,主要是政府早前檢討議會運作時建議引入的做法,希望審計顧問擔當如政府審計署的角色,透過獨立意見查找出議會需要改善的地方。

明報記者 張岳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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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議會升格變監管機構 - 頁 2 Empty 旅業規管10式 明年1月實施

發表 由 Travels 周六 11月 20, 2010 6:07 pm

【明報專訊】旅遊業議會昨日召開理事會,正式通過規管內地來港旅行團的10招,這10招將分批在明年1月及2月正式落實。理事會同時訂定旅行團導遊及旅行社記分制的級別及記分情况,若輕微違規不會被扣分,但最嚴重者會被即時釘牌。

旅議會主席胡兆英表示,記分制分五級,若只是沒掛上導遊證帶團等輕微違規事項,不會被記分,但無派行程表則屬違規,一般會被記5分;若導遊在言語上強迫團友購物,至少屬嚴重違規,視乎嚴重程度而被扣至少10分,聘用該導遊的旅行社亦須負上責任。

影響業界形象可釘牌

雖然最嚴重的「極之嚴重」級別只是被記20分,但若違規者對本港旅遊業界形象影響非常嚴重,可被即時釘牌。若導遊或旅行社在兩年內被記滿30分,亦會被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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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議會升格變監管機構 - 頁 2 Empty 強烈呼籲, 申請解散 HKTIC!!

發表 由 Travels 周三 12月 15, 2010 10:28 am

HKTIC 只是一個商會組織, 歷史因素成為旅遊業議會. 但係所作所為, 已足夠反映該會並無能力駕馭本地旅遊業.

旅遊業議會因應惡導遊阿珍事件計劃加強規管導遊,引起導遊反彈。香港導遊總工會代表不滿限制過嚴,昨日一度有逾 100名導遊到旅遊業議會抗議。議會表示,加強規管措施會在下月如期推行。
惡導遊阿珍強迫購物事件發生後,旅遊業議會為加強規管接待內地來港旅行團的導遊,推出 10項改善措施,包括一團一導遊及設立違規記分制等,最快明年 1月生效。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art_main.php?iss_id=20101215&sec_id=4104&subsec_id=11867&art_id=14767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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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一度有過百名本地導遊到旅遊業議會抗議。 溫文學攝

工會會長被人箍頸
香港導遊總工會會長黃嘉毅聯同兩名理事,昨日下午 2時許到達北角旅遊業議會的辦事處,要求出席昨日舉行的理事會會議,反映對新措施的意見,但被拒絕。

總工會理事胡國華表示,會長黃嘉毅本擬離開,突然被兩名男子動粗箍頸及扯手,另一名工會理事出手制止才放開。黃嘉毅不滿被襲擊,在議會門外坐地抗議。其間他不斷透過電話急召導遊到場聲援,到晚上 7時,有過 100名導遊聚集在議會外,高舉「反對一團一導遊」標語。

黃嘉毅其後與旅遊業議會主席胡兆英及議會理事會成員開會。他在會後表示,一團一導遊的規定令導遊開工不足,變相減少收入,要求議會在 10天內回應導遊訴求,否則會發起更激烈抗議。

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會後表示,加強監管導遊的指引下月會如期推行,議會會繼續聆聽導遊的聲音,並在有需要時檢討措施。至於黃嘉毅投訴被襲擊,據他所知,當時有人要衝入理事會,遭保安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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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遊總工會會長黃嘉毅不滿遭人推撞,坐在大門外抗議。 簡明恩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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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議會升格變監管機構 - 頁 2 Empty 導遊工會反對「一團一導遊」 威脅聖誕罷工

發表 由 DD 周四 12月 16, 2010 1:36 am

導遊「阿珍」辱罵旅客事件後,旅遊業議會研究下月實施「一團一導遊」新例,避免有所謂「刀手」混入訪港旅行團「劏客」。有關措施引起導遊不滿,擔心新例會令導遊收入下跌,導遊總工會昨日爭取與旅議會理事談判,工會會長聲稱遭議會保安箍頸,工會逾百成員隨即衝上議會辦公室抗議。工會要求議會10日內收回「一團一導遊」措施,否則或發起聖誕罷工。

限旅議會10日內收回

導遊總工會會長黃嘉毅說﹕「很多內地團導遊,因為不獲發底薪,才會劏客。」他指工會一直爭取旅行社 按每名旅客人頭,每天向導遊給予25元報酬,但不獲旅行社答應,「假設一團15人,導遊可獲日薪375元,但一天工作16小時,計起來平均時薪只得23元,較最低工資28元還少,但我們都希望有此底薪,好過只靠逼旅客購物掙佣金」。

「一般大陸團來港4天,只是首兩天要導遊帶隊,第3天自由活動,最後一天坐車離港。」黃嘉毅指現時做法是導遊隨團首兩天後,便會「跳團」,第3、4天就交由持牌兼職「助理導遊」照顧團友,「這樣導遊旺季可帶12團,助理導遊每天也可掙至少100多元」。他說,實施「一團一導遊」,代表導遊日後要跟足團友4天,「日後旺季只能帶6團,數百名助理導遊也會失業」。

工會會長稱遭保安箍頸

黃嘉毅認為,解決劏客問題的核心是替導遊訂立底薪制,而非「一團一導遊」,故他昨午和3名工會成員走上北角旅議會辦公室,要求列席理事會會議表達意見,但不獲批准。黃嘉毅於是提出向理事派發聲明,當他欲走進會議室時,議會保安員上前阻止,其間兩人推撞,黃嘉毅聲稱被保安箍頸,糾纏期間工會成員報警。

工會隨即發動近百名導遊到議會聲援,同時抗議「一團一導遊」,擾攘3個多小時後,黃嘉毅終獲議會理事接見,他在會上提出「議會必須10日內收回一團一導遊安排」,否則發起全行導遊罷工,聖誕訪港團或要取消。

旅遊業議會回應稱,昨與導遊總工會出現溝通誤會,以致發生碰撞,議會八成理事昨晚已聽取工會訴求,給予機會表達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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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遊總工會會長黃嘉毅(黃衫者)昨日到旅遊業議會抗議下月推行「一團一導遊」措施,聲稱曾被保安員箍頸,報警後於議會門外靜坐抗議。(何朝財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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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議會升格變監管機構 - 頁 2 Empty 旅行團明年註明領隊安排

發表 由 Travels 周五 12月 17, 2010 1:20 am

現時旅行社未有規定外遊旅行團必須安排領隊隨團出發,一般旅行團會在團員滿 15人才安排領隊,如報名前未有向團員解釋清楚,易引起爭拗。惟由明年 1月 1日起,旅行社必須在外遊旅行團的資料上註明領隊安排。

屢犯可被罰款 20萬元
有旅客向本報反映,參加泰國旅行團時,出發日才知道全團人數只有 10人,沒有領隊隨團出發,不滿報名時職員沒講清楚;回港後向旅行社投訴,職員指單據訂明 15人旅行團才會委派領隊出發。

香港旅遊業議會表示,暫沒規定旅行團必須委派領隊隨團出發,但建議旅行社在行程表當眼處註明安排領隊的人數要求。為改善爭拗問題,該會已發出指引,規定由明年 1月 1日或該日後由香港出發的外遊旅行團,包括外地國家及內地團,無論是否有領隊,旅行社均須在小冊子(包括行程表、單張等)註明外遊領隊安排。如有旅行社兩年內違反指引,屢犯者最高可被罰款 20萬元,嚴重者更會被終止旅議會會籍。
香港旅遊業議會電話: 2807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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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議會升格變監管機構 - 頁 2 Empty 導遊抗新例 擬聖誕後罷工絕食

發表 由 Travels 周六 12月 18, 2010 12:27 pm

STUPID!

旅遊業議會因應惡導遊阿珍事件,加強規管導遊,擬實施「一團一導遊」新例。導遊總工會不滿有關規定,日前去信議會抗議,認為新措施有損導遊生計。

不滿一團一導遊
導遊總工會昨晚更召開會員大會,表決通過,若果不獲旅遊業議會滿意回覆,將在聖誕後示威抗議,甚至將行動升級至罷工及無限期絕食。

導遊總工會昨晚舉行會員大會,共有六百名會員參加,討論有關旅遊業議會即將實施的 10項改善措施,包括一團一導遊及設立違規記分制等。討論氣氛非常熱烈,部份出席者更大喊口號及不斷舉手助威。

導遊總工會會長黃嘉毅在會後表示,導遊總工會本周二去信旅遊業議會,要求取消一團一導遊措施,因新措施影響導遊生計,工會要求議會 10天內回覆。

經過導遊大會商討後,會員支持,若旅遊業議會無視工會訴求,會在聖誕節後遊行示威,到中環政府總部遞交請願信抗議,「我哋選擇聖誕後,唔想影響公眾人士」。
黃嘉毅續稱,若政府不理會工會訴求,工會會將行動升級,發起罷工行動,並由他帶頭展開絕食抗議,「呢個係我個人決定,其他會員係自願性參加,絕食係冇限期,直到爭取成功為止」。

對於導遊總工會的抗議及絕食行動,旅遊業議會主席胡兆英昨回應指,有關 10招改善措施,已規定旅行社僱主要與導遊簽定合約,列明導遊可得的小費,「新措施之下,導遊可以得到佢哋應得嘅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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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議會升格變監管機構 - 頁 2 Empty 「一團一導遊」或爆絕食抗議

發表 由 Travels 周六 12月 18, 2010 1:44 pm

(星島日報報道)旅遊業議會 將落實執行「一團一導遊」等打擊劏客措施。香港導遊總工會昨晚召開大會,表明堅決反對此等措施,並向議會發出「最後通牒」,如果平安夜前未有回覆,將發動大遊行,甚至進一步升級至絕食和罷工行動,估計約有六百名導遊參與。旅議會指已與深圳 當局協調,若不夠導遊接團,寧願暫停交團來港。

  本報記者

  因應惡導遊阿珍事件而加強規管旅行社及導遊的專責小組報告,提出十項措施打擊零負團費引申的導遊劏客等違規行為,其中以旅行社和導遊「記分制」,以及「一團一導遊」最具爭議。

  香港導遊總工會昨晚召開大會討論報告建議,商討採取「抗爭行動」,工會指有六百導遊出席,他們批評報告「閉門造車」,聲言抗爭到底。導遊總工會理事長黃嘉毅批評「記分制」沒有具體寫明犯哪條規,記多少分,處分太過「彈性」,「到時看導遊乖唔乖,令我們不敢反抗。」

  發「最後通牒」求平安夜前回覆

  最直接影響導遊生計是「一團一導遊」。黃嘉毅指,有關措施令導遊由每月最多帶十二團,減少一半至六團,「收入大減一半,是否想我們死?」他認為,若限死導遊中間不能「跳團」,只會弄巧反拙,「即係逼我們帶客購物劏多口的,到時買不夠六千元,打死你都似!」

  導遊總工會在十二月十四日向旅議會發出「最後通牒」,要求十日內回覆。工會昨晚決定,回覆期限一過,便會發起大遊行,繼而黃嘉毅會進行絕食抗爭,並發動罷工行動。黃嘉毅表示,工會會員有一千人,估計到時有六百導遊參與罷工。「要我做狗都可以忍,但餓死就不可以忍。你想我死,我就死俾你睇!」但他強調,會採取非暴力的抗爭行動。他們又決定,一旦議會落實「一團一導遊」等措施執行日期,便會提出司法覆核。

  旅議會:不夠導遊寧停團來港

  據了解,旅議會認為專責報告已聽取業界意見,是時候落實推行,但會在實施一年內作檢討,以取得平衡。旅議會主席胡兆英強調不是要扼導遊生存空間。若聖誕期間發動工潮,深圳當局會要求內地組團社確保本港接待社有持牌導遊帶團,若不夠導遊接團,就不交團來港,但此舉將影響本港旅遊形象及業界生計,呼籲工會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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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議會升格變監管機構 - 頁 2 Empty 某旅業協會疑操縱價格

發表 由 Travels 周六 12月 18, 2010 3:20 pm

競委會發表的報告表示,今年8月,競諮會秘書處接獲關於旅遊業反競爭行為的投訴。該名投訴人任職於旅行社,指一個採用會員制並專營某地區市場的旅遊業協會,與同業合謀作出反競爭行為,有合謀串通、操縱價格及市場分配之嫌。競委會表示,投訴已轉交旅遊事務署調查。競諮會稍後會考慮調查結果。

旅遊事務署發言人表示,因正在調查階段,故暫不宜披露內容,完成調查後會公布詳情。

不過,據了解,旅遊業界近年有聲音認為,旅行社必須先成為旅遊業議會的會員,方可向旅行代理註冊商取得經營牌照,此舉有反競爭之嫌。

++++++++++++++++++

議會轄下有八個屬會,每個都各有特色,專責不同市場和照顧各類旅行社的需要。要加入議會必須先加入以下其中一個屬會
香港旅行社協會 ( HATA )
香港華商旅遊協會 ( FHCTA )
國際華商觀光協會 ( ICTA )
國際航空協會審訂旅行社商會 ( SIPA )
港台旅行社同業商會 ( TTOA )
香港中國旅遊協會 ( HACTO )
香港外遊旅行團代理商協會 ( OTOA )
香港日本人旅客手配業社協會 ( HJTOA )

http://www.tichk.org/public/website/b5/member_service/membership/membership_categories/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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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議會升格變監管機構 - 頁 2 Empty 一團一導遊農曆年實行

發表 由 Travels 周一 12月 20, 2010 10:46 am

旅遊業議會為加強規管入境內地團,針對旅行社、導遊及登記店舖推出的「十招」將一併於明年二月一日(農曆新年期間)實施,讓業界有充足時間準備。旅議會理事會已通過新增或修訂十項會員指引,白紙黑字列出包括現時爭議較多的「一團一導遊」,訂明旅行社除接團時及自由活動外,必須指派同一名有牌導遊帶團;而新加入的接待服務記分制,亦訂明兩年內導遊如違反強迫購物甚至棄團等問題,旅行社同樣有責,被記滿三十分即停牌,三次被記「滿分」則無得留低永久釘牌,議會將於實施後一年內檢討。

旅議會主席胡兆英指,理事會上月中通過新增六項指引,包括訂明旅行社聘用的導遊如犯上強迫購物,旅行社亦須負上僱主責任;股東或合夥人須填報是否兼營登記店舖,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姊妹亦須披露。

指引訂明實行「一團一導遊」,接團及自由活動可豁免,導遊名字必須列明於出團前交予議會的確認書內,不得隨便更改;同時,旅行社亦須於出團前,與內地組團社簽訂服務協議。

三次記滿分永久釘牌
至於記分制下,旅行社及導遊每次違規除受到現行包括警告、罰款、譴責、暫停或終止會籍的處分外,亦會按嚴重性被記取五、十、十五、二十或三十分,部分輕微個案可不獲記分(零分);兩年內首次記滿三十分暫停會籍或導遊證三個月,再滿三十分停一年,三犯則永久「釘牌」,上訴期間記分數仍然計算。

假設旅行社或導遊本身已被記十分,再違規被暫停會籍三個月及記二十分,但有關旅行社或導遊實際處分只是兩者中判罰較重或後者,即被「記過」及停牌三個月。

禁要求導遊墊支費用
另外,議會亦修訂了四項指引,重申旅行社必須聘用有證導遊,並向導遊支付包括底薪、出團費等服務薪酬,又不得要求導遊墊支入境團費用而帶團。旅行社亦須向入境團旅客派行程表,提供香港接待旅行社及導遊的姓名與聯絡電話等。

部分可被記分的違規案例
旅行社

‧未核實導遊身份而獲指派接待旅客

‧故意利用另一名持證導遊解釋聘用無證導遊

‧指派的導遊強迫旅客購物不遂兼棄團

‧增加購物活動時間,與內地組團社的協定有出入

‧安排旅客前往沒有向議會登記的店舖購物

導遊

‧言行態度不禮貌,如對戴金鈪的旅客說:只有「鄉下婆」才戴金飾

‧聲稱旅行團吃和住均由富商贊助,必須在該富商旗下商戶購物

‧向旅客兜售紀念品,並指必買兼不能議價

‧因旅客不買紀念品棄團

‧要求旅客必須在商店內購買指定金額,否則不許離開

註:以上僅為個別典型例子,未能盡錄,旅議會將視乎個案而定

記者黃慧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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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議會升格變監管機構 - 頁 2 Empty 導遊反彈 聖誕後罷工絕食

發表 由 Travels 周一 12月 20, 2010 10:48 am

旅遊業議會落實「一團一導遊」打擊導遊劏客,引發香港導遊總工會抗爭。工會指稱新措施將影響同業健康及收入減半,揚言本周四(廿三日)或之前仍未獲議會正面回覆,將發動請願、罷工或絕食,但為免影響公眾及零售業,所有行動決定推遲於聖誕後發動。旅議會上周五已與深圳當局會面商討兩手準備,內地本周內將舉行大會提醒卅多間內地組團社須確保有導遊才帶團來港,否則寧願延遲交團。

香港導遊總工會上周會員大會表明反對「一團一導遊」,要求除接團時可指派另一導遊外,送團時亦可由該人或另一代表負責,即只需觀光及購物為同一名導遊。工會理事會黃嘉毅指,會員已部署工業行動,若旅議會無回覆,先計劃到政府總部請願;如港府亦一意孤行,會員最快會於「拆禮物日」後罷工,他個人則會絕食抗議,發動罷工前會先通知國家旅遊局。

指新措施致收入減半
黃指稱,內地入境團行程一般為四日三夜,當中包括一天自由活動及最後一天送客人離港;如遇上交通擠塞、行程延誤等,導遊每天工時可長達十八小時。假如實行「一團一導遊」,導遊未能於後兩天帶第二團,團量將減半,收入亦減半。他估計,按接團客量作底薪,未計購物佣金,每名導遊每月有九千元,但他認為以導遊的工作量,月入至少要有兩萬元。

有業界人士指,導遊實施新措施後,首天毋須接團工作九小時,第二天工時最長要十四小時,到第三日自由活動時間其實已是休息「候命」。假如每名旅客收取二十五元服務費,每團廿五人,每月帶七團兩日行程,加上每團二百元的出團費,每月已有近萬收入,還有購物佣金或部分自費行程的萬元收入,導遊每月其實已有一萬七千元至兩萬元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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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議會升格變監管機構 - 頁 2 Empty 保障導遊 月均收入二萬

發表 由 Travels 周一 12月 20, 2010 10:54 am

旅遊業議會因應惡導遊阿珍事件,決定明年 2月 1日內地春節黃金周前夕,推出 10招規管接待內地團旅行社及導遊,當中獲大部份導遊支持的「一團一導遊」措施,微調容許可另派導遊到口岸接團;新例規定旅行社須與導遊簽定薪酬合約,保障導遊每月平均可獲 2萬元收入,毋須再強迫旅客購物。
記者:蔡朗清

旅遊業議會主席胡兆英表示,議會趕及明年 2月 1日實施 10招,以防止春節黃金周內地團訪港高峯期,再次發生惡導遊阿珍辱罵強迫旅客購物事件。為打擊「刀手」混入內地團劏客的一團一導遊措施,議會因應導遊總工會指新措施少了「助理導遊」協助,令導遊工時過長的訴求,議會容許旅行社可另派一名持牌導遊於入境口岸迎接內地團,中午才由正式導遊接手帶團觀光。

規定一團一導遊
一團一導遊實施後,胡兆英稱,為保障導遊收入,新規定旅行社必須與導遊簽署合約,列出服務報酬,例如基本報酬或底薪、出團費等;旅行社不能強迫導遊承擔或不合理墊支內地團的款項,「好似小費咁,導遊可收取每名旅客每日 25蚊小費」。

有業內人士指出,現行內地團每團 25人,一團帶兩日計導遊可獲 1,250元小費,每月保守帶六團獲 7,500元,六團出團費 1,800元,合共 9,300元,加上正常六團購物佣金約 12,000元,月入 21,300元,「新措施保障導遊可月入兩萬,要劏客梗係唔止呢個數」。

胡表示,訪港內地團逾六成經深圳組團社來港,議會就 10招日前與深圳旅遊局開會,「佢哋話全力支持新措施,通知深圳所有組團社」。議會料新例實施後,新春內地訪港團將增一成。

導遊總工會不滿
擁有 600名會員的註冊導遊協會主席王維永表示,贊成一團一導遊,有助提升導遊接待質素,「全世界都係一團一導遊,導遊做得唔好可以追究;好似你去泰國旅行,都唔會日日唔同導遊啦」。有 1,800名會員的導遊協會主席余莉華指出,協會接待團一向是一團一導遊,不見得工時過長及減少收入,「按邏輯推論,一團多導遊仲分薄咗小費啦」。

約有 1,400名會員的導遊總工會則反對一團一導遊,認為新措施令工時過長及減少收入,工會計劃遊行、罷工、絕食抗議。本港現時約有 4,000多名持牌導遊。

規管接待內地入境團 10招
1.旅行社必須指派同一名導遊全程接待內地團
2.旅行社必須與導遊簽定合約,支付導遊基本報酬、出團費、佣金等服務報酬
3.旅行社不能強迫導遊承擔或不合理墊支內地團的款項
4.引入旅行社記分制,兩年內滿 30分暫停或取銷會籍
5.旅行社的董事等必須申報與登記店舖的關連
6.旅行社必須向內地團每名團友派發詳細行程表
7.旅行社必須與導遊簽署服務協議
8.接待到港客的導遊必須持有議會發出的導遊證
9.引入導遊記分制,兩年內被記滿 30分,可暫停或撤銷導遊證
10.旅行社及導遊不得強迫內地團旅客購物

資料來源:旅遊業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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