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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議會升格變監管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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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議會升格變監管機構 - 頁 4 Empty 旅議會升格變監管機構

發表 由 Travels 周六 8月 07, 2010 6:04 pm

主題回顧 :

(星島日報報道)近年頻頻爆出內地團問題,令外界質疑旅遊業議會的規管角色。據悉政府亦無意全盤接手規管旅遊業,但正研究修例,將議會升格為「公共組織」,正式脫離「商會」行列做規管工作,政府只從旁提供支援。而議會亦研究將主席之位開放予非業界理事競逐,並增加獨立理事,與業界人士比例各佔一半。學者認為成效視乎修例賦予議會多少規管甚至執法權力。

  記者:吳雋妍

  作為商會的旅遊業議會,現時兼負規管行業,角色矛盾,不時被評為「自己人管自己人」。近日爆出多宗導遊強逼購物事件後,「惡珍」事件更大大打擊香港的旅遊形象,令旅遊業界的規管責任誰屬,以及規管力度問題,再次成為焦點。

  現時被評「自己管自己」

  旅遊事務署發言人接受查詢時承認,正研究修訂《旅行代理商條例》,在法例上寫明旅遊業議會為「公共組織」,「名正言順」負責規管工作。這意味旅議會將由「商會」升格為「規管機構」。旅議會主席胡兆英表示,知悉政府正研究相關問題,要待政府定出修訂方向及細節。

  消息指,旅議會為免外界諸多批評,早在政府提出升格之前已提出改組建議,例如將主席一職,開放予非業界理事一同競逐,但被業內人士反對,除涉及行業保護,亦認為「外行人管內行人」並不妥當。

  據悉,議會內亦有聲音提出改組理事會,將政府委任的獨立理事,由十二人增至十四人,其餘為業界理事,令獨立理事和業界代表調整為一半一半。而業界理事中,選舉理事和八大屬會代表現時各佔一半,有人動議過,按市場佔有率推舉部分旅行社代表入會,其餘開放予中小企旅行社直選,但最終未有定案。隨著議會被「正名」,業界預期政府將仔細研究議會架構。

  研主席由非業界理事競逐

  業界一直預期,政府最終只會「優化」旅議會職能,代替接過這「燙手山芋」自行規管業界。中大政治及行政學系副教授馬嶽指出,政府在未有十足把握管好旅遊業之前,不會將責任揹上身,將旅議會「升格」為「利益中立」的組織去規管行業,是最直接的做法,「不過旅議會的法律定位並不是最重要,反而視乎修訂法例上,賦予議會多大權力,例如只是提交調查報告,或是有權發牌釘牌,甚至執法等,以及是否同時管導遊和旅行社。」他舉例,在港鐵車廂進食可被檢控,就是港鐵附例訂明有權執法,所以修例亦應訂明旅議會的權限,預期細節相當複雜。

  學者:執法權力受關注

  有資深旅遊界學者指出,現時議會因為「妾身未明」而受到掣肘,「議會只有權停旅行社會籍,但釘牌不是議會職權,議會阻嚇力有多大?議會巡查無牌導遊更難,外國有旅遊警察,有權拉無牌導遊,旅遊問題可以是刑事,本港做到嗎?」他預期議會名正言順做規管,有助加強阻嚇力,但不可能即時扭轉內地團混亂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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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議會升格變監管機構 - 頁 4 Empty 旅議會認新措施造成不便

發表 由 Travels 周日 2月 13, 2011 11:40 am

惡導遊阿蓉與團友互毆事件激起千重浪,香港旅遊業議會巡查內地旅行團及接收電話投訴,共接獲 10宗遊客投訴,包括不滿行程及膳食安排等。面對多間旅行社密謀推翻一團一導遊等 10招,旅遊業議會主席胡兆英表示「唔係閂埋溝通門口」,旅議會本周二將召開會議,討論是否召開特別會員大會等安排。

共接獲 10宗投訴
胡兆英昨日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包括阿蓉事件,初一至初五共接獲 5名遊客的電話投訴,主要不滿行程及膳食安排。另外,議會巡查內地旅行團,至今亦收到 5宗投訴。他承認新措施或會對旅行社構成不便,但旅議會「唔係閂埋溝通門口」,有需要會按旅議會規則召開特別會員大會,聆聽業界聲音。旅議會本周二將召開會議,討論特別會員大會的安排。

旅議會總幹事董耀中出席另一電台節目時表示,旅議會推出 10招是經過長時間開會討論:「如果我哋要作出處分,有人走出嚟話做乜處分得咁嚴,呢樣嗰樣,社會人士嘅聲音畀我哋好大壓力。」他要求各界支持旅議會工作。

旅遊事務專員容偉雄表示,政府一直與旅議會緊密合作,推出 10招正是要對症下藥,堵塞一團多導遊、團費低於成本及導遊需墊支費用等問題。他指本月底會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提出檢討旅遊業規管的範圍和方向。至於會否成立獨立機構監管旅遊業,他稱當局沒有既定想法,對未來規管方向持開放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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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議會升格變監管機構 - 頁 4 Empty 旅會胡兆英嘆魔高一丈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自律監管走到盡頭?

發表 由 User 周日 2月 13, 2011 12:19 pm

終結旅議會唔係問題! 全力打擊違規不法經營旅行社, 才是正路!
立法檢控, 定罪, 不可姑息業界敗類!


【明報專訊】作為香港經濟四大支柱之一的旅遊業,佔本地生產總值約3%,重要性毋庸置疑;可是旅業界近年風波迭起,先有青海團友因不肯購物被遺棄街頭,接著是中央電視台「放蛇」直擊本港旅行團「劏客」實况,加上近年「阿珍」、「阿蓉」兩個罵客導遊,香港旅遊業的名聲插水,已亮起紅燈,旅遊業議會 即使多年來以不同招數圖力挽狂瀾,只可惜「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面對同業不肯自律,主席胡兆英亦束手無策,面對四方聲討要求改革,他的態度亦明顯軟化,30年來靠業界自律的監管模式,是否意味已走到盡頭?

90年靠打賞 刀手未出現

擔任旅議會主席一年多的胡兆英,其家族原在澳門從事旅遊業生意,至1992年生意由濠江擴展至香港,他強調自己從不以低於成本價接待旅客,更不會劏客,雖然如此,同業的一切蠱惑招數他都瞭如指掌。他說,在內地團仍未蓬勃的90年代,來自日本、台灣的旅行團,本地旅行社一樣以低於成本價接待,旅行社要賺錢,一樣要倚靠旅客購物回佣。但為何那時沒有爆出阿珍、阿蓉等強迫購物的新聞?「那時旅行社的心態,只會覺得今團(賺不到是)不好彩,希望下團幸運些,導遊就靠做好服務,希望可以獲打賞多些小費。」在那個年代,刀手仍未出現。

胡兆英說,20年前內地出境遊是由四間大旅行社(國旅、中旅、青旅和市旅)壟斷經營,團費都是合理價格,運作一直相安無事。約在千禧年後,內地逐步開放出境旅遊,本地「一條龍」接待模式開始出現﹕旅行社發現,既然旅客在本地消費是「肥水流入別人田」,不如在搞旅遊的同時兼營餐飲、零售,「團餐最容易控制成本,才會出現當年旅行團一日三餐都在同一地點用膳的情况」。「一條龍」風氣開始蔓延,慢慢擴展至珠寶、鐘表、電子產品和百貨店,整個發展過程不過兩年。

2004年十一黃金周,本報記者曾在尖沙嘴星光大道遇過兩名廣東團旅客,他們抱怨旅行社專帶他們到土瓜灣的店舖購物,後來才發現該處價格太高,質素亦無保證,花120元以為購得一瓶「OLAY」玉蘭油,看真點才知是「O'LADY」。那年剛加入議會成為理事的胡兆英說,那時內地民眾得到的資訊不多,即使買了「O'LADY」亦未必知道被誤導,故此沒爆出太多醜聞。

回佣制度致連爆醜聞

買「OLAY」變了「O'LADY」,不少香港人外遊時其實亦遇過,並非香港獨有,「我們去日本旅行,導遊一樣會在車上賣手信,大家都明知道他們是賺錢,香港人都會幫襯,見跟了幾天團,也買一點回家吧,但可能買回家都是放在櫃頂」。胡兆英說,那年頭的本地旅遊業,即使在零售點「出術」,但為保住商譽,亦不會淪落至強迫旅客購物。

2003年本港爆發SARS後,入境遊大跌,「一條龍」服務所受影響自然更大,有餐廳因此結業;同時間,「金至尊」等吸引內地旅客的珠寶店陸續出現,旅行社改為跟這些商店直接洽談回佣,發展出另一種營運模式。

回佣制成為主流之後,即陸續爆出一宗比一宗嚴重的醜聞。06年有青海團因不肯購物,被導遊遺棄在九龍城碼頭,團友致電本報記者求助,事件揭露零、負接待費問題。為回應公眾,旅議會首次對違規的導遊和旅行社採取即時停牌和警告處分,又決定把內地入境團與其他入境團分拆,並設小組管理,又加重對違規旅行社的罰則。

設購物退貨期變招徠

新刑罰未能扭轉劣勢,翌年中央電視台王牌節目《經濟半小時》派員從深圳跟團來港「放蛇」,直擊旅行團劏客實况,事件震撼全國,為此旅議會一度出招,更推出被喻為歷來最狠的「辣招」——把百分百退款時限由14天延長至180天。

胡兆英說,當時店舖並無反對,反而導遊和旅行社有很大迴響,擔心會引起「退貨潮」,令他們收不到回佣。事件擾攘一段日子,又平靜過來。他說,事實證明「退貨潮」並無出現,「10個購物的旅客,只有一兩個退貨,(退貨)比率依然甚低。」而且,退貨個案八九成都是在30天內,只得一兩宗留到180天限期最後一刻。他笑言,現時180天百分百退貨保障反而成為招徠。

另一方面,旅發局聯同業界亦在內地力推誠信遊,嘗試杜絕零負團費,但去年依然有前乒乓球國手陳佑銘疑與導遊為購物爭執而猝死、女導遊李巧珍辱罵旅客短片熱爆全國等醜聞,至今年農曆年,導遊林如蓉與旅客張勇因購物爭執動粗,外界難免對旅議會今年2月才實施的的新十招成效存疑。

「刀手」導遊代支負擔重

雖然新十招規定旅行社要向導遊支付出團費和小費,但「刀手」導遊仍然著力「劏客」,原來他們亦背負不少「開支」。據了解,旅行社原本租用旅遊巴一天要1800至2200元,但他們目前只肯付1000元,另包油錢,而司機的薪金和隧道費等開支,都要導遊支付,導遊變相每天未賺錢先要付款元,若當天活動是購物,導遊更可能被要求負責支付全團旅客的膳食費,以每人每天70元餐費計算,一團30人就要2100元,連車資一天的開支就要2700元。

事實上,06年數十間專接待內地團的本地旅行社一度與導遊達成所謂「八一協議」(在當年8月1日實施)──即導遊除可每天向每名客人收取50元人民幣小費,旅行社承諾不得用小費來彌補團費、要取消買團和買人頭等收費、不能強迫導遊代支旅客自費項目費用、不得拖欠導遊工資逾1個月,最終還是不了了之。

對獨立規管持開放態度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議會要求入境團一團一導遊,原意是想減少刀手帶團機會,但有旅行社已迅速變招應對,索性不再派導遊送團──4天行程中,首兩天維持觀光和購物,第三天讓旅客自由活動,旅行社的角色只代客訂酒店,到第四天只提供免費專車送往碼頭,毋須導遊送團。

胡兆英直言,每日有200個內地團來港,議會沒足夠資源巡查,新推的十招是希望「堵塞老鼠洞」,但要根治業界流弊,還是要靠業界自律團結。

對於外界有不少聲音,建議政府另設獨立規管機構,胡兆英說,議會持開放態度。面對層出不窮的劏客賺錢招數,政府與業界運作多年的雙軌監管制,是否已到了終結的地步?

明報記者 張岳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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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議會升格變監管機構 - 頁 4 Empty 旅議會中人 謝連任對手

發表 由 Travels 周日 2月 13, 2011 12:31 pm



【明報專訊】本身是律師的謝偉俊,自參選立法會以來一直與監管旅遊業界的旅遊業議會關係緊張,2008年立法會選舉中,謝偉俊硬撼旅議會總幹事董耀中,當時謝偉俊拉攏專門經營內地入境團的小型旅行社,包括如發生「阿蓉」風波的友佳旅行社等,都與謝偉俊相熟,加上前旅議會主席侯叔祺支持,最終以9票險勝董耀中。

立會選舉曾撼贏董耀中

選舉期間,謝偉俊擺明車馬以取消旅遊業議會、旅發局等為選舉政綱,建議另設旅遊局的監管機構,故當選議員後一直與旅遊業議會關係緊張。立法會旅遊界議員本為旅議會的當然理事,但謝偉俊上任初期,拒絕簽署會內的保密協議,更鬧大事件,最終自行退會。

及至去年的阿珍事件、近日的阿蓉風波,謝偉俊一直站在旅行社的一方,批評旅議會的監管措施,日前更安排導遊阿蓉所屬的友佳旅行社出席電台節目,他本人更批評旅議會有白色恐怖,在其「淫威」下令小型旅行社有很大壓力,很多時都「委曲求全」,又點名要求董耀中辭職。謝偉俊的言論觸怒不少旅議會理事,議會反駁謝的言論抹黑等。

明年立法會選舉,政界盛傳旅遊業議會誓要搶回旅遊界議席,包括已加入經濟動力的旅議會主席胡兆英、以及08年落敗的董耀中,均有意競逐議席,故謝偉俊與有關人士,在選舉上有著競爭關係。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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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議會升格變監管機構 - 頁 4 Empty 旅議會:無向友佳施壓賠款

發表 由 Travels 周四 2月 17, 2011 12:40 pm

內地入境團規管「十招」加上「阿蓉事件」,引發旅遊業議會與反議會人士「大鬥法」。連日來備受指摘的旅議會,首度發表嚴正聲明,並於今日登報作出澄清,重申絕無迫使涉及「阿蓉事件」的旅行社賠款了事,又揚言對近日有關損害議會聲譽、顛倒是非的言論保留追究權利。據了解,議會將審視近期多宗被「點名」指摘的事件,包括旅議會施壓逼旅行社向旅客賠款了事、議會總幹事董耀中製造「白色恐怖」,以及逐一致電旅行社以圖阻止召開會員大會取消「十招」等。

旅議會主席胡兆英指,理事會同意撥款成立特別工作小組,審視近日多宗影響議會聲譽的事件,並作出澄清,釋除公眾疑慮。

首發嚴正聲明 保留追究權
議會昨晚發表創會以來首個嚴正聲明,今日將在七份報章刊登廣告,強調非常關注二月五日本港導遊「阿蓉」與兩名安徽旅客因購物安排發生爭執事件。

聲明重申,所有涉嫌違規個案都會按既定程序交由規條委員會秉公處理,委員會召集人為獨立理事,處理個案的委員亦必須過半數來自非業界。聲明又「點名」指出,負責接待的友佳旅遊(香港)有限公司聲稱因議會施壓,才賠償以求和解,議會重申只曾要求友佳旅遊妥善處理此事,絕無迫使友佳旅遊、甚至任何旅行社向旅客賠款了事。

議會歡迎政府檢討旅遊業監管架構,對於有益的批評無任歡迎,但對於近日不少損害議會聲譽、顛倒是非的言論深表遺憾,將保留追究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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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議會升格變監管機構 - 頁 4 Empty 導遊總會理事長涉箍保安頸

發表 由 Travels 周六 2月 19, 2011 2:42 pm

香港導遊總工會去年12月到旅遊業議會總部,抗議旅議會推行一團一導遊,並與保安員爭執。總工會理事長黃嘉毅涉嫌向保安箍頸,與理事曾世平同被控普通襲擊罪,昨日提堂。

被告黃嘉毅(37歲)和曾世平(54歲)被控於去年12月14日,在香港旅遊業議會總部襲擊保安員游德信。兩人否認控罪,裁判官溫紹明將案押後至3月30日審訊,兩人獲准續以500元保釋外出。

案發當日,旅議會在北角總部舉行理事會會議,黃嘉毅、曾世平等共3人到接待處,要求出席會議被拒,其間與保安員爭執,保安員報稱受傷。

據悉,警方翻查錄影帶,發現黃嘉毅涉箍頸,遂於同月16日和23日拘捕黃及曾。黃嘉毅昨接受本報查詢,反指當時保安員向他箍頸,他報案時又不獲受理。他稱警方「砌我生豬肉」,更包庇旅議會,聲言會追究到底。

【案件編號:ESCC68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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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議會升格變監管機構 - 頁 4 Empty 業界多支持旅議會升格

發表 由 Travels 周二 2月 22, 2011 10:47 am

政府最快今日公布監管旅遊業界的諮詢文件,下周一提交立法會討論,建議方案包括由政府收回監管權、成立新獨立監管機構或升格旅遊業議會為公共監管機構。業界認為旅議會升格方案最快捷可行,並表態會配合政府安排,包括開放主席一職予非業界人士出任及增加獨立理事人數。旅議會主席胡兆英倡議由旅議會制訂監管業界的規條,交由旅遊事務署執法,包括將目前外判巡查工作交回政府,加強執法權力,亦可免旅議會被批評「自己人管自己人」。

旅遊事務署強調即將發表的諮詢文件不設立場,只列出三方案的優劣供討論再作決定。據悉,旅議會已做好準備配合。目前廿九名理事中,十二人為政府委任的獨立理事,為增加旅議會公信力,胡兆英表示,非業界理事人數可增加至一半或以上,主席由互選產生,不再規限業界人士擔任,但反對政府委任。

應吸納更多非業界加入
他個人亦構思不再限制旅議會轄下規條委員會必須五名業界理事才能開會的規限,可吸納更多非業界人士加入,增加獨立性及透明度,亦可更快召開會議處理投訴,建議仍有待理事討論通過。他又建議,將監管不良旅行社的執法工作交回旅行代理商註冊處,如派員或由警方到旅遊巴巡查,阻嚇性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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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議會升格變監管機構 - 頁 4 Empty 政府拋4改革方向規管旅遊業 旅議會:願配合政府

發表 由 Oscar 周四 2月 24, 2011 11:49 pm

近年本港旅遊業爆出多宗內地入境團涉及不良經營手法的事件,政府昨拋出4個檢討旅遊業規管的方向,除社會要求的成立獨立機構或由政府直接規管外,亦建議改革旅遊業議會理事會的組成,增加非業界數目至大多數,開放主席一職予非業界人士擔任,及將議會部分與執行紀律有關的職能交回政府部門負責,釋除「自己人管自己人」的疑慮。

政府強調無既定立場,計劃在4月展開為期2至3個月的公眾及業界諮詢後總結意見,今年第4季公布改革建議。旅遊業議會主席胡兆英稱,會諮詢旅行社、導遊意見,再向政府提交建議,議會願配合政府改革方案。

倡執行紀律交政府

政府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就如何改革旅議會初步整理得出4個方向,其中兩大方向是外間建議的成立法定獨立機構,取代議會負責旅遊業的監管工作,或由政府部門取代議會負責旅遊業的整體監管,並指這兩方向均能解決議會公信力不足的問題,但落實需時且需要大量額外資源。

另外兩方向,一是將議會升格為公共機構,並改革議會理事會的組成,包括增加非業界人士的數目至成為理事會多數,及引入領隊及導遊代表參與理事會;主席一職亦可由全體理事競逐或由政府委任非業界人士出任。

另一是重新審視議會功能及權責,把議會部分與執行紀律有關的職能,如巡查、處理違規及上訴個案、導遊和領隊的監管等轉移至政府部門如註冊處處理。政府說,兩方向可有助釋除「自己人管自己人」的批評,而且相對簡單易明,但未必能根治議會公信力不足的問題。

政府特別提及檢討時會同時考慮是否立法由政府或法定機構引入導遊發牌制度和負責規管,相信透過立法發牌規管導遊,有助釐清監管機構和被規管人士之間的角色和關係,法例亦可賦予監管機構更廣泛的調查和懲處權力,加強阻嚇,但因立法需時,以法例為基礎的規管架構能否緊貼市場亦需進一步研究。

業界:混合方案較可行

雖然政府無立場,但業界普遍認為,將議會升格做公共機構、增加獨立理事數目,並將議會部分與執行紀律有關的職能交回政府的兩方向混合會較可行,一方面是可即時修例便可做到,而且毋須額外資源,相信亦可回應外界對議會獨立性不足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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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議會升格變監管機構 - 頁 4 Empty 政府四方案改革旅議會

發表 由 Travels 周五 2月 25, 2011 12:08 am

政府訂出檢討監管旅遊業框架,拋出四個改革方案,包括升格或重整旅遊業議會、成立獨立機構或由政府接手管理,並於四月再推出具體文件,諮詢公眾及業界兩至三個月。據了解,政府較傾向將旅議會升格,提升其法定地位,開放理事會及規條委員會,認為此方案相對省時易做,既能釋除旅議會「自己人管自己人」的疑慮,當局亦毋須沾手。旅議會持開放態度,該會主席胡兆英則支持將巡查及懲處權一併「送交」政府,該會只保留制訂指引及跟進投訴等工作。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昨提交立法會的文件透露,初步訂出四方案,將旅議會升格的方案一着墨較多,建議修例確立旅議會在規管架構中作為公共組織的角色,同時開放理事會,讓非業界代表多於業界,加入領隊及導遊代表,主席一職亦會開放予非業界理事競逐、互選或由政府委任非業界人士「空降」。負責紀律和懲處的規條委員會小組成員亦會全數由非業界代表出任。

旅議會升格變監管機構 - 頁 4 0224-00176-052b2

考慮立法發牌規管
另一方案是索性將旅議會現有執行紀律有關的職能獨立抽出,「送交」政府處理,包括處理違規及上訴個案,連同巡查、監管導遊和領隊等。其餘兩個均是取締旅議會的方案,分別為成立獨立機構,或由政府成立新部門或升格現有部門全盤監管旅遊業,旅議會則保留商會身份,只負責提升業界水平及處理外遊團緊急事故等。文件亦指出,政府會一併考慮是否立法由政府或法定機構發牌規管導遊。

當局指會集中考慮各方案的利弊、影響及成本效益,強調現時旅議會每年支出二千多萬元,如要成立獨立法定機構或由政府接手,需要考慮如何應付開支,包括是否需增加徵費或牌照費以開源。在新規管架構未確立前,本月推行的內地規管「十招」必須貫徹執行。

設旅遊局難救近火
旅議會指,對四方案持開放態度,會全力配合經諮詢後得出的可行方案,議會亦會與旅行社、導遊及領隊討論,不排除提出反建議。

胡兆英指出,個人傾向方案一加二,即改組理事會外,同時將裁決權獨立於議會,他認為要設立獨立機構或旅遊局的方案較費時,未能解決燃眉之急,宜三思處理,「首要重整三司十二局,又要立法,仲要申請撥款,一、兩年點得!」

旅遊界立法會議員謝偉俊堅持應成立旅遊局監管旅遊業,並將現有旅議會、旅遊事務署及旅遊發展局的職能「收歸」該局統籌;至於成立獨立機構雖有效但亦有權限,讓旅議會升格及重整亦難杜絕利益衝突。他承認,成立旅遊局需時,建議可先召開旅議會會員大會,通過修章重組理事會,再逐步落實成立旅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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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議會升格變監管機構 - 頁 4 Empty 去年69間旅行社被罰款

發表 由 Travels 周五 2月 25, 2011 12:10 am

旅遊業議會過去三年針對違規旅行社及導遊,分別採取一百六十六及一百廿九宗懲處,當中十七宗導遊個案的懲處為停牌。其中去年的數字顯示,旅行社及導遊的懲處個案急增,較前年分別急升七成及一倍(見表)。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昨書面答覆立法會議員提問時指出,過去三年(○八年至一○年),旅議會接獲內地旅客有關購物的投訴,分別有七十一宗、六十五宗及八十宗,投訴內容包括在定點購物店舖的停留時間過長、在指定行程以外加插購物點、售賣紀念品的手法、誤導及強迫購物等。但她指,自去年七月加強對接待內地入境團的規管,內地旅客投訴已見減少,今年一月投訴為十四宗,較去年同期下跌七成。

旅議會升格變監管機構 - 頁 4 0224-00176-053b2

三年17導遊被釘牌
去年旅議會懲處違規旅行社的個案共七十五宗,四宗的懲處是由旅議會發出警告信、六十九宗旅行社被罰款,兩宗旅行社遭撤銷會籍,是三年來首次有旅行社遭罰撤銷會籍。因違規而遭暫停導遊證的導遊個案逐年增加,○八年有兩宗,○九年有三宗,去年更有十二宗。

為打擊違規內地入境團,旅議會去年進行了四百廿六次巡查及暗中監察,較○九年增三成四,被發現涉及內地入境團的違規事項去年有一百卅二宗,較○九年勁升近九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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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議會升格變監管機構 - 頁 4 Empty 政府傾向續讓議會監管

發表 由 Travels 周五 2月 25, 2011 12:34 am

旅遊業成份複雜,近年又問題頻生,政府遲遲不肯接手這個燙手山芋,據了解今次四個建議方案中,當局較傾向保留議會監管功能的方案。業界則認為兩個方案可以混合,即同時改組議會,再收回議會執法及審理權。

業界建議混合方案
一直傳言政府會推出三個規管建議,昨突殺出第四個,即除了議會執法及審理功能,只保留制訂規例職能。據稱這是近日收到有業界建議,指寧願議會「自斷雙臂」以保命。當局傾向由業界自我規管,因業界最了解運作,也可更快回應如停團等事件;最重要是成立獨立機構,每年經費隨時數千萬元,政府規管更甚,而且這些方案落實需時,或趕不及明年特首換屆前落實。

有業界建議混合兩個方案,即增加議會非業界理事的參與,同時將執法、審議職能交回政府,便毋須修例將議會升格:「升格都係為咗方便執法同審議。」

其實業界已「半放手」執法、審議職能,包括外判巡查工作,審理違規個案的委員會也由非業界理事佔多數,故該四個方案對業界影響不大,卻可回應自己人管自己人的指控,又不涉修例,議會大會通過後明年便可執行,而政府每年只增數百萬元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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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議會升格變監管機構 - 頁 4 Empty 旅業續狠批 一團一導遊

發表 由 Travels 周五 2月 25, 2011 11:31 am

保障內地入境團旅遊及消費的「十招」規管實施近一個月,旅遊事務專員容偉雄昨約見業界聽取新措施執行的意見。據了解,有導遊及入境團代表繼續批評「一團一導遊」不可行,又要求港府全面接手監管旅遊業。旅遊業議會主席胡兆英認為,要杜絕零團費及保障導遊收入,才是針對性的解決做法,「根本問題未解決,唔通改個名就即刻無晒問題!」

容偉雄昨與旅議會、內地團接待旅行社、登記商店及導遊工會代表會面,交換規管「十招」實施後意見。容指昨未有機會詳細討論有關檢討監管旅遊業方案,下周一會到立會收集議員意見,四月展開諮詢,預計第四季有定案。據了解,昨日會面歷時個多小時,會上各代表仍是各自表述,但最後依舊無果。

促港府接手公平監管
有導遊及入境團代表繼續狠批「一團一導遊」運作困難,但卻未能舉出箇中難處,又指旅議會的使命已過,港府應全面接手公平監管。

胡兆英會後指,曾要求旅行社承諾不接零團費,增加導遊小費及出團費,便可減少導遊強迫購物,靠佣金維生的根本問題,卻遭旅行社及導遊拒絕,「未解決根本問題,邊個管都好,唔通改個名就可以即刻無晒問題!」

與會的香港(內地入境團)導遊總工會主席謝北拱支持旅議會加強規管,但認為由同一個導遊帶景點及購物便足夠,難明議會為何執迷不悟,要求由同一導遊「送船」,加重導遊工作量。他亦關注「旅霸」問題,指導遊愈來愈難做,批評旅議會「外行人」不會管,建議讓導遊自我監管。

另外,對於港府拋出四個規管旅遊業方案,旅發局主席田北俊昨在活動後稱,由港府監管或成立法定機構監管較可行,因較具阻嚇作用,旅議會應擔當商會角色,不再負責監管,因旅議會「主席、理事全由會員選出,點會選啲人出嚟又打自己手板、釘自己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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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議會升格變監管機構 - 頁 4 Empty 議員贊同獨立監管旅遊業

發表 由 Travels 周二 3月 01, 2011 4:30 pm

立法會昨討論旅遊界規管,議員多認為旅遊業議會未必適合再負責監管,贊成以獨立機構取代。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說下月進行諮詢,年底定案,但之前會考慮改革議會提升公信力。據悉當局建議議會 5、 6月推行改革,例如增加非業界理事的參與。

業界組成涉利益關係
當局昨向立法會經濟事務委員會提四方案,一是升格議會並增加非業界理事;二是將議會的巡查和審理投訴職能交回政府;三及四是分別成立獨立機構或由政府取代議會監管業界。當局亦考慮是否立法引入導遊發牌制度。

議員李華明說議會規管業界 23年,但近年不斷遭詬病「自己人管自己人」,贊成由獨立機構或政府規管,但涉立法等程序需時,故過渡期可用方案二,由政府負責巡查及審理投訴個案。議員謝偉俊認為議會由業界組成,涉複雜利益關係,由獨立機構及政府監管較公道。

被問及獨立機構監管成本,劉吳惠蘭說正計算中,但說議會每年經費 2,000萬元,類似獨立機構如地產代理監管局,經費每年 3,500萬元。「畀多千幾萬,買番個信譽,抵買啦。」議員湯家驊贊成方案三及四,並要求當局承諾明年特區政府換屆前落實大部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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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議會升格變監管機構 - 頁 4 Empty 蘇錦樑指旅議會刊登澄清聲明符合章程

發表 由 Travels 周三 3月 09, 2011 5:31 pm

(商台)2011年3月9日 星期三 13:48
旅遊界立法會議員謝偉俊質疑政府有否監管旅遊業議會使用經費情況。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蘇錦樑回應指,議會須每年向政府提交收支預算,並要把年度帳目交由會員省覽通過。對於旅遊業議會在年初三發生內地旅客及導遊打鬥事件後,議會用九萬元在七份報章,刊登澄清聲明,蘇錦樑認為是符合議會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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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議會升格變監管機構 - 頁 4 Empty 旅議會允交出部分監管權

發表 由 Travels 周三 7月 13, 2011 12:31 pm

政府就旅遊業運作和規管架構進行的諮詢本周五結束,旅遊業議會理事會昨通過交出部分監管權力,包括將處理違規及上訴個案的權力交給政府;以及不反對由政府設立導遊及外遊領隊發牌制度,並開放議會主席職位及增加非業界理事名額,以免外界指議會「自己人管自己人」。

香港(內地入境團)導遊總工會主席謝拱北亦認為,以循序漸進方式改革較適當,首階段由議會交回部分監管權力給政府,下一階段由政府接管整個業界監管,可順利交接過渡。

不過,香港導遊總工會會長黃嘉毅指,議會以商會身份監管業界,有太多利益衝突,議會提出與政府分工監管業界的方案亦未盡完善,只會衍生更多問題,主張由旅遊代理商註冊處全面取代議會的監管工作,該會已向旅遊事務署遞交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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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議會升格變監管機構 - 頁 4 Empty 旅遊業檢討諮詢期滿

發表 由 Travels 周五 7月 15, 2011 8:18 pm

旅遊業運作和規管架構檢討諮詢期今日結束,旅遊業議會及旅行社協會等認為議會只需交出規管及審理上訴權力,之後繼續協助業界自律,不過,旅遊業僱員總會、工聯會等勞方團體則要求成立旅遊局,改由政府全權規管。

旅議會主席胡兆英與商會代表今日會向旅遊事務專員容偉雄提交「旅遊業運作和規管架構檢討」改革方案,主要贊成當局的部份方案,包括增加議會非業界理事人數,提升議會透明度;以及將議會巡查及審議上訴個案的權力交回政府,但建議保留制訂規管條文功能。旅行社協會大致同意有關建議。不過,旅遊業僱員總會、外遊領隊協會、旅遊業導師協會、旅遊總會及工聯會等,都認為是時候對業界歪風「落重藥」,贊成當局諮詢文件建議成立旅遊局,全面統籌業界發展及規管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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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議會升格變監管機構 - 頁 4 Empty 旅業諮詢 倡獨立機構監管

發表 由 Travels 周六 7月 16, 2011 2:32 pm

政府檢討旅遊業運作及規管架構的諮詢昨日結束,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共收到一千二百份書面意見,其中一千一百多份是內容一式一樣的信件。另外今年改革的「主角」旅遊業議會及多個政黨也趕在昨日提交意見。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言人指,會衝量各方的關注及理據,以便制訂有效可行和促進旅遊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改革建議,料最快今年第四季公布諮詢結果。

旅議會願增非業界理事
政府今年四月就改革旅遊業監管架構拋出四個方案,包括保留旅遊業議會角色、收回旅議會部分職能、成立獨立部門監管業界或由政府部分取代旅議會的規管地位。被批評為「自己人管自己人」的旅議會昨日向旅遊事務署提交意見,同意交出處理違規及上訴個案的權力,改由政府獨立委員會處理有關事宜。旅議會亦願意將非業界理事人數增至十七人至多於業界理事數目,亦不反對由政府負責向導遊及領隊發牌。旅議會亦建議日後制訂業界守則及指引會先經政府同意,不過底線是保留雙軌監管制度。

其他團體亦有發表不同意見,工聯會認為應在政府架構中設立旅遊局取代議會地位,民主黨建議成立法定獨立機構規管業界,並對政府部門接手監管持開放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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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議會升格變監管機構 - 頁 4 Empty 當局擬設獨立組織管旅業

發表 由 Travels 周六 11月 19, 2011 1:52 pm

當局最快下月初公佈規管旅遊界諮詢結果,據悉當局傾向成立獨立法定組織,規管早前接連發生逼購物等醜聞的旅遊業,但由於旅遊業議會在處理部份問題較迅速靈活,如遇災難時統籌旅行社停團等,故仍有保留需要,當局會就此再聽各界意見。

港府就改革旅遊業規管提出的 4個方案,包括「升格」旅遊業議會及改革議會理事會的組成;收回旅議會部份規管職能;成立法定獨立機構監管;或由政府規管。諮詢期已於 7月屆滿。消息指當局統整各界意見後認為應成立法定機構監管業界,可更有效監管種種問題。

或留待下屆政府處理
不過,當局認為旅議會仍有存在需要,因處理業界問題時反應較獨立機構更迅速,故當局會考慮改革議會,但同時也會考慮是否將議會升格為獨立監管機構,當局會就此繼續諮詢。有消息指問題或會留待下屆政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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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議會升格變監管機構 - 頁 4 Empty 旅客購物投訴大幅減少三成

發表 由 Travels 周六 12月 24, 2011 12:14 pm

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表示,自年初議會推出多項指引後,旅客有關購物的投訴大幅減少三成,

董耀中表示,近3個月內地客投訴被強迫購物的個案減少三成多,是可喜現象,在十一黃金周期間更加是零投訴。

旅議會支持政府成立旅遊業監管局,但期望政府可以在法例中清楚詳細列明旅議會日後的角色與工作範疇,例如遇到緊急情況的應變及培訓,否則議會日後在執行處理突發事件及協調投訴上會有困難。

他又重申,旅遊業議會並非自己人管自己人,政府今次的決定,令議會鬆了一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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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議會升格變監管機構 - 頁 4 Empty 冀旅監局理事非業界佔多

發表 由 Travels 周日 1月 01, 2012 2:10 pm

政府建議成立法定獨立機構「旅遊業監管局」規管旅遊業,旅遊事務專員容偉雄希望旅監局的主席和大部分的理事會成員,都由非業界人士出任,以免「自己人管自己人」為人詬病。他又建議,在旅監局成立後,旅遊業議會可專責負責行業發展,培訓及處理突發事故。

容偉雄昨出席電台節目表示,建議成立新的旅監局,加強監管旅行社、導遊和領隊,希望與旅遊業議會的分工更清晰,釋除外界認為議會是自己人管自己人的批評,日後旅監局理事會成員,以非業界佔大多數,詳細比例會在條例草擬階段再決定。

以免「自己人管自己人」

容偉雄又指出,旅監局營運開支主要來自旅行社牌照費用、旅行團徵費和內地入境團的登記費用,一年的營運開支約5,000萬。至於日後旅監局理事會成員,以非業界佔大多數,詳細比例會在條例草擬階段再決定。

出席同一節目的旅遊業議會主席胡兆英表示,將來在旅監局成立後,議會會變為商會及工會組織,而在旅遊業監管局成立初期的過渡階段,旅遊業議會仍然會擔當監管角色。他又預計,旅監局成立後,旅遊業議會的收入會減少,將來會盡量開源節流,以維持議會的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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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議會升格變監管機構 - 頁 4 Empty 台灣團酒店不副實 旅議會接投訴

發表 由 Tra-2012 周六 3月 17, 2012 2:40 pm

旅遊業議會近半年接獲數名旅客反映,旅行社聲稱的台灣酒店星級不副實,該會昨向業界發出通告,提醒旅行社須查證旅館及民宿資料。

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表示,在最近半年接獲數名旅客反映,旅行社聲稱的台灣酒店星級,與網上顯示資料不符。該會昨發出「外遊服務注意事項」通告,提醒旅行社在台灣觀光局查證資料。

通告亦提醒旅行社要確保酒店有牌,否則發生火警或損傷,旅行社可能要負上責任。

另外,議會提醒業界應為遊學團謹慎處理每個細節,包括嚴選接待的寄住家庭,確保兒童及青少年為主的團員獲得適當安排。

至於現時流行在香港以外地方集散的一天團,旅遊業議會提醒業界,這類旅行團毋須蓋印花,但須在廣告清楚註明這些旅行團不受「旅遊業賠償基金」及「旅行團意外緊急援助基金計劃」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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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議會升格變監管機構 - 頁 4 Empty 區議員辦「包團」 外遊須登記

發表 由 Tra-2012 周日 3月 18, 2012 1:34 pm

【記者陳素貞報道】愈來愈多區議員或街坊團體喜以「包團」名義舉辦外遊團與街坊聯誼,旅遊業議會發現部分團隊未有向旅議會登記行程資料,一旦團友發現貨不對辦,旅議會亦難有資料跟進,消費者權益毫無保障。旅議會重申凡旅行團涉及公開招攬旅客,一律要向旅議會登記,不屬「豁免登記包團」類別。旅行社若違規沒有登記團隊行程資料,會交規條委員會審理懲處。

旅議會:不屬豁免類別
按旅議會「豁免登記包團」指引,獎勵旅行團及非通過廣告直接公開招攬客人的旅行團才合乎包團定義,但若是通過媒體廣告直接公開招攬客人,又或者在媒體廣告中註明承辦包團的旅行社名稱,則此類「假包團」均需向旅議會登記。

旅議會總幹事董耀中接受本報訪問時進一步解釋,若某保險公司直接找旅行社包團,安排交通、住宿和行程,一切細則由該機構與旅行社自行商議協定,不涉及向外招客,則團隊不用向旅議會登記;但若行程是由某某區議員委託旅行社安排,再公開張貼單張招攬街坊報名參加,則這類「假包團」,不會獲得旅議會豁免登記行程等相關資料。

董耀中指,兩者最大分別是前者由雙方自行協議行程內容,不用呈交行程資料給旅議會,後者與一般旅行團無異,是公開招客,若不向旅議會提交資料,如有團友投訴,議會亦無資料核對,難以判斷誰是誰非,議會近期就接獲多宗涉及「假包團」旅客投訴。

此外,旅議會亦重申,在香港以外地方集合和解散的一天團,由於不符合服務包含交通往香港以外地方、住宿或境外活動的其中兩項外遊團定義,收據不會蓋有印花,不受「旅遊業賠償基金」或「旅行團意外緊急援助基金計劃」的保障,消費者報團時要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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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議會升格變監管機構 - 頁 4 Empty 旅議會加強管制旅團廣告

發表 由 Tra-2012 周二 7月 17, 2012 11:48 am

【記者陳素貞報道】每日翻閱報章都接觸到五花八門的出境旅行團廣告,令消費者眼花繚亂,亦有消費者投訴購買不到廣告中的廉價機票,懷疑廣告「呃人」。旅遊業議會決定加強外遊團廣告的管制,特別是優惠團與非優惠團的字體大小要相同,成人機票若與小童或外傭機票並列,售價必須以相同字體清楚列明,新指引下月一日起生效。去年至今,最少有八間旅行社因廣告內容不符事實、誤導或令人混淆被旅議會裁定違規。

旅議會加強管制機票的廣告,規定旅行社必須保證所有廣告中的機票售價俱為真實,並以成人票價為準;廣告中要清楚註明售價是單程抑或來回機票,同時必須列出有關航空公司的全名、簡稱或徽號。此外,廣告中若長者、學生、外傭或小童的票價與成人票價並列,則需以相同大小的字體列明機票價格,免令人混淆;如只是推介學生票或小童票,則可免列出成人票價。

禁以退款賠償作宣傳
旅議會亦規定旅行團廣告如刊登其他有條件的優惠團價,亦必須與相對的非優惠團價並列,字體大小必須相同,並清楚列明優惠條件。旅行社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以任何形式的退款或賠償作廣告宣傳,招徠旅客報團,例如不成團有數千元賠償等。不過,按照旅議會規例所作的賠償則除外,即旅行團未能成團又少於七個工作天通知旅客,需向旅客額外退回相等於團費一成五或最多一千元的賠償。

旅議會總幹事董耀中表示,旅議會同時亦放寬了讓旅行社可以在廣告中列出一些優惠,如列出郵輪公司送贈或旅遊局送贈的優惠,以及信用卡簽帳可享的優惠等。

董耀中謂,除因消費者反映未能訂購部分廉價機票外,旅行社亦反映現時刊登廣告限制多,廣告如要詳列各資料必令廣告費大增,故議會決定精簡廣告內容,令廣告清晰之餘,又能協助業界賣廣告增加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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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議會升格變監管機構 - 頁 4 Empty 旅行社須確認住宿才接團

發表 由 ABCgo 周四 8月 16, 2012 10:58 am

近日接二連三有旅行團旅客投訴被安排入住時鐘酒店,香港旅遊業議會證實接獲內地旅客投訴,包括未獲安排住宿、被安排入住低於原有住宿標準的旅館、甚至無牌旅館,旅議會對此表示關注,認為此類個案嚴重影響香港旅遊業聲譽,已展開跟進調查。旅議會正式發出通告,重申旅行社必須在團隊抵港前確認住宿才可接團。

更改不能低於原有級數
旅議會主席胡兆英表示,近半月內有兩宗旅客不滿住宿安排的投訴,正聯絡旅行社、旅客及導遊搜集資料,確定是否如旅客所指疑導遊不滿旅客購物不足,安排旅客入住較差旅館,另外亦要了解房間安排是內地旅行社自訂,還是香港接待旅行社提供,責任誰屬等。

旅議會指,明白在旺季時旅館房間供應難免緊張,但按照《經營入境旅行服務守則》規定,旅行社須獲得持牌旅館或其他供應商的書面訂房紀錄,確保有足夠房間,方可接待入境旅客。同時,旅行社亦須在合約上註明旅館名稱及類別,若因迫不得已的理由而更改,級數不得低於原訂的住宿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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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議會升格變監管機構 - 頁 4 Empty 三違規旅社各記十分

發表 由 ABCgo 周三 8月 22, 2012 12:55 pm

旅行社指派多於一名導遊接待內地旅行團的違規行為禁之不絕,旅遊業議會由上月至本月廿日期間再嚴厲處分了三間違規旅行社,各記十分。涉事三間旅行社均涉及違反一團一導遊的規定,最新被記分的旅行社為富裕國際旅遊發展有限公司(富裕旅行社)、金凱國際旅遊有限公司(金凱國際商務交流中心/易凱旅遊網絡)及金港環球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金滿假期)。

違反一團一導遊規定
旅議會同時公布了八間違規旅行社的名稱,當中兩間涉及指派持過期導遊證導遊帶團,三間則沒有在團隊抵港前向旅議會登記內地團的團隊確認書,其餘涉及更改股東及董事而未有在十四日之內通知旅議會等等。

富裕旅行社、金凱國際商務交流中心/易凱旅遊網絡及金滿假期則各涉及兩至三項違規,如沒有在旅行團抵港後,立即以書面通知議會更改導遊的資料;未能指派同一名導遊全程接待同一個旅行團,各被記十分。根據有關規定,旅行社遭記滿三十分可被旅議會取消會員資格,會被停牌。

去年九月至今已有十二間旅行社違規被記分,當中十間記十分(當中兩間已結業),一間記十五分及一間記廿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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