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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長假黑店劏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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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長假黑店劏客 - 頁 2 Empty 零團費內地購物團

發表 由 Xian 周五 五月 14, 2010 11:38 am

主題回顧 :

曾經嚴重破壞香港旅遊形象的強迫內地團友購物事件,再度出現。一行約 50人的雲南農民旅行團,前日到港後立即被帶到珠寶店購物,不買不准走,團友被困五小時始獲釋。團友又被迫買紀念品,不買不准上車。至於觀光行程,只安排遊覽山頂和海洋公園。香港旅遊業議會承諾徹查,呼籲團友舉報。

據團友在港的親友廖文浩說,這批團友在內地報名參加昆明風情旅遊公司的四天港澳遊,留港兩天,團費人民幣 3,800元(約港幣 4,480元)。前天早上抵港,由本港一間旅遊公司接待,早上 8時,團友被帶到紅磡崇安街陽光廣場地下一間珠寶店購物。

團友投訴,導遊下令所有團友必須購物才准離開。在店內五小時,團友沒地方坐,變相罰企。有老人家頭暈不適,一樣不准走。結果團友就範,每人無奈買了 1,000至 3,000元不等的珠寶手錶,還要逐個向導遊展示珠寶店購物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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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旅遊團一行約 50人來港後被迫購物,昨晚眾人在酒店說起不愉快經歷仍感不平。
李偉民攝

導遊稱沒有錢就別來香港
導遊又要團友購買旅遊巴士上的紀念品,每盒 100元,紀念品只是不值錢的襟章。導遊說明,不買紀念品,不准坐車返酒店,不會獲得安排用膳。團友引述導遊辱罵他們說:「沒有錢就別來香港,香港是資本主義社會,認錢不認人。」豬仔團的兩天行程,只獲安排遊覽兩個景點,都是在首天下午,到山頂和海洋公園分別逗留不足一小時。第二天行程全是自由活動,今天第三天於上午離港。

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說,只要團友或他們在港的親友提出投訴,議會必定跟進。他說,有些內地團指明是購物團,不知是否旅客與導遊或旅行社之間有誤會。議會若查明導遊強迫旅客購物,必定不會姑息,旅客亦會獲得百分百退款。

香港旅遊業在 07年被揭發多宗劏客醜聞,有旅行團以零團費招徠,團友到港後被迫購物,而且物非所值。連中央電視台也跟蹤報道過香港導遊的無良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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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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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長假黑店劏客 - 頁 2 Empty 先達黑店 壞機充新機賣

發表 由 Patrick 周六 6月 12, 2010 1:33 pm

旺角先達廣場為出售最新款水貨手機、手提電腦勝地,連美國《華爾街日報》也曾報道。有不法商人窺準消費者貪平心態,竟用壞機充新機出售,被發現後又拒絕換貨,受害者包括內地遊客,連在場內經營的店舖也大嘆被黑店連累,影響生意。警方承認接到報案,卻以證據不足未有採取進一步行動。

廣州旅客張小姐早前來港旅遊,到先達廣場遊逛,地下一間手機店職員截停她推介手機。她不敵職員游說,最終以 3,250元購買一部諾基亞 N97手機。「手機確比其他店便宜數百元,又願意回收舊手機,我才買。」張小姐付款前,職員強調手機是全新行貨,更表示可提供保養服務。

張小姐返回酒店,發現手機無法充電,更有不少問題,「外殼有花痕,手機還有舊通話紀錄」。未幾手機更無法開啟。張懷疑手機是二手機,「單據只有手機型號和價錢,沒有手機編號」。翌日張小姐到店舖交涉要求換機,惟職員拒對事件負責。她報警求助,警方卻以缺乏證據而拒作調查,只在場調停,最終店舖賠償一枚電池給她了事。

張小姐坦言,想不到在號稱「購物天堂」的香港遇上黑店,事後又無法追究,令她對香港印象大打折扣。

本報將張小姐個案轉介警方,警方回應,指今年有關店舖曾發生 16宗涉及電話買賣糾紛案件,惟經調查後未有發現涉及刑事成份。若有店舖涉行騙,案件會交由刑事調查單位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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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先達廣場被投訴有黑店,有正當商戶嘆生意受影響。

正當行家嘆受影響
在先達廣場開設手機店逾十年的阿輝坦言,行家一直知道有不法分子在商場內用二手機充當新機,甚至用俗稱「山寨機」的手機當正貨出售。二手機和冒牌機成本低,遇上內地旅客,黑店先用平價吸引,對方上當後便以舊機或冒牌機交貨。「一部山寨機大約四、五百蚊,二手機就千幾蚊,賣出去利潤高到不得了,仲開分店㖭。成日有人報警話俾人呃,不過差人就話唔夠證據,個客就好無辜。」

阿輝大吐苦水表示,連場內正當行家生意也被黑店拖垮,影響生意,現靠熟客生意支撐,他提醒:「客人一定要小心,唔好貪平,黑店就冇辦法生存。」

遊客光顧在旅遊業議會登記店舖或香港旅遊發展局推行的「優質旅遊服務」計劃內的認證商號,如有投訴可聯絡上述兩間機構,涉及其他商舖則可致電 2929 2222向消委會投訴。消委會發言人指,過去三年,內地遊客對電訊器材的投訴數字,一直僅次於攝影器材及鐘錶,該會去年共接獲 141宗有關投訴,與 08年相若。
檔案編號: 0424038

購買電訊器材留意事項
•付款前要求店員將口頭承諾清楚寫在收據上
•核對貨品資料並確保資料已經寫在收據上。如單據與貨品資料有異,切勿付款
•收貨時清楚檢查貨品
•如商議好價錢,店員說要取貨,其間游說改變主意,宜小心是低價「餌誘陷阱」
•當遇上糾紛,不要與店員理論。取回收據或任何足以證明曾在該店進行交易的資料
•可考慮光顧參加香港旅遊發展局優質旅遊服務計劃的商店

資料來源:消委會

社會服務
◆報料熱線: 2929 0000
◆社會服務熱線: 2990 8288
◆蘋果日報慈善基金: 2990 8688
◆電郵: sservice@appledaily.com
◆傳真: 3711 2468
◆網上捐款: http://charity.appledaily.com.hk/donate
◆各類表格: http://charity.appledaily.com.hk/forms
匿名投訴恕不處理。一經投訴,本報保留刊登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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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小姐在先達廣場新買的手機無法充電,又有舊通話紀錄,疑為二手機。
讀者提供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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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長假黑店劏客 - 頁 2 Empty 不得強留旅客在店 下周五生效

發表 由 Patrick 周六 6月 12, 2010 1:53 pm

【明報專訊】旅遊業議會早前在理事會通過修訂指引,向內地入境團旅客派發行程表中,要列明「不得強留旅客在登記店舖之內」,新指引第180條下周五生效。

旅議會商提高罰則

據悉,旅議會前日召開規條委員會例會,討論提高十多項違規事項的罰則,以打擊違規旅行社、導遊及登記店舖。

旅遊業議會主席胡兆英表示,早前的假導遊事件屬刑事行為,已交警方跟進,暫未找到涉案假導遊,議會已要求涉事旅行社下周四前回覆,收到回覆2至3日內,議會將開會討論如何處理事件。

香港專業導遊總工會昨日頒發2010年「最喜愛香港導遊」,蔡月仙做了兼職導遊10年,主要帶本地團,今年首次得到冠軍,她表示沒遇過強迫購物情况,亦無試過和旅客爭吵,「最煩是塞車耽誤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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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長假黑店劏客 - 頁 2 Empty 香港黑店 - 消費者 / 旅客必須注意!

發表 由 Patrick 周日 6月 13, 2010 1:51 pm

【明報專訊】消費者委員會昨日公布首份公眾意見調查報告,七成半受訪者「支持消委會以點名方法制裁不良商舖」,消委會稱將參考市民意見,加強向公眾公開商舖名稱及其不良營商手法的工作。

消委會今年1月訪問3012名年齡介乎18至64歲的市民,75.9%受訪者認為向公眾公布不良商舖名稱及手法是最有效方法。消委會主席張炳良表示,過往多交由英國 營商手法委員會及參考案例以決定點名與否,近年正檢討點名政策,如收到投訴個案後認同其營商手法「有問題」,即考慮公開店舖名稱。

對於有些店舖於點名後更換舖名「東山再起」,張炳良回應稱:「點名當然未能杜絕問題,但起碼是對市民的警惕。」消委會亦將就個別投訴個案主動聯絡所屬的商會或代表組織。

遇消費問題 僅三成人求助消委

調查發現,只有36.6%受訪者「遇到消費權益受損、而與店方交涉沒有結果時,會尋求機構協助」,34%受訪者會使用其他方法解決或不追究。消委會強調他們並非執法機構,只擔任調解角色轉介市民個案予執法機構,去年成功調解個案達七至八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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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長假黑店劏客 - 頁 2 Empty 永盛旅遊生死明揭盅

發表 由 Travels 周五 6月 18, 2010 1:25 pm

旅遊業議會早前去信捲入激死遊客風波的永盛旅遊,指永盛涉嫌違規,包括懷疑聘請無證導遊、沒有為旅客安排良好服務以及違反操守。永盛旅遊昨日終於在十四天最後限期向議會提交書面解釋,旅議會規條委員會明日將召開會議決定永盛的生死,裁定其有否違規及是否需要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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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乒乓球國手陳佑銘(箭嘴示)報團來港,獲永盛旅遊安排參觀珠寶店,期間疑遭強迫購物心臟病發猝死。

制訂措施防止劏客
永盛東主曾明輝向本報稱,暫不方便透露書面解釋內容。但據悉他在此事上只承認疏忽。被問及會否擔心被罰,曾稱「隨遇而安啦!」至於被指聘用假導遊,他堅稱不清楚此事,「到依家都搞唔清楚邊個打邊個!」由於事件性質嚴重,立法會經濟事務委員會將於本月廿八日召開特別會議,討論無牌導遊及業界監管等問題。

旅遊業議會主席胡兆英說,本月底將召開緊急理事會,制訂推出短期措施防止劏客,議會亦正研究推出導遊及旅行社記分制,預料可於三個月內推出,記滿三十分者可遭釘牌。

議會亦修改指引,要求旅行社向來港旅客派行程表,上面列明導遊不得強迫旅客購物,亦不得強留旅客在店舖之內。

據稱,旅行社說當初聘請導遊鄭小冰(真名:鄭學光)時,只聽信她個人聲稱自己的導遊身份,並沒有查看有關證件;在發生爭執及死亡事件之後,才發現她涉嫌使用其他導遊身份。至於旅行社事後提交的資料不盡不實,旅行社解釋只是職員當時輕視事件嚴重性,才未有提交足夠資料。

前乒乓球國手陳佑銘上月跟團來港,被帶到負責接待的永盛旅行社,在紅磡轄下的一間珠寶店購物時,懷疑與帶團的女導遊爭拗後心臟病發,送院後不治。死者女兒曾來港追究,但已返內地。議會稱就算沒有「原告」,若證實旅行社犯錯,最嚴重仍可以吊銷牌照,但一切未有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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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長假黑店劏客 - 頁 2 Empty 旅客與導遊爭執後死亡疑涉用假證交警方跟進

發表 由 General 周六 6月 19, 2010 7:37 pm

(商台)2010年6月19日 星期六 13:27
旅遊業議會規條委員會七名成員,一致通過撤銷永盛旅遊的會籍,是議會第一次向會員實施最高懲罰。有關決定,有待委員會後日的全體會議再確認。總幹事董耀中 說,對永盛提交的報告失望,批評是不盡不實,提出的解釋牽強、侮辱智慧,認為永盛明知導遊無證,仍讓她帶團,操守有問題,由於當中涉嫌有人行使及製造假證,事件已交警方跟進。

董耀中又說,為免旅行社改名後再經營,議會會將股東資料,交與政府牌照事務處跟進,而議會亦會研究盡快推出旅行社扣分制。他形容永盛旅遊嚴重影響業界聲譽。永盛有十四天時間上訴,期間可繼續營業。

前乒乓球國手陳佑銘上月跟團來港,被帶到紅磡一間珠寶店購物時,懷疑與女導遊爭拗,他其後心臟病發,送院後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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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長假黑店劏客 - 頁 2 Empty 旅客被激死 永盛旅遊遭處極刑

發表 由 Liam 周日 6月 20, 2010 1:04 pm

內地客在港購物疑遭假導遊激死事件,涉及的永盛旅遊是「大話精」,昨被旅遊業議會終止會籍及罰款,其牌照將會遭吊銷,是議會首次執行最重處分。據悉永盛不但承認明知導遊冒牌也聘用,又坦言曾提供虛假資料,故議會日內會報警處理。 
記者:翁煜雄

議會轄下的規條委員會昨召開小組會議,逾半委員為業外人士如律師等,審議前乒乓球國手陳佑銘, 5月底隨團在港購物時與導遊爭執後心臟病發死亡個案。總幹事董耀中會後說,會上一致決定,負責接待的永盛旅遊將被終止議會會籍。

用無牌導遊罰 7000元
他說,委員不滿意永盛的辯解,其中永盛聘用無牌導遊鄭小冰,接待入境客,已違反議會指引,需罰款 7,000元;而且永盛承認,聘用鄭小冰時,已明知她無導遊牌照,此屬不良操守的行為,違反《議會會員一般作業守則》,令本港旅遊業的聲譽及形象嚴重受損,故規條委員會認為須嚴懲,採取最高罰則終止會籍。

他說,規條委員會將於 6月 21日召開全體會議,確認此處分,永盛可在收到處分通知後的 14天內,即約至 7月 6日向議會的上訴委員會上訴,其間其會籍仍然有效。旅行社需要是議會會員才可獲政府發牌照,故終止會籍後,旅行代理商註冊署將會吊銷其牌照。

消息說,逼內地團購物事件時有發生,因這屬肥豬肉。旅行社現時向議會登記有 60間帶團到的購物點,這些店舖每年收益可達 200億元,而且收益集中在其中 20多間。

日內會轉介警方跟進
此外,議會調查中也發現永盛涉嫌行使及製造虛假文件,故日內會轉介警方跟進。消息透露,永盛向議會坦承,出事的內地團,確實是由內地組團社 A公司提供,而永盛當初不肯認,只因A公司當時遭內地當局調查,故私下要求永盛向議會講大話,假稱該團是來自另一公司,讓A公司脫身。據稱永盛負責人曾明輝也擁有其他旅行社。董說議會有權不讓其擔任其他旅行社負責人。

真導遊借出證件一身蟻
【本報訊】永盛旅遊事件不但涉及冒牌導遊,原來連真導遊鄭應麗也懷疑講大話,因她曾稱並不認識冒牌導遊鄭小冰,但若永盛向議會提供資料屬實,兩人不但認識,她更多次將導遊證借予鄭小冰,讓她冒牌帶團。冒牌導遊被通緝,真導遊也隨時一身蟻,因議會稱若屬實,不但會停她牌,更會報警。

據悉,永盛提交議會文件承認,聘用冒牌導遊鄭小冰(真名:鄭學光)時,已知悉她是使用真導遊鄭應麗的導遊證,而且她兩人更早已認識,鄭小冰非首次冒充鄭應麗,而是已多次獲鄭應麗借證後冒牌帶團。

被通緝假導遊傳已回鄉
資料顯示鄭應麗 09年才考獲導遊證,她月初曾透過立法會旅遊界議員謝偉俊發表聲明,自稱不認識鄭小冰,更懷疑證件被人盜用及已報警。謝偉俊昨回應,鄭應麗當時確向他否認認識鄭小冰,「其他嘢我都唔清楚」。鄭應麗的電話昨已轉到留言信箱。

至於被警方通緝的鄭小冰,有報道指她已回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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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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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長假黑店劏客 - 頁 2 Empty 持牌導遊兼營無牌旅社

發表 由 Travels 周二 6月 22, 2010 10:33 am

假證導遊疑強迫旅客購物激死前乒乓球國手醜聞曝光之前,本港亦曾發生一宗「真導遊兼營無牌旅行社」接待內地團的荒謬事件。九龍城裁判法院上月七日裁定一名持導遊牌照男子無牌經營旅行社罪名成立,僅判罰二千元。旅遊業界認為判刑過輕,難起阻嚇作用,促請政府加強立法規管及加重刑罰,以免損害香港旅遊業聲譽。

無牌經營旅行社的持牌導遊名為許文鋒,旅遊業議會巡查員去年在九龍城區巡查時,發現他正在帶團,並揭發他無牌經營旅行代理商業務,提供虛構的旅行社資料,即時報警處理。經調查後,警方將他落案起訴,案件上月審結,許僅被判罰二千元。

根據《旅行代理商條例》規定,任何人士不得在沒有牌照的情況下經營旅行代理商業務。旅議會網頁資料顯示,許文鋒的導遊牌照本月三十日屆滿。

旅議會總幹事董耀中及香港旅遊及文化發展協進會會長李錦添均認為,法庭判罰過輕,應判監才能起阻嚇作用。李錦添建議港府倣效澳門及內地,制訂旅遊法將旅行社及導遊納入法例監管,入境團必須交由持牌旅行社及導遊接待,立法後警方有權隨時要求導遊出示證件供查核。

旅遊代理商註冊處過去三年共接獲一百三十二宗懷疑無牌經營旅行社代理商的業務的舉報或投訴,當局稱收到舉報會即時轉交警方調查。

旅議會確認撤永盛會籍
香港專業導遊總工會(工聯會屬會)主席余莉華表示,導遊兼營無牌旅行社接團較少見。過去曾有商業機構安排內地客戶來港旅遊,自行找導遊帶團,旅議會已發出通告提醒導遊必須受聘於註冊旅行社才可接團。

另外,旅議會會員大會昨一致確認,撤銷涉及假導遊激死內地旅客事件的永盛旅遊的會籍,永盛旅遊有十四日上訴期限,稍後並會就永盛在事件中可能涉及行使及製造偽造文件交警方跟進。旅遊代理商註冊處表示,審批旅行代理商牌照申請時,會考慮申請人包括公司控權人及董事等曾否在港或其他地方因涉及欺詐、舞弊或不誠實行為被定罪,防止被撤銷牌照的旅行社股東「借屍還魂」。

記者 陳素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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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長假黑店劏客 - 頁 2 Empty 內地報放蛇 指港廉團亂收費

發表 由 Travels 周二 6月 22, 2010 6:03 pm

【明報專訊】入境旅行團質素再次令人關注。發行量達200萬份的《廣州日報》日前派記者放蛇親身參加廉價香港一日遊,指出本地旅行團及零售商營運手法不良,包括「上車即收導遊費」、「使用沒官方認可的正貨標記」以及「購物店涉妨礙不欲購物團友離開」。旅遊業議會關注報道並指考慮跟進,但被批評的旅行社及零售商則指報章指控乃無中生有,考慮向報社追究。

港旅社免稅店斥報道無稽

《廣州日報》記者日前在內地參加68元、不包括回程交通費的「香港經典一日遊」,51人旅行團抵港後,由本地金威旅遊有限公司接待行程。報道指出,旅遊小費一般應在旅行結束前才收取,但該報記者及團友剛在本港坐上旅遊巴,就被女導遊要求先付20元小費。報道指除中午自助餐質素差強人意之外,屬自費項目的維港夜遊收費亦疑偏高。

團友其後被帶到土瓜灣的「香港(免稅品)國際百貨集團」購物,購物前女導遊強調該店賣的優質正貨,但《廣州日報》記者發現側門貼著大大的「正」字,原來是沒有官方認證的,只打了一行「本店擔保」字樣。另外記者逗留一會後想從入口離開時卻被一名服務員攔住,對方並拒絕告知出口位置,記者遂被迫在購物店逗留逾半小時。

金威旅遊有限公司總經理梁偉權回應表示,團友報團時已獲告知要付20元小費,而他們的自費夜遊船河費用雖然收140元,但已包括一頓晚餐,較原價150元便宜;他又指放蛇的記者半途離隊,根本無參加船河。香港(免稅品)國際百貨集團經理歐先生則堅持,有閉路電視證明並無職員阻止遊客離開,他強調該店賣的確是正貨,門外的「正貨保證」標記亦是旅遊業議會給予該店的。

免稅店稱有「正貨」標記 旅議會否認

但旅遊業議會主席胡兆英指免稅品店說法不實,因議會不會頒任何「正」貨標記給登記店舖。他提醒旅客官方認可的優質店舖標記,主要只有旅遊局的「優」字標記,以及知識產權署 的「正版正貨」標誌。胡氏指關注《廣州日報》報道,會考慮跟進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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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再有傳媒質疑「廉價香港一日遊」質素欠佳,其中一旅行團購物點香港(免稅品)國際百貨集團(圖),除被報道批評涉妨礙不欲購物的放蛇記者離開之外,門外的「正貨保證」標誌亦被質疑並非由官方機構授予。(明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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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長假黑店劏客 - 頁 2 Empty 旅社行程表須詳列資料

發表 由 Travels 周三 6月 30, 2010 11:29 am

針對內地旅行團強迫旅客購物,旅遊業議會昨通過規定旅行社於行程表內列明導遊、購物點資料與逗留時間,並加強違規店舖扣分制,最高或被取消會籍。旅議會亦裁定兩名導遊及一間旅行社違規,全部涉及強迫購物,且有「前科」被加重懲處。

旅議會昨午於理事會通過新指引,要求旅行社於行程表內列明導遊資料、參觀購物商店名稱及停留時間,下月廿八日開始加強店舖扣分制;如有強迫旅客購物的情況,將被取消會籍。議會主席胡兆英指,任何企圖或意圖的強迫購物行為均屬違規,毋須已實際完成金錢交易;違規商戶可被扣除最高三十分的懲處。
兩導遊一旅社違規

旅議會早前裁定兩導遊黃燕珍及方志杰,要暫停導遊證半年及三個月;另外金凱國際旅遊有限公司因未能確保導遊遵守《導遊作業守則》違規。議會總幹事董耀中稱,三宗個案均涉強迫購物,金凱國際旅遊更未有向旅客派發行程表,方志杰及金凱上訴後分別被判維持及減少懲處,黃燕珍重犯,被加重刑罰。另一間被處分的縱橫旅遊有限公司多次於行程表中注明保證入住某間酒店,最後貨不對辦,再因廣告含誤導成分被加重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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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長假黑店劏客 - 頁 2 Empty 逼遊客購物扣30分玩完

發表 由 Travels 周六 7月 03, 2010 1:29 pm

旅遊業議會昨日正式向業界發出最新指引,加強店舖記分制,禁止店舖「扣留」旅客等違規行為,如有店舖被發現強迫旅客購物,最嚴重更可一次過記滿三十分並即時撤銷有關店舖登記,取消其接待旅行團的資格。此外,為防止有關店舖借屍還魂改名再經營,即使有關店舖結業或轉手,有關記分紀錄會「跟地址」保留給下一手經營者。

旅議會在上月廿九日理事會已通過有關建議,議會規定店舖如涉違規或遭投訴,經調查發現屬實就將被記分,最嚴重的違規行為是強迫旅客購物,可一次過記滿三十分並撤銷登記;如店舖拒絕讓旅客自由出入、拒絕巡查、不遵守百分百退款安排或沒核實導遊身份,初犯可記十五分,再犯就會記滿三十分。

此外,議會若於三個月內接到十宗關於同一店舖的投訴,有關店舖將額外被記十分。違規店舖資料將刊於議會網站兩年,為防止有關店舖借屍還魂繼續劏客,如有被記分的店舖結業,不管其後是否轉手或改名,所有在該地址登記的分數將會保留。除非該地址一年內再沒有登記店舖經營,有關分數才會取消。
店舖須核實導遊身份

議會規定所有登記店舖須簽署新的承諾書,承諾不得強迫旅客購物,亦要記錄旅行團進出店舖的時間,防止旅客遭「扣留」,店舖亦有責任核實導遊身份,防止冒牌導遊帶團。

指引亦規定旅行社須向旅客派發行程表,列明每間到訪店舖的名稱及逗留時間、導遊姓名及電話,行程表亦要寫明導遊不得強迫旅客購物及列出投訴熱線。另外,除了旅客參加自費活動之外,旅行社不得以旅客中途離團、年齡及職業等理由額外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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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長假黑店劏客 - 頁 2 Empty 洛陽4遊客拒港購物遭遺棄

發表 由 Travels 周四 7月 08, 2010 2:15 am

又來!!

(明報)2010年7月7日 星期三 23:25

河南洛陽4名遊客參加港澳旅行團,由於拒絕在港購物,被遺棄在廣州白雲機場。

《大河報》報道,洛陽市張女士表示,她們四人6月30日在鄭州中青旅報的港澳五日遊,這個團共20人。事先她們與洛陽風采旅行社簽了合同,到鄭州後每人給中青旅交導遊小費420元人民幣。她們和導遊說好不能強迫購物,但到港後導遊卻說:「你們想想,報1000多元的團連機票都不夠,更不用說到香港吃啊住啊。」她們堅持不購物,導遊當場讓她們付錢,並說,不想買東西可以,交2000元,就可自由活動。但她們沒有交錢。

7月2日早上,導遊要收她們通行證時,她們四人被迫離團跑了。當天下午到深圳,住三天。旅遊團準備6日下午5點到白雲機場集合,然後到澳門。昨天下午5點她們到機場等候,當她們去辦登機牌時,才知她們的機票被取消了。

張女士在廣州報警,警方與旅行社張經理聯繫,他說不管,而負責的導遊亦跑了。

隨後,張女士把7月2日旅行社張經理發給她的短信轉發給記者,內容為:「您好,現因您的擅自離團,給我方造成諸多不便及經濟損失,需補收損失及違約金2000元/人;請本日12點前聯繫報名旅行社,逾期我方將取消您的回程機票。此外,我方將向香港入境處提交拒絕您再次訪港的申請。以上後果均由您承擔,請三思!」

張女士表示,旅行社的行為已違反了合同,合同上沒有必須購物之說。假如她們在國外,旅行社難道把她們甩在國外不管嗎?她們在深圳住3天錢都花完了,現在連回家車票都沒錢買。她們要求中青旅補償她們的各項損失,包括在深圳、廣州的住宿費、餐費和乘車費等。

鄭州中青旅張經理承認給她們發了上述短信,張經理表示,客人沒按行程的話,應補交旅團費用2000元。他們是與洛陽風采旅行社合作的,這4人是洛陽送來的。她們第一天跟旅遊團遊覽了景區,按正常安排次日上午在港購物,早上7點40分她們就走了。客人單獨解除了合同,旅行社把回程機票取消了。張經理說:「在香港讓交2000元的事我知道,是她們自己先走的。」

(大河報)

四名參加港澳遊的河南遊客據悉因拒絕在本港購物,被遺棄在廣州,旅遊業議會正設法了解。

總幹事董耀中表示,暫時未收到有關的旅客投訴,明日向河南旅遊局了解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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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長假黑店劏客 - 頁 2 Empty 香港是吸血的人間地獄

發表 由 Travels 周六 7月 10, 2010 1:36 am

參加港澳團的四名河南洛陽旅客,聲稱因拒絕購物被取消回程機票滯留廣州,事件再度衝擊香港旅遊業聲譽,不過負責接待該團的香港旅行社金凱國際旅遊否認有強迫旅客購物及索取補償費,昨日已向旅遊業議會提交報告,希望以正視聽。不過,其中一名涉事旅客張小姐則堅稱,導遊是在旅遊巴上明言團友如不購物要繳交補償費二千元,全車旅客可作證。

五‧一長假黑店劏客 - 頁 2 0709-00176-041b1
金凱國際旅遊被內地旅客投訴強迫旅遊購物及收取補償費。 (黃仲民攝)

旅議會主席胡兆英表示,不會單方面聽取旅行社的解釋,昨日已聯絡河南旅遊局,希望可以接觸全團廿名團友了解在港的旅遊經歷,之後才作出裁決,若證實本港旅行社違規,一定會嚴懲,港府旅遊事務署亦表示關注事件。

根據旅議會紀錄,金凱國際旅遊○八年至今共有六次違規紀錄,兩次涉及未能確保導遊遵守《導遊作業守則》。

涉事旅客張小姐向本報稱,抵港首日便被導遊帶往購物,由於他們拒絕購物,導遊當日在旅遊巴上態度非常惡劣,警告全團旅客各人的食住都是由商家贊助,明天若不購物要每人繳付二千元補償費。張質問:「香港還算得上是購物天堂嗎?」「香港不是甚麼人間天堂,而是人間地獄,是吸血的地方!」

四名河南洛陽旅客是向洛陽風采旅行社報團,旅行社將團外判給鄭州中青旅,再交深圳金冠旅行社,在港則交由金凱國際旅行社接待。金凱國際旅行社旅遊部總經理崔錦銘向本報表示,團隊在本月一日抵港,首日並無購物安排,翌日導遊於早上八時十五分抵達酒店時,已不見該四名旅客,當時內地領隊稱毋須等候。
業界促內地配合監管

崔指旅行社已從深圳旅行團收足接團費用,該團為購物觀光團,至於旅客「買唔買嘢則自己決定」。他否認旅行社有強迫旅客購物及收取補償費。

河南旅遊局質量監督管理所則指稱暫未收到旅客投訴,但非常重視今次事件。本報曾致電河南省中青旅了解,但職員表示負責人不在,不了解事件。香港入境事務處則表示,不存在有旅行社可向入境處申請拒絕旅客訪港的事宜。

今次事件再次暴露香港接團社及內地組團社零團費接團出現的陋弊。香港專業導遊總工會主席余莉華促請內地配合從源頭做起監管零團費問題。香港入境團旅行社協會主席侯叔祺表示今次事件為香港接團社響起警號,認為業界不要接待廉價團並應檢討接團機制。今次是繼五月發生內地乒乓球前國手疑被強迫購物引致心臟病發猝死後,不足兩個月內第二宗內地旅客被強迫購物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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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長假黑店劏客 - 頁 2 Empty 旅行社禁收離團費

發表 由 Travels 周六 7月 10, 2010 1:41 am

為杜絕導遊濫收費用,旅遊業議會理事會上月廿九日通過禁止旅行社以任何形式,向所有內地及非內地入境旅客收取、企圖收取或代為收取離團費,亦嚴禁以年齡或職業等理由收取額外費用,即使是按內地組團社指示也不准,但參加自費活動而需繳付的費用則除外,有關規定本月十五日起生效。

自費活動修訂嚴格指引

議會亦對自費活動作出修訂,旅行社如直接售賣自費活動予入境旅客,必須向旅客提供有關活動的內容及收費的書面資料,會員必須讓旅客自由選擇是否參加自費活動,並為不參加旅客提供適當安排。

針對香港接待旅行社與旅客因行程安排而發生爭執,議會亦規定接待旅行社必須於團隊抵港後,立即經導遊向旅客派發行程表,行程表內必須包括香港接待旅行社的名稱、地址及電話號碼;接待旅行社聯絡人及聯絡電話;團號、團隊抵港及離港日期;接待團的每一名導遊的姓名,導遊證編號及聯絡電話;以及內地組團社的名稱及電話號碼等的資料。

行程內容要列清楚團隊前往購物的每一家登記店舖的名稱及在每家店舖逗留時間,如行程中有任何項目並非由接待旅行社負責,亦須將項目資料清楚列於行程表上。若是收費項目,須清楚列明收費、服務費及其他額外收費項目詳細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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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長假黑店劏客 - 頁 2 Empty 收旅社錢 洛陽客轉口風

發表 由 Travels 周六 7月 10, 2010 12:15 pm

四名河南洛陽旅客報稱因拒絕購物而被導遊取消回程機票,事主前日痛斥香港是吸血的人間地獄,昨突然軟化指希望事件結束,不再追究,又透露有關旅行社已償還自行購買的回程火車票費用。本港旅遊業議會亦指女事主突然「失蹤」,如今「有被告無原告」,調查工作更困難。而負責組團的鄭州中青旅昨向內地傳媒解釋,旅行社在事主等離團後一直未能聯繫,為減損失才取消她們的機票。

事主「失蹤」難調查

涉事旅客張小姐昨向本報透露,「他們(旅行社)已將交通費(火車票)還給我們!」但她不願公開具體還款金額及由那一間旅行社償還。她亦表示,連日來不斷收到來電,感到非常苦惱,又不斷強調事件已結束,不欲再追究。本港旅議會總幹事董耀中則稱,昨透過電話及電郵也未能聯絡事主,議會已將事件通知國家旅遊局,期望局方與河南旅遊局協助調查。

昨日有內地傳媒報道同團團友投訴,一名七十歲老團友在本港珠寶店未知貨品是真是假,已被迫消費三萬元,其後全團到珠海遊覽亦被導遊強迫每人買一條三百元的「東方賭王」牌香煙,否則旅遊巴不開車。鄭州中青旅總經理單軍成及經理于泳向該傳媒指,已開會商討事件,又指四名旅客離團後,旅行社與她們聯繫不上,為減損失才取消她們的回程機票。于又指,不知團友被迫買煙之事,會跟進調查,如屬實會處理並退錢給客人。

香港旅遊發展局主席田北俊認為,事件對本港旅遊業有一定影響,但他認為旅議會就假導遊事件後發出的新指引,如店舖招待旅行團前需事先確認導遊身份等,做法已十分徹底,認為能有助保障旅客權益。

另外,政府昨日刊憲,暫時吊銷永盛假期(國際)旅行社的牌照,有關旅行社已要求旅議會再押後上訴期。該旅行社早前捲入前乒乓球國手陳佑銘在港旅遊期間,懷疑因拒絕購物而與導遊爭拗時猝死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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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長假黑店劏客 - 頁 2 Empty 旅議會擬禁零團費內地團

發表 由 Peter 周六 7月 10, 2010 12:46 pm

旅議會禁零團費內地團

擬咩? 直頭立即要禁, 呢 D 垃圾團, 來香港托咩!

為打擊零團費、強迫購物等不良經營模式,旅遊業議會成立的專責小組擬訂多項措施,包括禁止本地旅行社接待零團費的內地團,以免再藉強迫旅客購物來「填數」;另外,議會日後突擊檢查導遊牌照時,將同時檢查身份證,以雙重核證杜絕假導遊。小組會再諮詢業界,兩個月後向當局提交報告。

由旅遊業議會轄下規條委員會、購物事宜委員會、導遊委員會,及多名並非旅遊界的理事組成的跨部門專責小組,昨開會研究改善業界經營手法。召集人胡兆英會後說,會上 10項建議均針對內地零團費及強迫購物問題,如擬禁止本地旅行社接待內地零團費,「以往大家覺得呢個係商業決定,好難限制人哋接團收幾多錢,但發生問題後,可能要正視」。

建議導遊雙重核證
他說本地旅行社若不收費,或只收取太低費用來接待內地團,部份或會因而強迫旅客購物,以賺取利益。他說會了解旅行社接待內地團來港旅遊的成本,以制訂建議接待費用,供業界參考。

議會已加強巡查導遊牌照,他說小組建議日後查證時,同時要求導遊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以更確定身份。他說初步認為,查證員只是核實其身份證,不會抄錄下來,故未必涉及私隱問題,但小組仍會諮詢私隱專員公署意見。

另外,小組建議加強規管登記店舖,如需提交股東資料等,以便有問題時跟進。他說一切建議有待研究,小組本月中會開會。

對於近期有內地旅客懷疑拒絕購物而被取消機票,香港旅發局主席田北俊表示,未了解有關個案的具體情形,會向旅遊業議會了解後再決定如何處理。

田北俊又說,旅遊業議會早前提出的短期措施,包括要旅行社先給旅客確認導遊相片和姓名等,都是有效的措施,可以保障旅客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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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長假黑店劏客 - 頁 2 Empty 零團費擬列違規

發表 由 Travels 周六 7月 10, 2010 1:15 pm

上周再發生河南團旅客在港疑被強逼購物事件,本港負責接待的金凱國際旅遊坦言,只賺每名團友二十七元,依靠薄利多銷及團友購物佣金經營。旅遊業跨部門專責小組昨召開會議,制定改善旅行社經營十大方向,如計畫將本港旅行社以零團費或負團費接團,列作違規,避免引申強逼購物問題;又研究賦予巡查員權力查核導遊身分證,堵截無牌或冒牌導遊。

  記者:吳雋妍

  旅遊業組成跨部門小組,昨日商討改善旅行社營商十大手法,細節稍後落實。小組召集人胡兆英表示,首要嚴打本港旅行社以零團費及負團費接待內地團,日後或將有關做法列作違規,需接受處分;另計畫設定本港接團費及小費的合理水平,讓業界及旅客參考,又會與深圳中轉社商討正常接待價,教育內地團友不要參加過低團費的旅行團。小組又將落實旅行社及導遊扣分制細節,內地當局亦將派人「放蛇」參加本港團了解安排。

  另為規管古惑登記店鋪,將要求提交股東及股本組合,以監察旅行社及店鋪是否「一條龍」劏客。

  打算推出「Q嘜」制

  旅遊業議會又打算仿效旅發局推出優質登記店鋪「Q嘜」制,讓旅客識別;並又禁止導遊向旅行社買團;以及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查詢,能否賦權當值巡查員要求導遊出示身分證核實身分,「不是登記,只是核實,初步應該無問題。」如導遊拒絕出示,巡查員可向其發出傳票。旅議會本月將再開會商討,九月提交報告。

  此外,有關河南旅客拒交離團費滯留事件,本港負責接待的金凱國際旅遊團體部經理崔錦銘表示,由深圳金冠旅行社接過團隊,每名團友入住青衣青逸酒店,三晚共三百六十元,每人三十元旅遊巴油費,四餐飯一百元,即每人成本四百九十元。而金凱國際從金冠旅行社收取每名團友四百五十元,兌回港幣約五百一十七元,即每人可賺二十七元,「希望薄利多銷,如果一個月做到好多個人頭,就有好多個幾十元。」

  他坦言,旅行社有收取團友購物佣金,買鑽石分佣約百分之五至八、名表分佣約百分之一及電子產品約百分之二,但強調沒有強逼團友購物。

  旅議會正等候河南省旅遊局提供該團的旅客聯絡方法作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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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長假黑店劏客 - 頁 2 Empty 香港女導遊謾罵內地遊客當局強調會追究及嚴懲

發表 由 Travels 周五 7月 16, 2010 1:58 am

(商台)2010年7月16日 星期五 00:24
廣東衛視及內地多個地方電視台,近日播出香港女導遊,謾罵內地旅客不肯購物的網上片段,新華社亦作出報道,引起全國關注;這名導遊在旅遊巴上不斷辱罵旅客不購買珠寶,令她沒有面子,又威脅不為遊客提供晚飯及酒店住宿;旅遊事務署表示,絕不容許強迫旅客購物,絕不姑息違規行為,會嚴懲及追究責任,旅行代理商註冊處及旅遊業議會未收到相關旅客的投訴,署方鼓勵旅客主動投訴不良旅行社、店舖及導遊,提供具體資料以便跟進。

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表示,有關導遊嚴重違反守則,議會不能接受,已嘗試聯絡發佈短片的人士,並已去信廣東衛視及廣東旅遊局,繼續跟進事件。對於近期接連有內地遊客在港澳旅游期間出現問題,旅游業議會主席胡兆英表示,癥結是“零團費”及“負團費”的問題,議會將與廣東旅遊局聯手打擊,加強罰則,亦希望業界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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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長假黑店劏客 - 頁 2 Empty 內地播港導遊謾罵旅客片段

發表 由 Travels 周五 7月 16, 2010 2:11 am

(明報)2010年7月15日 星期四 18:25
內地的平價港澳團常遭詬病強迫購物。內地電視台播出了本港女導遊在旅遊巴上,謾罵旅客不購物的片段。

根據有關片段,該名女導遊在車上,不斷辱罵旅客不購買珠寶,令她沒有面子,並質疑他們最好留在家中,不要出來旅遊。

她說:「現在是你們欠著我的,不是我欠你們的,我給你吃、給你住,現在是你們不付出,你這輩子不還,下輩子也是要還出來,人就是這樣子的,你花一點錢開心一下,有什麼所謂呢!」

整輛旅遊車上鴉雀無聲,遊客全被嚇壞了。不過,女導遊不肯放過旅客,並作出威脅。她說:「不要跟我說我沒有需要,那等一下吃飯的時候,你說我也沒有需要去吃,今天晚上住酒店,我會把酒店的房門鎖起來,我們沒有需要去住的,消費不夠嘛!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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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長假黑店劏客 - 頁 2 Empty 港女導遊發窮惡

發表 由 Travels 周五 7月 16, 2010 3:08 am

廣東衞視播出一段本港女導遊在旅遊巴上,大聲喝罵內地旅客不購物的片段。本港旅遊業議會表示會跟進事件。

據片段顯示,該名女導遊叫阿珍,在車上不斷辱罵旅客不購買珠寶,說他們的團費才一千多元,連機票錢也不夠。

阿珍粗聲粗氣地罵:「這個世界很公平,你對人好人對你好,現在是你們在欠着我,不是我欠着你,我給你吃給你住,但是你們不付出,你這輩子不還,下輩子也會要還出來,人就是這樣子的,你花一點錢開心一下,有什麼所謂呢?」

期後,阿珍又斥旅客的行為令她沒有面子:「你不要害我,你不幫我可以,我覺得你不要來害我,對不對?珠寶店我是沒臉走出來,兩個團隊,人家經理帶(隊)相差得這麼遠,我們連人家一個零頭數都湊不出。」

女導遊阿珍又恐嚇旅客,會把酒店的房門鎖起來,不讓旅客入住,因他們消費不夠。「不要跟我說我沒有需要,你們等一下吃飯的時候,你說我也沒有需要去吃,今天晚上住酒店,我會把酒店的房門全部給鎖上,我們沒有需要去住的,消費不夠嘛,對不對?」

相關短片上載網上後,內地多個電視台即時廣泛報道,同聲同氣聲討香港旅遊業的服務態度惡劣。

香港旅遊業議會表示會跟進事件,暫時未知阿珍所屬旅行社,會聯絡廣東衞視及相關部門了解。

甚麼港女? 明明是大陸移居到香港的! 不是江西就是潮汕一帶.
相關影片: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eyEJ8aYFYm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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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長假黑店劏客 - 頁 2 Empty 「接待」同胞 劏客不留手 七成新移民

發表 由 Travels 周五 7月 16, 2010 10:56 am

接連有內地旅客在港被強迫購物。有業界人士指,現時負責接待內地旅客的導遊,七成是內地新移民,這批導遊能操流利普通話,「劏客」不留餘地,搵銀能力強,深受旅行社歡迎。據悉,今次事件發生後,旅遊業界將重新研究限制內地新移民須在港居住滿三年才可考取導遊證的限制,以提升導遊專業形象。

香港導遊不夠狠
業界人士指出,不少新移民投身導遊行列,他們普通話流利,又懂得講鄉下話,較容易與內地同胞溝通。不少新移民導遊覺得要求旅客購物沒有錯,即使語氣重一點亦理所當然,「佢哋覺得你既然用咁平嘅團費嚟香港,自然要消費,唔買俾人鬧有乜出奇」。

相反香港導遊面皮較薄,劏客亦不夠心狠手辣,「試過有個香港導遊帶開日本團,之後轉帶內地客,帶咗冇幾耐就冇帶,因為話溝通唔到」。消息人士指,旅遊業議會曾考慮限制內地新移民要在港居住滿三年才可考取導遊證,但擔心被指歧視內地人,方案最後擱置。發生今次事件後,相信議會將重提有關限制,希望提升導遊的專業形象。

本港除了充斥新移民導遊,有旅遊業人士指,近年越來越多內地人在港經營旅行社,專接零團費旅行團,因此業界正研究規定旅行社必須聘請一名專業指導員,負責旅行社日常營運,「就好似藥房要請個註冊藥劑師咁,第二時旅行社有乜事,可以搵佢哋算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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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長假黑店劏客 - 頁 2 Empty 鬧爆內地團友迫購物 女導遊身份終曝光

發表 由 Travels 周五 7月 16, 2010 9:35 pm

1.] 香港女導遊強迫內地遊客購物片段曝光事件,香港旅行社金凱國際旅遊承認本月 3月,曾有 1名與女導遊同名的人士替公司帶團。

旅遊業議會早上開會討論今次事件,主席胡兆英表示有結果後會公佈。消息指涉及事件的李姓女導遊,有被停牌前科。

2.] 旅遊界立法會議員謝偉俊表示,業內不少導遊屬新移民,由於內地與香港有文化差異,不排除部份導遊因急於賺取佣金而強逼團友購物。

謝偉俊補充,今次再發生強逼內地旅客購物事件,大大影響香港的旅遊業形象。

3.] 就一名香港女導遊強迫內地遊客購物事件,金凱國際旅遊副總經理崔錦銘承認,該名女導遊以自由形式幫他們公司帶團。

崔錦銘又說,對整件事件十分遺憾,並對該女導遊十分失望。他又指公司經過開會商討後,決定以後不會再錄用該名女導遊。

另外,崔錦銘又指為向受影響的內地遊客表示歉意,會免費請他們再到香港旅遊。

4.] 金凱國際旅遊副總經理崔錦銘公開交代「惡死」女導遊事件,承認該名李姓女導遊當時是以自由人身份幫他們公司帶團,強調事發後曾多次聯絡她,但對方一直未有接聽電話。

崔錦銘表示,願意接受旅遊業議會的調查,並會向當局呈交報告,如果發現公司有違規,願意接受處分。

5.] 就一名香港女導遊強迫內地遊客購物事件,旅遊業議會主席胡兆康表示,議會得悉事件後已立即跟進。

胡兆康強調,不容許再有類似事件發生,以免影響香港旅遊業的形象。他又斥該名女導遊一個人的操守問題,影響了全香港人。

6.] 就一名香港女導遊強迫內地遊客購物事件,旅遊事務專員容偉雄表示,女導遊的行為是非常嚴重的違規,政府十分關注事件。

政府又責成旅遊業議會成立專責小組,期望在 3個月內,推出中長期的措施,打擊導遊違規事件,規定香港旅行團不能以低於成本出團。<< 關香港出發的旅行團咩事? 發緊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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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長假黑店劏客 - 頁 2 Empty 導遊惡女各界促釘牌

發表 由 Travels 周六 7月 17, 2010 3:15 pm

香港女導遊在旅遊巴上辱罵內地遊客購物太少的惡行震驚中港,此名惡女叫「阿珍」,姓李,當時正為金凱國際旅遊有限公司帶團,是註冊導遊,○七年曾因強迫旅客購物而遭停牌。金凱國際旅遊昨日主動證實事件,直認聘請阿珍接待該團,對她的行為十分失望,明言以後永不錄用,並願意免費接待受害旅客再次遊港作為補償。旅遊事務署指事態嚴重,促旅遊業議會將涉事女導遊釘牌,同時勿輕易放生涉事旅行社。

五‧一長假黑店劏客 - 頁 2 0717-00174-001b1
導遊阿珍謾罵團友事件曝光後,未有露面回應。

請再來港免費玩多次
金凱國際旅遊昨日下午五時多主動開記者會交代事件,將事件歸咎於現被內地網民謔稱為「導遊阿珍」的導遊身上。金凱副總經理崔錦銘證實,互聯網片段中被罵的團友是金凱接待,罵人女導遊是金凱所聘用的自僱導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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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錦銘強調金凱國際早已向所有導遊發出指引。 (張學儀攝)

崔錦銘隨即讀出聲明,就今次有內地旅客被強迫購物、並引致他們不滿深表遺憾,又指金凱對該女導遊的表現十分失望,決定永不錄用。雖然旅行社未有因此事收到旅客投訴,但為表示歉意及維護香港旅業聲譽,旅行社願意免費接待受影響旅客再來香港遊玩一次。

崔錦銘強調,公司有規管導遊操守及服務水準,要求導遊遵守旅議會的守則。公司每月都召開例會,要求導遊簽署確認「十大規條」,包括承諾遵守旅議會的作業守則、絕不強迫旅客購物及不會逼客繳交服務費等。金凱本周三已再去信導遊,重申絕不容許任何強迫旅客購物事件,並推出新措施,如任何導遊被投訴,將即時停團一星期,如半年內被投訴三次或以上及任何投訴成立,都會被即時解僱。

據稱旅議會以至金凱一直未能聯絡到阿珍,崔錦銘說「我都想接觸佢,畀番份報告我哋」,公司會繼續尋人。他稱,明白事件嚴重影響香港旅業聲譽和形象,旅行社會向旅議會呈交報告,希望徹查事件及嚴懲導遊,旅行社若有違規亦願接受懲處。出席記者會的香港(內地入境團)導遊總工會主席謝北拱,亦批評阿珍的言行損害導遊形象,令全行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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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零景點」方針,有導遊會訛稱本港景點無參觀價值。(麥潤田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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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一早已在金凱國際旅遊有限公司門外守候崔錦銘回應事件。

帶團八年曾停牌一月
至於事件女主角阿珍未有露面回應事件。阿珍是旅議會註冊導遊,有業內人士指她早年由內地移居香港,在港帶團約八年,主要接待內地團。阿珍早有「劏客」前科,旅議會證實,她在○七年曾被投訴服務態度欠佳及強迫遊客購物,遭議會停牌一個月。

旅遊事務專員容偉雄昨午就事件與旅議會開會,他在會後表示,政府非常關注事件,當局已責成旅議會成立專責小組,在三個月內推出中長期措施打擊導遊違規事件。他更指涉事的女導遊嚴重違規,旅議會規條委員會要認真考慮撤銷其導遊資格,涉事旅行社亦應負上責任,若查明有違規,旅議會須嚴厲處理。

旅議會主席胡兆英說,如事件經調查屬實,導遊最嚴重可遭釘牌,旅行社若違規,最嚴重亦可罰款廿萬元及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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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長假黑店劏客 - 頁 2 Empty 金凱屢遭懲處「揚名」誠信網

發表 由 Travels 周六 7月 17, 2010 3:17 pm

金凱國際旅遊在本地旅遊界內以接待內地團聞名,接團數目更是行內數一數二。雖然金凱董事周文偉是旅遊業議會內地來港旅行團事務委員會的成員,但諷刺的是金凱卻有多次違規前科,本月初便有河南旅客向內地傳媒投訴因購物不足而遭取消回程機票。

董事為旅議會成員
根據資料,金凱由○四年至今至少八次違規並遭旅議會懲處,包括未能確保導遊遵守作業守則及沒有向內地旅客派行程表等。

中國旅遊誠信網旅客投訴紀錄亦顯示金凱榜上有名,共有三宗有關購物的投訴及一宗針對導遊服務的投訴。

至於金凱的董事分別為周文偉及黃錦芝。事發後一直未有露面的周文偉,原來是旅議會內地來港旅行團事務委員會的成員。他除了擁有金凱之外,亦是十多間旅行社及公司的股東。

雖然周文偉有份規管內地來港旅行團的經營方式及推廣良好作業手法,可是金凱卻涉強迫內地客購物。本月初,金凱接待一個河南旅行團,有團友聲稱遭帶團導遊責備購物不足,其中四名團友因不滿導遊態度翌日離團,竟被人取消回程機票,滯留廣州,最後要向公安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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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長假黑店劏客 - 頁 2 Empty 旅巴司機踢爆劏客賤招

發表 由 Travels 周六 7月 17, 2010 3:28 pm

金凱國際旅遊及多個旅遊業組織聲稱導遊阿珍謾罵團友逼購物屬個別事件,但有與導遊合作無間的旅遊巴司機踢爆,導遊為「劏客劏得更盡」,已與不少旅遊巴司機取得默契不駛經彌敦道等金舖林立的街道,避免團友於有比較下不在有回佣金舖消費,甚至有導遊向團友訛稱參觀山頂須事先申請,目的是貫徹「零景點、只購物」方針。該旅巴司機認為,即使旅遊業議會訂下更多規管措施也無法杜絕問題,因為牽涉到導遊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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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客來港購物消費有助本地經濟發展,必須善待旅客。 (麥潤田攝)

避往金舖林立街道免手緊
導遊以往靠團友小費維生,不過,有導遊透露,去年年尾開始,旅行社不只扣起小費,甚至須「貼錢」三百元才能帶團,因此「指定」商店的回佣成為導遊主要收入。有不願透露身份的旅巴司機指,導遊「劏客」手法層出不窮,旅遊巴在行程中會避經旺角、彌敦道及廟街這些金舖林立或多平價貨出售的地方,以免團友購物後在「指定」商店消費時變得手緊。「導遊會嚇團友女人街同廟街成日有人淋鏹水,又話呢啲地方最鍾意呃大陸客。」

唱衰香港 稱上山頂要申請
為了實踐購物原則,該旅巴司機指導遊又會唱衰香港,形容香港景點既細又乏味,除了購物以外,香港並無好玩之處:「山頂咁多購物點當然唔去得,導遊就會呃團友話上山頂要事先申請,最多只會車到山腳。」即使旅議會早前制訂指引禁止強留遊客於店舖,但旅巴司機一到「指定」商店便會將旅遊巴駛走,避免團友返回旅巴休息而不消費,遇到麻煩團友,就會找來「生面口」導遊教訓一頓,團友日後欲追究也苦無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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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長假黑店劏客 - 頁 2 Empty 新移民導遊 自己人呃自己人

發表 由 Travels 周六 7月 17, 2010 3:30 pm

導遊阿珍謾罵內地遊客成為香港之恥,旅遊發展局主席田北俊認為事件打擊本港形象,更形容任何一個香港人看過片段後都會覺得沒面子。他指近年不少新來港定居人士加入導遊行列,衍生香港遊導遊質素參差問題,難聽點更可說是他們「自己人呃自己人」。田北俊、消費者委員會主席張炳良及旅遊界立法會議員謝偉俊均指旅遊業議會應加強監管,旅議會主席胡兆英則指今日會再召開會議,研究方法盡快恢復內地旅客來港信心。

田北俊昨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導遊阿珍事件打擊本港形象,受損的不只是可能少了遊客來港,而是任何一個香港人看過片段後都會覺得沒面子及不開心。對於目前在香港未住滿七年的人士亦可申請導遊牌,田北俊指新來港定居人士加入導遊行業衍生了導遊質素參差問題,但承認有關情況與內地「零團費」遊香港問題均不能短期解決。張炳良昨早則指阿珍謾罵片段在內地熱播或嚴重損害本港聲譽,消委會一直有收到有關旅行社不良營商手法的投訴,此屬該行業結構性問題,有關方面須加強監管。

出團費小費倡列正規收入
胡兆英昨傍晚與旅遊事務專員容偉雄會面後稱,不容許導遊以如此態度對待旅客,導遊個人操守令本港旅遊業形象受損,旅議會今早會與招待內地客的旅行社、店舖負責人及導遊開會,研究方法恢復內地旅客來港信心,或會建議將出團費及小費等列為正規收入,減輕導遊經濟壓力。不過,謝偉俊認為應檢討導遊發牌制度,發牌時考慮申請者道德操守,並設立機制直接懲處違規導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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